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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龚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晓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倩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请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年度报告。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霍普股份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霍普控股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霍璞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都市霍普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霍普规划系公司报告期内全资收购并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原名“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后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千旭工程系公司报告期内全资收购并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全名为“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为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艺术要求,在建筑物建造之前对建筑物的使用、造型和施工做出全面筹划和设想,并用图纸和文件表达出来的过程。
居住建筑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等。
公共建筑公众均可进入的建筑物,包括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旅游景观建筑(如文化景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医院、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商业类建筑供人们从事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的公共建筑,包括商场、购物中心、百货商店等。
BIM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是以建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模型的基础,进行建筑模型的建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实信息。
PC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recast Concrete),是指在工厂中通过标准化、机械化方式加工生产的混凝土预制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年同期、去年同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报告期内/本报告期/本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霍普股份股票代码301024
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霍普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anghai HYP-ARCH Architectural Design Consultant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龚俊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60幢270库二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00135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8年6月24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9楼8-11室;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9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60幢270库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德普滨江270号库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013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hyp-arch.com
电子信箱ir@hyp-arch.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罗文武丁嘉俊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德普滨江270号库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德普滨江270号库
电话021-58783137021-58783137
传真021-58782763021-58782763
电子信箱ir@hyp-arch.comir@hyp-arch.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王许、雷飞飞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章睿、王骞2021年7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元)341,231,535.44318,175,821.197.25%266,641,44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6,890,155.2472,918,368.92-35.70%63,665,337.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1,560,863.1468,609,957.47-39.42%61,202,572.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2,001,083.27-20,585,387.28-201.19%-61,069,151.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02.29-43.23%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02.29-43.23%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2%25.59%-16.87%29.39%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资产总额(元)934,091,575.97397,625,825.42134.92%308,888,11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30,674,447.58321,406,694.80158.45%248,488,325.88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59,049,004.7099,588,218.2878,467,796.30104,126,51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64,490.3125,643,035.597,129,333.844,953,29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99,775.2523,740,094.956,478,435.082,342,557.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79,448.53-22,161,885.52-26,140,308.129,180,558.9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1,555.51-5,504.37-35,883.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848,967.104,801,103.511,823,867.94主要系政府财政扶持资金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75,000.00375,000.00193,150.69主要系对参股公司借款利息收入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2,501,664.801,140,135.77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53.20-99,649.00-419,901.2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800,461.33
减:所得税影响额1,187,598.82762,538.69238,605.26
合计5,329,292.104,308,411.452,462,764.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包括:(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2)增值税加计抵减。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业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建筑设计行业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代码:M)中的“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筑设计行业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

建筑设计行业作为工程建设价值链的前端产业,是将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核心环节,是工程建设项目从投资到最终实现的必备要件。建筑设计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高度相关,涉及住宅、商业、酒店、办公、医疗、文化、交通等多个领域,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支持作用。

建筑设计行业直接服务建筑业,建筑工程的整体产值规模直接决定了建筑设计行业的市场需求。近年来,随我国城镇化高速推进、重大区域规划持续落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我国建筑业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从2012年到2021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从137,217.9亿元持续上涨至293,079亿元,十年间总产值增加了一倍以上。建筑业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基本保持在25%上下波动。报告期内,得益于我国有效的疫情防控和经济修复政策的出台,建筑业总产值保持一定韧性,2021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1.0%。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未来建筑业或将保持中低速的温和增长态势,建筑设计行业作为建筑工程业务链条的前端,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前景。

建筑设计行业作为建筑工程从投资到最终实现中起承前启后的核心环节,是为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技术和管理服务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是将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途径之一,是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的主要平台,是带动相关建筑材料、建筑施工等行业发展的先导。改革开放以来,依托于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优势、国家加大基建投资的政策优势,以及人民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优势,我国建筑设计行业经历了蓬勃发展的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建筑设计企业通过业务领域拓展、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及资本积累与运作,在企业数量和经营规模上实现了快速扩张;设计模式由过去单一承接设计转变为设计总承包、管理总承包、设计管理与项目管理等多元模式;设计师队伍的设计创作水平、作品质量不断提升,在与国外同行的竞争中越来越拥有主动权。

建筑设计行业发展周期与建筑业投资规模密切相关,而建筑业投资规模主要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影响。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国民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正相关。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也不断提高,带动了建筑设计行业整体的发展。因此,受宏观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建筑设计行业存在一定的周期性。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设计技术与咨询服务提供商,拥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下属全资子公司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主要从事建筑方案设计业务,业务范围覆盖居住社区、商业办公、产城规划、城市更新、医疗康养、教育文化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公司持续推进设计创新、完善流程管理、优化成本管理体系、加强品质控制,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公司先后获得“2018-2019年度地产行业卓越设计贡献奖”、“中国房地产优秀服务商”、“CIHAF设计中国2013年度优秀新锐建筑设计机构”等荣誉;成立至今,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民营建筑领域重要的建筑设计与服务提供商之一,与国内多家百强房地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深入合作关系,项目遍布全国近30个省级行政区和60余个地级市。凭借多年积累的专业经验以及对行业趋势的精准把握,公司从体系化研究、集成化设计、品质化管理等多个维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与创新,完成了多项底蕴深厚而又充满时代气息的精品项目,形成了一系列兼具功能性和艺术性的优秀设计作品。公司主要设计作品先后获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优秀住宅小区金奖,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优秀住宅小区设计一等奖,上海市建筑学会颁发的科技进步奖、建筑创作奖以及IDA(International Design Awards)美国国际设计大奖、意大利A'Design Award国际设计奖、德国iF设计奖、Architecture Master Prize(美国建筑师大奖)、ICONIC AWARDS(德国标志性设计奖)、LONDON DESIGN AWARDS(伦敦设计奖)等国内外奖项。

(三)行业政策影响

建筑设计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房地产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调控影响明显。近年来,我国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从限制房地产企业融资规模、限制房企有息负债规模增长速度、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供应土地的及时开发利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控。同时,政府推出的限购、限价、提高交易税费等短期调控政策,直接影响了商品住宅的短期需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下降。报告期内,2021年中央及地方频繁发布稳楼市政策,前三季度中央及地方持续加码房地产调控政策,2021年下半年后,市场急骤降温,重点城市集中土拍热度下滑成为较为普遍现象,房地产销售和投资均呈现冲高回落趋势,同比增速持续下行,部分地产开发商出现风险暴露,房地产行业逐步开始陷入低迷。自2021年11月以来,房地产政策整体出现转向,央行及地方维持房地产稳定政策不断出现,限制市场非理性下调的政策也持续出台,多个城市发布了不同力度的补贴购房政策。同时,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满足房地产市场合理融资需求。2022年初,需求端宽松迎来实质性进展,随着多城明显下调房贷利率,郑州新政首次出现限贷和限购松动窗口,预计后续会有更多的城市做出限贷和限购的调整,促进刚需和改善需求释放。随着房地产行业政策的深化调整,房地产行业逐渐迎来政策及市场底,未来将逐步恢复常态化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设计技术与咨询服务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业务,以建筑方案设计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建筑专业领域内的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咨询顾问服务,业务范围覆盖居住社区、商业办公、产城规划、医疗康养、城市更新、TOD、教育文化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专注与创新”的企业理念,依托现有业务优势地位的同时,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在建筑产业链方面,通过收购从事医疗康养建筑领域内的策划咨询、设计业务的公司,并参股设立建造管理公司,已初步实现“咨询策划+一体化设计+建造管理+运维顾问”业务布局。

(二)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根据建筑业态划分,公司建筑设计业务领域涵盖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1、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公寓等。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居住建筑不仅需要满足最基本的居住需求,还需要符合人们对美学、艺术的追求,综合考虑周边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选择合适的建筑材料,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居住建筑的设计中,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注重外观设计与建筑周围环境的协调,以创意为核心整合区域特色,追求建筑、艺术、文化和景观的有机结合。公司在设计作品中运用绿色设计、精细设计等国际先进的设计理念,利用科技创新打造高质量的设计展示效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设计作品。居住建筑设计是公司业务中占比最高的设计类别,公司的多项居住建筑设计项目在业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2、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司参与设计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医疗建筑、养老康乐建筑、教育建筑、文化建筑、休闲娱乐建筑、产业园建筑等多个类别。在各类公共建筑设计中,公司较为擅长的设计领域内商业地产、医疗康养、产城规划、城市更新、教育文化等,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并购及资源整合大力发展医疗康养建筑领域,取得初步成效。在商业地产建筑方面,公司以创造高效商业价值的核心诉求为出发点,在项目设计中将城市环境和人群行为纳入考量,注重建筑的整体性和互动性,统筹多专业的技术合作,专注于打造丰富的空间体验。在医疗康养领域方面,公司充分洞察行业特性及发展趋势,把握客户战略需求,从咨询、设计、建造、运营等开发的全过程关键决策出发,为客户提供合理的医疗规划及实现方案,减少后期改造成本的同时提升客户运维效率。在产城规划方面,公司善于根据城市发展所处的区位、阶段,将土地用地布局、公共设施配套、区域交通衔接、景观风貌串联、公共空间打造相融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提出针对性的设计方案。在城市更新方面,公司致力于运用总体城市设计的手段构建具有历史记忆的城市符号空间网络,使改造后的城市建筑与城市空间、文化脉络相协调,建设一个完整立体的、底蕴深厚的、有层次的、有特色的城市。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为:承接建筑设计项目后,为客户提供建筑设计咨询服务,收取相应的设计费用。

2、业务承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模式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获取项目。

(1)招投标模式

招投标模式是目前建筑设计行业承接业务较为常见的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通过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同时,经过多年市场历练,公司通过设计品质和优质服务建立了业界口碑,部分招标单位会主动向公司发出竞标邀请。针对其中有意承接的设计项目,公司根据自身实力和项目的经济价值,通过内部分析与决策进行项目筛选和综合评审,并就该等项目进行设计提案,确定设计团队、开展项目立项;立项通过后撰写并提交投标文件;在确认项目中标后,双方就相关合同条件履行商务谈判程序,达成一致后签署合同。

(2)直接委托模式

直接委托模式为客户综合考虑设计单位的资信水平、过往业绩、服务品质等因素直接选定设计单位。经过多年的专注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品牌效应、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在持续经营中重视对客户关系的维护和管理,因而部分非必须招标项目的客户根据自身建设项目的需要,直接委托公司承担设计任务。

对于该类项目,公司在获取项目信息并综合评审可行后,就该等项目进行设计提案,确定设计团队、开展项目立项,获得客户认可后,双方举行商业谈判、签署设计委托合同。

3、项目设计模式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控体系,核心技术源自于公司多年来从事建筑设计业务的经验积累以及专业的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业务获取后,公司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和项目的定位进行深化研究,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设计总负责人由公司领导层担任,对项目进行整体把控;项目经理是项目团队的第一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任命,一般由部门总监担任;项目团队同时配备三名高级建筑师分别负责把控图纸质量、项目方案设计和项目沟通协调工作。项目团队与公司事业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环境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等要素贯穿于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以减少潜在风险,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在项目运行的全过程中,公司的运营中心、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分别从团队资源调配、操作流程跟踪、技术质量及项目创新等方面对设计团队形成有力的内部支持力量。

4、采购模式

根据采购内容是否与设计项目直接相关,公司采购分为项目型采购与非项目型采购。

(1)项目型采购

项目型采购主要是与设计业务直接相关的图文制作、项目合作服务等辅助性业务采购。图文制作主要是指晒图、平面、模型、动画效果图制作、文印材料和装订等;项目合作服务是指在建筑设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设计项目的差异化需求,结合项目时间进度、现有设计资源等因素,将部分设计内容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或专业能力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或提供咨询服务。

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通过考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履约能力、合作历史、采购成本等各因素确定,并在后续合作中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

(2)非项目型采购

非项目型采购主要是指公司租赁房屋以及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对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打印机、通讯信息系统等的采购。该等采购系根据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执行。

(四)报告期内经营概述

2021年,我国经济在政策、中长期结构调整及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下,经济增速呈现上半年高、下半年低的态势,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分化明显、房地产开发投资下半年明显走弱。面对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国内多轮疫情叠加等综合因素背景下,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应对下游客户市场格局的逐渐变化,同时通过投资并购及资源整合等战略性投入,持续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呈现平稳态势,实现营业收入34,123.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5%。但基于整体房地产调控政策及下游客户信贷环境持续收紧,使得客户回款放缓及收款期延长引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以

及公司对城市更新、室内设计等业务布局增加了相应人力成本等综合因素,引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9.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70%。

1、依托建立的大客户营销体系,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在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已进入新的整合期,面对房地产行业持续向头部企业集中的发展趋势,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专业经验以及对行业趋势的精准把握,依托建立的大客户的营销体系,与保利、中海等龙头房企保持持续紧密合作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大客户资源,在“最具地产开发思维的建筑设计公司”的精准定位下,更加注重土地前研工作的前置以及设计人力资源的调配,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报告期内中央及地方频繁发布稳楼市政策,前三季度中央及地方持续加码房地产调控政策,特别是下半年重点城市集中土拍热度下滑成为较为普遍现象,房地产销售和投资均呈现冲高回落趋势,同比增速持续下行,部分地产开发商出现风险暴露。公司积极面对下游市场的变化,时时关注下游客户资信与各项经营指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正常经营,但基于受到房地产市场低迷、集中土拍热度下滑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居住建筑业务受到一定影响,实现营业收入24,255.4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了11.81%。

2、内引外购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布局多业务产品线

面对下游市场的不断变化,为持续提高公司持续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固原有住宅业务优势地位的前提下,对内进行业务条线梳理及战略人力资源的引进,对外通过投资并购等优势资源整合,积极布局了医疗康养、文化教育、城市更新等细分市场业务产品线。报告期内,公司公共建筑业务规模得到较大提升,实现营业收入9,785.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26.84%。

(1)收购医疗建筑咨询及设计公司,搭建医疗康养产品线

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抓住后疫情、老龄化社会大健康产业医疗康养建筑市场的发展机遇,公司于2021年8月全资收购了主营医疗康养领域从事策划咨询的上海千旭工程、从事建筑设计的上海霍普规划等团队,组建了霍普医疗康养业务发展中心,搭建了医疗康养产品线,从咨询策划、一体化设计、建造、运营等开发的全过程出发,为客户提供合理的医疗规划及一体化解决方案。

(2)优势资源战略合作,积极促进TOD业务及文化教育业务发展

在TOD业务方面,公司通过与外部科研机构开展学术及技术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推动公司的研发和创新,纵向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建数字城市联合实验室,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在TOD及数字城市设计领域进行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人才交流,进一步提高公司TOD业务的产品竞争能力,同时公司设计的东莞虎门TOD、成都昌公堰TOD等项目均获得了客户一致认可并斩获了多项知名奖项。在文化教育业务方面,公司联合国际知名设计企业西班牙EMBT建筑事务所中标了深圳音乐学院项目,深圳音乐学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之一。

(3)持续人力资源投入,增强城市更新及室内设计业务版块

在房地产市场整体逐渐降温的态势下,报告期内,公司立足战略发展目标,通过加大城市更新及室内设计的人力资源投入,在城市更新业务版块,公司设立了专门事业部,专注于城市更新领域的全过程设计,从前期策划、建筑室内一体化设计、项目落地、招商运营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的咨询设计服务。

3、初步实现建筑产业链布局,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面对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国家政策方向持续变化,公司依托现有业务优势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建筑产业链布局。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通过全资收购了上海千旭工程、上海霍普规划等从事医疗康养建筑领域内的策划咨询、设计业务的公司,并参股设立了从事建造管理的上海晖远,已初步实现“策划+建筑室内一体化设计+建造管理+运维顾问”业务布局,具备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资源与能力,从而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4、探索建筑产业与建筑科技结合发展,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积极探索建筑产业与建筑科技结合发展之路,寻求“以业务带动技术,以技术助力业务”相互融合的业务发展路径。报告期内,公司全资设立了以科技为主营业务的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并引进了新的开发团队,未来将整合内外部资源,旨在建筑产业业务的基础上,从实现对公司内部多专业协同进行提效降本,助力建筑产业业务发展,也计划实现软件产品独立销售或对外提供服务,扩大公司服务种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合资控股设立的上海普仕昇科技,通过开展车位数据分析及辅助定价等相关服务,报告期内已实现为上市公司贡献营业收入的初步目标。

5、成功登入资本市场,为公司战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公司成功进入资本市场,使公司的融资功能和融资预期确定性大大加强,在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的同时又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了公司的资金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为公司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提供强有力支持,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将起到持续积极助推作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人才优势

设计人员是建筑设计行业最活跃、最具潜力的生产要素和设计创新的载体,也是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原动力。对于建筑设计企业而言,拥有一支具备丰富设计经验、尖端设计水平、合格执业资质及项目管理能力的设计人才团队是企业保持自身竞争优势的战略性资源。公司自成立以来即十分重视高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打造了一支技术实力较强、结构完善、梯队合理的高素质设计和管理核心团队。公司创始人、董事长龚俊先生曾获CIHAF“中国青年建筑师年度贡献奖”、金盘奖“年度金盘建筑设计人物”,入围“上海市杰出中青年建筑师”;董事赵恺先生被评为金盘奖“最佳金盘设计人物”、“金盘地产设计人物”、“新楼盘2016年度建筑人物”;董事杨赫先生被评为“新楼盘2015年度建筑人物”。在他们的带领下,公司吸引汇集了行业内优秀设计人才,承接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原创设计项目。

公司拥有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了一套完善、系统的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平台为员工争取更多的培养机会。一方面,公司内部定期组织各领域知识课程和专业交流,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优质战略客户来公司开展技术、业务交流;另一方面,公司为设计人员提供出国考察、对外交流的机会,帮助其增广见闻、拓宽眼界。同时,公司通过建立合理的绩效激励机制,为人才的成长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氛围,较大程度地增加了设计师的归属感,加大了企业凝聚力,保证了团队的稳定性和设计水平的持续提升。

2012年起,公司联合国际建筑师协会(UIA)、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环境·设计》(UED)杂志社创办“UIA-霍普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已连续十年成功举办。该竞赛是UIA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支持的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目前已经成为最具影响力与公信力、规模最大的学生竞赛之一,在国内外建筑教育界具有广泛影响,为公司发掘优秀的年轻设计人才提供便利,为公司人才储备提供不竭动力。报告期内,“UIA-霍普杯2021国际建筑设计竞赛”以“乡村困境——新乡村设计”为题目聚焦当代乡村建设,在尊重原有建筑风貌、文化遗存的同时,探索新型乡村设计,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新思路。

(二)研发优势

公司特有的设计创意主要来源于设计人员的灵感和日积月累的打磨,通过将建筑设计领域的新观点、新原理、新技术有效融合,不断突破与革新,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设计产品。公司非常重视产品研发,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是上海BIM技术创新联盟成员单位。

公司通过构建BIM住宅体系,对业务上下游资源进行整合,通过精细化与专业化的设计及智能家居技术、云平台互联数据技术,打造互联协作设计平台。公司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室内精装等领域与BIM、PC技术的全产业链应用进行整合实践,实现住宅标准化产品与创新模块的全维度链接,在住宅设计领域推出低成本、快迭代、突出地域需求和基于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定制化标准产品,并将成果广泛应用于实际项目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公司标准化的建筑设计作品融汇了公司的创意水平和技术实现能力,陆续推出了理念前沿、功能丰富的设计系列产品,例如保利“大国璟”系、“时光印象”系,世茂“国风”系等。

此外,公司的研发能力还体现在参与到客户产品的升级完善之中,努力为终端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智能、安全、健康、舒适的高品质产品与生活。近年来,公司及其子公司参与过华南保利“Well定制”体系的可视化精装定制系统的开发工作、福建保利的装配式售楼处研发及生产等。

(三)品牌优势

公司旨在建筑设计领域以创意和高新技术为核心,以设计作品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以创造市场核心价值为设计根本,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以及高性价比的定制化服务,并致力于成为商业和住宅设计领域的领先者。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凭借先进的国际化理念、雄厚的设计及运营实力,已逐步成长为国内知名的建筑设计服务提供商,

完成了一大批类型广泛、风格多样的建筑设计项目案例,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和市场影响力。

(四)客户资源优势

建筑设计行业具有较为典型的品牌资源累积的特征,客户通常会根据设计企业过往经营业绩、项目经验积累和累积客户资源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公司地处长三角核心区域,该区域是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区域之一,也是城市建设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市场容量和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其他地区。公司立足于上海,依托大客户营销体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目标,经过多年业务积累,公司项目遍及全国近30个省级行政区、60余个地级市,已成为国内多家百强房地产企业的建筑设计技术与咨询服务的提供商,并与包括保利、绿地、世茂、万科、旭辉、融创、阳光城、中海、万达、龙湖、华润、富力等经营指标相对健康、产品能力强的在头部房地产商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受到市场的广泛赞誉。其中,公司为保利地产的重要供应商,曾荣获保利武汉“2021年度优秀供应奖”、保利青岛“2019年度优秀设计供方奖”、保利湾区“2019年度匠心展示区设计奖”及“2019年度最佳设计奖”、保利海南“2018年度最佳建筑设计服务商”、浙江保利2018年度“最佳创作奖”、保利地产“2016年度优秀设计供应商”、保利华南“2015-2016年度优秀方案设计合作单位”等称号。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341,231,535.44100%318,175,821.19100%7.25%
分行业
建筑设计340,409,120.3599.76%318,175,821.19100.00%6.99%
其他822,415.090.24%100.00%
分产品
居住建筑242,554,602.6771.08%275,037,736.7886.44%-11.81%
公共建筑97,854,517.6828.68%43,138,084.4113.56%126.84%
其他822,415.090.24%100.00%
分地区
华东123,548,451.5336.21%111,516,172.3035.05%10.79%
华南72,332,768.0621.20%70,582,048.8022.18%2.48%
华中41,375,702.4512.13%25,627,772.648.05%61.45%
西南33,294,241.129.76%24,868,192.007.82%33.88%
华北21,988,800.256.44%39,221,029.9012.33%-43.94%
东北34,068,816.789.98%23,309,427.927.33%46.16%
西北14,622,755.254.28%23,051,177.637.24%-36.56%
分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341,231,535.44100.00%318,175,821.19100.00%0.00%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建筑设计340,409,120.35185,896,235.7745.39%6.99%12.59%-2.72%
分产品
居住建筑242,554,602.67120,382,372.4750.37%-11.81%-8.36%-1.87%
公共建筑97,854,517.6865,513,863.3033.05%126.84%94.15%11.27%
分地区
华东123,548,451.5369,061,559.1744.10%10.79%25.09%-6.39%
华南72,332,768.0640,583,582.7543.89%2.48%7.14%-2.44%
华中41,375,702.4521,388,205.5948.31%61.45%68.80%-2.25%
分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341,231,535.44186,574,820.6845.32%7.25%13.00%-2.78%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居住建筑职工薪酬80,818,042.8543.32%89,497,681.9654.20%-10.74%
居住建筑折旧摊销房租13,526,216.227.25%9,825,707.865.95%27.36%
居住建筑委外分包10,726,062.455.75%12,079,935.717.32%-12.62%
居住建筑其他15,312,050.958.21%19,968,065.3012.09%-30.41%
公共建筑职工薪酬35,684,238.5419.13%12,499,590.937.57%64.97%
公共建筑折旧摊销房租3,430,242.021.84%1,912,960.261.16%44.23%
公共建筑委外分包20,571,007.4011.03%10,746,572.526.51%47.76%
公共建筑其他5,828,375.343.12%8,585,316.295.20%-47.30%
其他职工薪酬678,584.910.35%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5家: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和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设立或投资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231,060,597.92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67.71%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保利185,872,914.5254.47%
2第二名27,131,750.857.95%
3第三名7,711,320.752.26%
4第四名6,403,774.961.88%
5第五名3,940,836.831.15%
合计--231,060,597.9167.71%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6,533,064.53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8.92%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7,211,981.1325.70%
2第二名3,701,000.0013.19%
3第三名2,717,015.819.68%
4第四名1,497,127.025.34%
5第五名1,405,940.575.01%
合计--16,533,064.5358.92%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16,886,411.0713,281,762.4927.14%系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增加的人工成本和营销费用所致
管理费用31,433,825.7623,768,810.2932.25%系公司报告期内投资合并子公司致使管理成本增加,及新增上市酒会等相关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2,415,463.11370,158.68552.55%系报告期内保理手续费和短期借款利息金额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23,101,240.4319,879,058.2116.21%系公司持续加强新技术研发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霍普建筑设计系统研究项目提供一种建筑设计系统,将建筑所需的各种立体图元置于三维空间模型单元的特定座标位置或区域,将原置于该三维空间模型单元的特定座标位置或区域上的立体图元进行删除或编修,以构成一模拟建筑设计模型。已于2021年结题本项目的建筑设计系统,与现有技术相比,通过X方向驱动电机和Y方向驱动电机实现平移,载物台在支架盘与底座的平行四边形原理情况下保持平行,上下左右移动灵活,采用液压保持稳定,利于建筑设计的展示,具有推广应用的价值。本发明在建筑设计过程中能自动有效地判断建筑体形系数、传热系数、单一立面窗墙比是否符合规范并涉及外窗遮阳系数的审查,生成文档保存供设计人员参考。本方法可优化建筑节能审查的方案,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降低设计人员的工作量,节省大量时间资源,降低成本,为设计单位创造更多的价值。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霍普绿色节能环保建筑系统研究项目提供一种透气吸音的室内装饰板材结构,解决繁琐安装,完成装饰板材的整体强度避免时间久了容易脱落造成危险事故的发生。解决装饰板材仅仅具有装饰性的作用,不具备透气和吸音的功能,实用性不高的问题。已于2021年结题通过疏水膜层来提高装饰板材的防水能力,采用平衡纸层以提高装饰板材的防潮能力,通过红外线涂层将外界环境的热量转化成红外线,红外线穿透至装饰板材内部,利用红外加热原理加快水分蒸发,再进一步地提高装饰板材的防潮效果。最后,通过耐磨层来保护红外线涂层,有效地延长装饰板材的使用寿命。针对现有的结构及缺失予以研究改良,提供一种透气吸音的室内装饰板材结构,以期达到更具有更加实用价值性的目的。有广泛的推广意义,提升了企业的设计能力和实际运用价值。
霍普超高层建筑抗震设计的关键技术的研究通过增加结构本身的延性、承载力和合理的选择材料等来满足抗震规范的要求。通过结构的变形能力来满足规范中关于弹塑性变形限值的规定,以确保建筑物在罕遇地震不会出现整体性的破坏。已于2021年结题本项目设计的减震隔震支座保证其在地震作用下,下部高阻尼摩擦体与铅芯柱摩擦消耗能量,为上部结构提供隔震性能,在摩擦体在重力或者人为的作用下,具有良好的自复位能力;并且下部摩擦面消耗地震带来的能量同时,橡胶带变形耗能,通过下垫板的通孔,人为调整铅芯柱的位置,从而保证隔震支座本体不会出现不可恢复的过大水平变形。本项目《霍普减震抗震技术在建筑设计领域的运用》主要在于对减震隔震技术进行研究并且研发出一款相应的解决方案。本项目的结构稳定性好,质量稳定,并且可以快速成型,适合整体设计,快速工厂化建造,并且减少实际工地的施工,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建筑设计制图云素材多终端转移编辑提效系统开发项目本项目立项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ObjectArx的CAD图纸信息批量处理方法,其利用扩展CAD对象来自定义图纸信息类,实现图纸信息批量处理功能,具有模块性好、独立性强、连接简单、使用方便、内部功能高效以及代码可重用性强等特点。预计2022年结题通过导入已转换文件,可以批量化的将多份已转换文件批量保存当前DWG图纸文件的块表记录中,得到已导入文件,通过调用块表记录,从而实现将多份图纸文件保存在同一个DWG图纸文件,方便使用者对同一类型的不同图纸统一导入调用,提高图纸的转化效率,节约时间。有利于企业建立实体三维模型或指导实际生产。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手动重建批量化CAD图纸中的表格使得工作重复量大且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
建筑设计三维云素材多终端转移编辑提效系统开发项目开发一种可以让使用者能够直接从网页端,一键将可编辑的SU模型导入当前打开的SU文件中。省去了下载、等待软件启动、选择复制粘贴等繁复的操作步骤,减少了大量的素材获取步骤和时间,并保证计算机能以较快的速度运行,以提高生产效率。预计2022年结题省去了下载、等待软件启动、选择复制粘贴等繁复的操作步骤,减少了大量的素材获取步骤和时间,并保证计算机能以较快的速度运行,以提高生产效率。企业建立系统平台开发,有利于设计中采用支持多任务并发的事件异步回调机制JavaScript程序采用了异步事件驱动编程Event-driven programming)模型,并支持多任务并发的集中处理,适用于多设计客户端的协同工作。保持连接状态,更好的二进制支持,可以支持扩展,更好的压缩效果。有着广泛的运用价值。
建筑设计个性化可编辑集成工具系统开发项目通过自动化程序识别验证码,保证自动化爬虫的正常进行,能提高爬虫整体效率的效率、降低人力成本,能更及时发现故障、提高运行安全性。预计2022年结题对所有已安装插件集中的单个插件程序进行随意组合拼装,重新组成自定义的个性化插件集;节省了界面显示资源,保留最大化建模界面;使用者可通过提取常用插件程序制作个人插件集,方便个人插件管理和寻找,提高工作效率。本发明旨在减少设计师获取素材的步骤和计算机运行负担,节省工作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建筑可利用空间地下车位价值多维度差异化评估系统开发项目提供一种评估停车位价值的方法,生成一定数量积分;生成停车位积分信息;生成停车位的评估结果。获取停车位的交易价格;进行停车位的交易。停车位的评估结果,计算并生成停车位的预期收益信预计2022年结题通过对地下车位的各项分析,解决车位中不利因素,综合成本考虑,更为准确的判断地下车位价值,指导产品销售以及定价,甚至指导设计。企业重要课题研究,解决实际建筑设计中的地库车位分部问题。1.实现多维度车位个体分析。2.实现了快速、准确分析车位价值。3.实现车位定价更合理。4.分析结果更利于销售。5.减少车位客诉;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息。
超高层建筑核心筒外钢内铝组合早拆模板体系开发项目通过将多个居住单元布设于走廊区的周向,充分利用了走廊区的空间。在每个居住单元与走廊区的连接处均设置有电梯,分散了等待电梯的人流量,减小了人多时出现拥堵的可能。已于2021年结题(1)核心筒布局更为紧凑,使得回廊视野更为开阔,增强住户体验感;(2)在回廊面积相同的情况下,本方案设计的核心筒形成的公摊面积更小;(3)合理的电梯井开口设计使得入户玄关与电梯井开口之间形成一个噪声隔离带,降低噪声的同时也提高了住户的私密性。企业重要设计研究课题。主要用于居民楼,将核心筒的电梯井和楼梯间相邻设置,形成紧凑式布局,从而降低公摊面积,并在相同公摊面积的情况提高回廊面积,使得视野更为宽阔明亮。高层核心筒将电梯分散设置于各个居住单元,扩大了等待电梯的区域,分散了等待电梯的人流量,减小了人多时出现拥堵的可能。运用广泛。
一种预制钢结构一体化装配式绿色建筑构件开发项目本项目通过抵限部件与连接部中活动部的配合调整能实现对后装结构特定角度的装配,无需额外定制特别的构件,减少了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实用可靠,适宜应用推广。已于2021年结题解决现有技术中装配式建筑构件在装配的过程中其后装的结构的走向往往只有水平和垂直两个选项,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后装结构的特定的角度设置往往需要定制特别的构件,无形中增加了成本的投入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预制钢结构一体化装配式绿色建筑构件。企业重要研究项目。随着环保理念的要求,设计重视起绿色环保,很好的解决了现有的建筑构件需要利用支撑架进行支撑固定,减少费事费力,不影响影响工程进度。
一种装配式建筑轻钢结构防腐墙体研究项目(1)、通过防水层、防渗层、防潮层之间的配合设置,保证了轻钢板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2)、通过合理配合设置,使轻钢板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吸音、防护的效果,避免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影响。已于2021年结题解决现有技术中装配式建筑构件在装配的过程中其后装的结构的走向的局限性,提出的一种预制钢结构一体化装配式绿色建筑构件设想。解决了支撑柱与承重梁之间不易连接的问题;并解决双层保温问题。企业主要研发项目运用于设计领域,解决:(1)轻钢结构墙体防腐效果对整个建筑的使用寿命的影响;(2)轻钢结构墙体保温效果较差的问题。提供配套设计方案要求。
一种装配式建筑质量追溯装置研发项目通过设置的放置盘以及压板,通过启动液压装置将压板向下压,通过抗压监测器,通过单片机将抗压数据存储到存储装置中。对待检测的装配式建筑的外观进行检查,同时也可已于2021年结题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本项目在于提供一种装配式建筑质量追溯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企业主要装配式建筑设计课题,既提高了建筑物的质量,缩短了工期又节约了能源降低了成本。在最近的十多年来,发展十分迅猛。
以对待检测的装配式建筑的抗压能力进行监测,使用起来更加便捷。
创汇星企业信息安全化管理平台系统开发整合了企业增值业务所需要的各种应用服务器和企业外部数据库,提供企业各种增值业务的应用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业务互通。从而方便快捷地使用这些成本比较高的增值业务。已于2021年结题提供一种高效集成式企业信息化系统,包括总处理装置与监控服务器、报警装置、远程监控终端、网管设备、环境信息采集装置及能耗管理模块电路连接,实现该高效集成式企业信息化系统功能的多样性。企业重要研究开发项目,通过各种信息系统网络加工生成新的信息资源,提供给各层次的人们洞悉、观察各类动态业务中的一切信息,以使企业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求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技术人员数量(人)52342921.91%
技术人员数量占比88.49%90.32%-1.83%
技术人员学历
本科42234920.92%
硕士604242.86%
其他41387.89%
技术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25322711.45%
30~40岁21417125.15%
40岁以上563180.65%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公司的研发项目主要是针对设计业务执行中的具体技术实现方法、或针对内部设计效率提升而进行的相关课题研究。因此公司无专职研发人员,设计人员同时承担研发工作的情况。本报告期末,公司设计及研发人员(上表统称为“技术人员”)为523人,占总人数比例为88.49%。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年2020年2019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23,101,240.4319,879,058.2120,049,496.4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6.77%6.25%7.5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4,731,002.27218,993,893.662.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6,732,085.54239,579,280.9419.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001,083.27-20,585,387.28-201.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2,481,664.8049,029.131,738,624.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3,277,614.9611,257,795.069,078.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795,950.16-11,208,765.93-1,512.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1,737,597.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170,543.07857,929.105,631.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2,567,054.47-857,929.1052,851.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9,725,951.61-32,785,899.79739.68%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001,083.2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1.19%,主要系报告期内客户回款放缓,收款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小,而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扩大,支付的包括职工薪酬及费用类支出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795,950.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12.99%,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和上海霍普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收购款及新增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2,567,054.4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851.10%,主要系公司2021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客户回款放缓,收款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小,公司在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250.83万元;而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支付的包括职工薪酬及各项费用类支出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其他收益3,649,428.436.9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所致。其他收益金额取决于未来获得的政府补助
信用减值损失-32,508,319.37-61.53%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动,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增加所致对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信用减值损失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2021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00,625,564.3032.18%41,038,612.699.83%22.3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应收账款410,676,129.3643.97%299,035,309.6671.64%-27.6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带动应收账款的增加,以及受房地产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客户回款进度整体放缓所致。
合同资产214,682.850.05%-0.05%
投资性房地产860,184.300.09%904,177.620.22%-0.13%
固定资产8,159,721.680.87%6,023,775.391.44%-0.57%
使用权资产16,797,329.821.80%21,233,150.415.09%-3.29%
合同负债1,485,437.350.16%2,160,328.430.52%-0.36%
租赁负债1,737,212.420.19%9,070,828.332.17%-1.98%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80,000,000.0080,000,000.00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119,080.003,119,080.00
金融资产小计3,119,080.0080,000,000.0083,119,080.00
上述合计3,119,080.0080,000,000.0083,119,080.00
金融负债0.00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50,000,000.00元存出投资款和5,000.00元ETC保证金受限外,不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6,237.7618,536.2118,536.21000.00%27,961.23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0
合计--46,237.7618,536.2118,536.21000.00%27,961.23--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0,6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8.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51,934,402.4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377,597.54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47,721,197.54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8,536.21万元。 2、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金额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累计86,288.00万元,赎回保本理财产品本金78,998.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理财产品金额为7,29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7,961.23万元。 4、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保证对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务所(普通合伙)股权收购(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的顺利实施,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736.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部分本次股权收购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收购协议约定已使用超募资金2,802.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部分股权收购款。

5、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和“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项下内部结构。本次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与“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项下内部结构进行调整,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期均保持不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2,024.302,024.301,428.151,428.1570.55%不适用00不适用
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12,929.7412,929.747,419.187,419.1857.38%不适用00不适用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19,979.9619,979.962,218.162,218.1611.10%不适用00不适用
扩建项目
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2,297.362,297.361,799.631,799.6378.33%不适用00不适用
企业信息化建设1,782.221,782.22570.81570.8132.03%不适用00不适用
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2,452.062,452.062,298.282,298.2893.73%不适用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1,465.6441,465.6415,734.2115,734.21----00----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4,772.124,772.122,8022,80258.72%不适用00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772.124,772.122,8022,802----00----
合计--46,237.7646,237.7618,536.2118,536.21----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0,6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8.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51,934,402.4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377,597.54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47,721,197.54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保证对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股权收购(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收购”)的顺利实施,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736.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部分本次股权收购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收购协议约定已使用超募资金2,802.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部分股权收购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适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金额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上海霍普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子公司专业技术服务业3,000,000.0034,029,263.679,062,300.6733,554,654.338,938,015.626,929,682.4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上海霍普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受让进一步扩大业务领域
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受让进一步扩大业务领域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让进一步扩大业务领域
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新设进一步扩大业务领域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设进一步扩大业务领域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抓住后疫情、老龄化社会大健康产业医疗康养建筑市场的发展机遇,公司于2021年8月全资收购了主营医疗康养领域从事策划咨询的上海千旭工程、从事建筑设计的上海霍普规划等团队,组建了霍普医疗康养业务发展中心,搭建了医疗康养产品线,从咨询策划、一体化设计、建造、运营等开发的全过程出发,为客户提供合理的医疗规划及一体化解决方案。本报告期内上海霍普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54,654.33元,实现净利润6,929,682.43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建筑产业服务的研发和创新,以建筑方案设计为核心,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与咨询服务。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专注和创新”的企业理念,坚持以长期主义为战略方针,以建筑产业升级为契机,加大研发投入、以技术创新推动服务升级、拓展和完善服务种类,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公司通过对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行业及细分市场的的产业政策、数字化与信息化开发与应用、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等技术进行分析并结合自身的优势,制定了近三年的发展规划:在建筑产业链延伸方面,实现“策划咨询+一体化设计+建造管理+运维顾问”的业务布局,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在业务产品方面,由居住建筑方案为主的业务产品向医疗康养、城市更新、TOD、文化教育等多业态细分市场逐步扩张;在建筑科技与技术方面,将围绕建筑产业业务发展,立足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建筑产业链相关信息化、智能化产品的技术开发,为整个建筑行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同时将持续加强在住宅标准化、房型研究、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的研发投入与实践,未来将通过不断整合内外部资源,持续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与数字化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为公司在未来行业市场竞争中取得先发的核心技术竞争力。

(二)公司2022年度经营规划

面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及市场情况、疫情反复等综合背景下,2022年公司将继续秉承“专注和创新”的企业理念,坚持以长期主义为战略方针,持续完善业务布局,深入推动精细化管理、适时运用资本市场优势资源等战略举措,不断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公司战略规划有序落地,2022年度主要经营规划如下:

1、内部多项举措并行。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行业及市场状况,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运营;在客户方面,积极关注下游客户市场格局的变化,依托建立的大客户营销体系为基础,积极开拓经营稳健、指标健康,优秀产品能力和资金状况及偿债能力总体良好的客户,同时以多业态细分产品服务出发,建立多元化客户体系;在业务产品方面,以产品条线为核心,强化产品条线内部资源配置与协同发展,促进各业务产品发展;在内部事业部组织方面,持续深化事业部组织变革,积极推行各事业部红黄线设置以加强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组织效率。

2、持续完善业务结构。公司将在稳固住宅业务优势地位下,将医疗康养业务作为公司重点发展的战略业务板块,通过战略引导、内部优势资源配置、外部战略合作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医疗康养业务的战略及资源投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更新、TOD、教育文化等细分市场的业务布局,完善业务结构,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优势资源不断整合。公司将依托已初步搭建“咨询策划+一体化设计+建造管理+运维顾问”的产业链布局,持续进行内外部优势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现有品牌优势、资本市场投融资优势资源及能力,持续完善产业链布局,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4、科技与技术持续投入。公司将围绕建筑产业业务发展,加强科技方面的研发投入,增加建筑产业及其周边的服务内容,增强客户黏性,提高科技服务属性,在建筑技术方面,结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绿色发展战略,持续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技术的研发投入与实践,不断提升技术创新与实践能力。

(三)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1、应收账款风险

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1,067.61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了37.33%,占本报告期末总资产的43.97%;其中公司对保利集团体系(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应收账款余额为23,279.74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50.30%。公司客户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随着公司的收入规模不断扩大,未来如果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其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或者公司的应收账款管控措施不力,将会使本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并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特别是第一大客户占比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客户按同一控制下合并)销售占比为67.71%,其中,对保利集团体系(按同一控制下合并)的收入占比为54.47%,占比较高。公司的业务收入呈现出前五名客户集中度高、特别是第一大客户占比高的情形,存

在一定的客户集中风险。若未来公司未能持续保持与保利的业务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未来,如果公司的技术服务能力无法持续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并最终导致双方合作关系终止,或者下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公司不能继续维持与下游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短期内将影响公司合同订单情况,则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不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6,200.1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相对不佳。如果公司不能多渠道及时筹措资金或者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现金流状况可能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上述事项可能成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的发展瓶颈。

4、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属建筑设计行业主要为下游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领域提供建筑设计服务,其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城镇化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密切相关,该等因素的不利波动将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市场需求构成一定影响。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不利变化,各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随之放缓或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5、房地产行业调控的风险

公司所属的建筑设计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房地产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调控影响明显。近年来,我国政府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从限制房地产企业融资规模、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供应土地的及时开发利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控。同时,政府推出的限购、提高交易税费等短期调控政策,也直接影响了商品住宅的短期需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下降。这些经济政策都会对公司业务发展构成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9.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70%,但若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可能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长期经营部署、减少土地投资、推迟项目开发、延长付款周期,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推进、未来市场的开拓以及资金的及时回收造成不利影响,进而使得公司业绩增速有所放缓、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所下降。

6、房地产区域调整风险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延续“从严”调控思路,中央表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调控力度未见放松。2019年5月起,金融市场对房地产融资全面收紧,行业环境、资金面等逐步承压,土地市场成交波动明显,区域结构呈现冷热不均的特点。各地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因城施策,分区域看,重点城市销售面积总体保持增长,三四线城市销售面积有所下滑。在上述背景下,房地产企业区域层面收缩变革、调整组织架构,以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同时,多数房企选择收敛三四线城市布局或是战略性回归一二线城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项目收入及相应应收款项分布于华东、华南等经济较发达区域,但若未来公司的经营管理策略未能适应下游房地产行业区域调整的动态变化,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7、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1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出现全球复发的趋势,各地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下游客户和公司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员工安全管理。疫情对公司在手项目的推进以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一定不利影响。同时,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也将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8、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较快。未来,随着公司设计服务网络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长期而言,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9、设计人才流失的风险

建筑设计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拥有一支具备丰富设计经验、尖端设计水平、合格执业资质及项目管理能力的设计人才团队是企业保持自身竞争优势的战略性资源。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拥有高级资质和丰富项目经验的高端专业人才的供需缺口越来越大,行业内企业对高端设计人才的争夺也越来越激烈。如果公司不能保持良好的人才稳定机制和发展平台,引致核心设计人员和优秀管理人员流失,将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10、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2016年至2018年公司享受所得税税率为15%的优惠政策。2019年12月6日公司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9年起三个年度内继续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来如果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再满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条件,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1年10月2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270库霍普股份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海通证券等8家机构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1-001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1-00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地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活动,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运行情况良好。

(二)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有3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开展工作,能够持续关注公司运营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良好。

(三)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的历次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良好。

(四)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治理结构、独立性等均没有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正、有效的人员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为规范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以“战略匹配、倾斜关键;强调业绩,以绩定奖;对标市场、能力导向;共享成长、成本可控”为原则,对薪酬管理职责、薪酬模式与薪酬结构、绩效管理、岗位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公司的员工薪酬由岗位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岗位薪酬由岗位性质、专业程度、技术能力、资历经验等因素确定,为员工提供了纵向和横向的晋升渠道;绩效薪酬系依据员工当年业绩贡献度以及绩效考评情况综合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其薪酬

政策及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主要根据其任职岗位、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绩效考核情况、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等因素评定,包括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负责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并配备专职人员协助其处理信息披露日常事务,及时、准确、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公司信息;同时,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相同的信息。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建筑设计,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具备独立完整的经营及对外业务开展能力,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与控股股东之间无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未曾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主要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而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三)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主要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以及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各职能部门与本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任何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组织以及其他主要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充足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号,独立支配公司资金和其他资产。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无混合纳税现象。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100.00%2021年04月16日公司证券部。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召开,不适用披露日期,公司所有股东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4项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保存在公司证券部。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100.00%2021年05月10日公司证券部。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召开,不适用披露日期,公司所有股东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等2项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保存在公司证券部。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72.77%2021年09月01日2021年09月0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16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73.10%2021年09月17日2021年09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29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72.69%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57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龚俊董事长、总经理现任472015年05月18日2024年12月16日1,800,0001,800,000
赵恺董事现任472015年05月18日2024年12月16日900,000900,000
杨赫董事、副总经理现任432015年05月18日2024年12月16日00
吴凡董事、副总经理现任442018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6日00
陈阳独立董事现任542018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6日00
陈人独立董事现任422018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6日00
马静独立董事现任542018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6日00
黄伟监事现任392018202400
会主席年12月14日年12月16日
张保成监事现任472015年05月18日2024年12月16日00
左晓露监事现任372018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6日00
沙辉副总经理现任452015年05月18日2024年12月16日00
杨杰峰副总经理现任392018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6日00
罗文武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332021年09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00
曾晓音财务总监现任422021年09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00
宋越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离任532018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7日700,000700,000
合计------------3,400,0000003,400,00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宋越先生于2021年9月10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宋越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期满离任2021年12月17日宋越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9月10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宋越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吴凡董事聘任2021年12月17日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聘任。
罗文武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2021年09月10日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聘任。
曾晓音财务总监聘任2021年09月10日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聘任。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龚俊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一级注册建筑师。2012年至今任上海市建筑学会商业委员会委员,曾获CIHAF“中国青年建筑师年度贡献奖”、金盘奖“年度金盘建筑设计人物”等荣誉,2018年入围“上海市杰出中青年建筑师”。历任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师,杰盟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海摩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璞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赵恺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注册建筑师;曾获金盘奖“最佳金盘设计人物”、“金盘地产设计人物”、新楼盘2016年度建筑人物等荣誉。历任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璞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设计总裁,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海口益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董事杨赫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注册建筑师;曾获新楼盘2015年度建筑人物等荣誉。历任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浦东爱你壹世创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设计总监,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董事吴凡先生,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团委副书记,上海悉地工程设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监事会主席、CCDI学院总经理。2018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陈阳先生,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广西建筑综合设计院(现更名为“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院建筑师,深圳市凯成实业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深圳长江兴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和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中建沪深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安肯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筑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陈人先生,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自动控制专业工程师。历任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SZ.300203)产品线经理、监事,北京摩威泰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杭州长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聚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大地安科环境仪器有限公司监事,无锡聚光盛世传感网络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小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聚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红叶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杭州乐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凯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天狼讯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红叶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宠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贡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监事,嘉兴亿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杭州加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马静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建筑工程处成本会计、总会计师秘书,合肥市财政局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外商投资企业专员,安徽精诚会计师事务所、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华证中州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上海分所所长,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滁州长城天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深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SH.688186)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合肥十八金刚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九棵松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银嘉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黄山黟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十八金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元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银狐工业智能(合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黄伟婷女士,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英华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经理,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张保成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市宝安建筑设计院建筑师,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经理,上海欧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监事、设计总监。

监事左晓露女士,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上海展腾会务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墩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颛桥分公司市场经理。2018年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董事长秘书,上海露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龚俊先生,详见“第四节、七、2、1、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杨赫先生,详见“第四节、七、2、1、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吴凡先生,详见“第四节、七、2、1、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沙辉女士,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杰盟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

副总经理杨杰峰先生,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上海海摩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建筑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师、设计副总监,公司设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设计总监,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文武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具备证券、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兼投资风控经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内审部负责人、苏州金汇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于2019年6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财务总监曾晓音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会计师(AIA)。历任武汉

商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上海诚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一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鹏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阿特金斯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Finance Officer(财务主任),汉米敦(上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于2019年0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龚俊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07月26日
龚俊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12月22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3.69%的股权;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57%的股权。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赵恺海口益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07月28日
赵恺上海朴藤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09月08日
左晓露上海露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沙辉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
曾晓音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事
陈阳上海筑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人杭州凯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人北京天狼讯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陈人杭州红叶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人杭州宠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人杭州贡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监事
陈人嘉兴亿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陈人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陈人杭州加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马静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静安徽银嘉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马静黄山黟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马静合肥十八金刚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马静合肥元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马静银狐工业智能(合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董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公司经营层面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以监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目标责任、重要性水平、绩效考核情况、公司年度经营指标等因素综合评定,包括个人岗位薪酬+个人绩效考核薪酬+年度经营绩效薪酬。

(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共计876.28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龚俊董事长、总经理47现任112.15
赵恺董事47现任107.91
杨赫董事、副总经理43现任84.81
吴凡董事、副总经理44现任78.6
陈阳独立董事54现任8
陈人独立董事42现任8
马静独立董事54现任8
黄伟婷监事会主席39现任26.94
张保成监事47现任58.61
左晓露监事37现任24.99
沙辉副总经理45现任70.61
杨杰峰副总经理39现任83.91
罗文武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3现任44.2
曾晓音财务总监42现任62.6
宋越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53离任96.95
合计--------876.28--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03月26日公司证券部。本次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召开,不适用披露日期,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6项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保存在公司证券部。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04月25日公司证券部。本次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召开,不适用披露日期,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等7项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保存在公司证券部。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06月28日公司证券部。本次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召开,不适用披露日期,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保存在公司证券部。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08月13日2021年08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08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08月26日2021年08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1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09月01日2021年09月0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20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09月10日2021年09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2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10月22日公司证券部。本次董事会仅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本次董事会决议已通过报备方式提交。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12月01日2021年12月0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50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2021年122021年12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十次会议月10日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53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060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龚俊1192005
赵恺1192003
杨赫1192004
吴凡110004
陈阳1165003
陈人1129002
马静1156004
宋越108200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公司董事提出的关于日常经营决策及其他合理建议均被采纳。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马静、陈阳、龚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马静、陈阳、宋越。62021年03月26日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12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不存在异议事项
2021年04月25日审议《关于延长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议案》。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不存在异议事项
2021年08月13日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等2项议案。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不存在异议事项
2021年08月26日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2项议案。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不存在异议事项
2021年09月01日审议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不存在异议事项
2021年10月22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实施情况。不存在异议事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阳、陈人、龚俊22021年03月26日审议《关于讨论公司2020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根据公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不存在异议事项
2021年12月01日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不存在异议事项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本次会议所有议案。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524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67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591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59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1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销售人员40
技术人员523
行政人员28
合计59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72
本科463
大专51
大专以下5
合计591

2、薪酬政策

为规范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以“战略匹配、倾斜关键;强调业绩,以绩定奖;对标市场、能力导向;共享成长、成本可控”为原则,对薪酬管理职责、薪酬模式与薪酬结构、绩效管理、岗位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公司的员工薪酬由岗位薪酬与绩效薪酬组成。其中,岗位薪酬由岗位性质、专业程度、技术能力、资历经验等因素确定,为员工提供了纵向和横向的晋升渠道;绩效薪酬系依据员工当年业绩贡献度以及绩效考评情况综合评定。

报告期内,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公司以董事会为决策机关,以人资部门为执行主导,以各部门为执行单位,共同贯彻公司薪资管理架构。同时,以公平、合理、激励为原则,进行员工薪酬的制定、考核以及发放工作。公司积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公司员工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带薪培训等待遇。

3、培训计划

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及持续学习,从战略出发,从能力、文化、人才和体系四个角度围绕雇主品牌打造能支持多业务、跨地域、差异化、并联协作的柔性赋能平台。对于人才培养和文化塑造进行了“规划雏形、建立规则、明细架构、厘清边界”的建设。根据人群对员工进行了全方位培养策略,对重点人群制定了全方位的培养道路。从技术培训入手,推进学习型组织的构建。对专业知识进行萃取的同时,不断完善讲师队伍的开发和建设。通过持续的赋能和人才发展,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水平,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保证。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

(一)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战略发展等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政策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机会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且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5,000万元;

②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每个会计年度或半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应结合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3)如果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没有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润分配政策的新制定及调整情况。

(三)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5.00
每10股转增数(股)5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42,390,0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21,195,00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21,195,000.00
可分配利润(元)211,114,451.86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90,155.2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218,750,664.06元、资本公积547,689,568.6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211,114,451.86元、资本公积547,689,568.65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和优化,以不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42,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1,195,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1,195,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3,585,000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均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已完成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均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已完成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均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已完成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04月25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A、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控制缺陷。A、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B、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C、一般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A、重大缺陷: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超过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 B、重要缺陷: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但达到或超过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75%。A、重大缺陷:直接财务损失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重大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B、重要缺陷:直接财务损失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及500万元
C、一般缺陷: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75%。以下;重大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 C、一般缺陷:直接财务损失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重大负面影响: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做好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的同时,切实保护股东、消费者、供应商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承担对国家、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促进各利益相关方的和谐共赢。股东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在机制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建立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包括投资者热线电话、专用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职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员工薪酬设计和管理原则、基本薪酬策略、福利与年假、薪酬结构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工作能力、贡献、服务年限和学历等因素综合考虑其工资和福利。公司高度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工作,为员工安排相应的培训计划,提供各类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生活,为广大员工提供舒适、良好的工作环境。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劳动保障诚信政策,自觉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被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授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2012年起,公司联合国际建筑师协会(UIA)、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环境·设计》(UED)杂志社创办“UIA-霍普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已连续十年成功举办。该竞赛是UIA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支持的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目前已经成为最具影响力与公信力、规模最大的学生竞赛之一,在国内外建筑教育界具有广泛影响,为公司发掘优秀的年轻设计人才提供便利,为公司人才储备提供不竭动力。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守诚信原则,不断完善采购流程,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公司与全球知名的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获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同,受到市场的广泛赞誉,赢得了较高的商业信誉,实现了双方的共同发展。其中,公司为保利地产的重要供应商,曾荣获保利武汉“2021年度优秀供应商”、保利青岛“2019

年度优秀设计供方奖”、保利湾区“2019年度匠心展示区设计奖”及“2019年度最佳设计奖”、保利海南“2018年度最佳建筑设计服务商”、浙江保利2018年度“最佳创作奖”、保利地产“2016年度优秀设计供应商”、保利华南“2015-2016年度优秀方案设计合作单位”等称号。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备注: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上市,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27,000,000股原股份锁定期到期日2024年7月28日,本次延长后锁定期到期日2025年1月28日。2021年07月28日2021年7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正常履行中
上海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20212021正常
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限售承诺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年07月28日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履行中
龚俊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备注: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上市,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龚俊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1,800,0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15,187,299股原股份锁定期到期日2024年7月28日,本次延长后锁定期到期日2025年1月28日。2021年07月28日2021年7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正常履行中
赵恺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霍普控股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备注: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上市,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赵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7,514,999股,原股份锁定期到期日2024年7月28日,本次延长后锁定期到期日2025年1月28日,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900,000股,原股份锁定期到期日2022年7月28日,本次延长后锁定期到期日2023年1月28日。2021年07月28日2021年7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正常履行中
宋越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人取得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2021年07月282021年7月28正常履行中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备注: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上市,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宋越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700,000股原股份锁定期到期日2022年7月28日,本次延长后锁定期到期日2023年1月28日。日至2023年1月27日
杨赫、沙辉、杨杰峰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备注: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上市,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沙辉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900,001股、杨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1,050,001股、杨杰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部分621,800股原股份锁定期到期日2024年7月28日,本次延长后锁定期到期日2025年1月28日。2021年07月28日2021年7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正常履行中
成立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霍普控股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21年07月28日2021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正常履行中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龚俊股份减持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赵恺股份减持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宋越股份减持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杨赫、沙辉、杨杰峰股份减持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成立股份减持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以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首先,公司将持续优化设计流程,合理配置设计模块投入,提高信息流转效率,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其次,公司将继续加强成本管理和费用控制,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拓展力度,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品牌影响力,以保证公司盈利水平的稳定增长。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公司分红承诺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处理及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1、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2、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战略发展等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3)如果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没有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4)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龚俊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先生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截止本函出具之日,除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二、本人及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霍普股份所有。三、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四、如果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霍普股份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霍普股份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给予霍普股份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五、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人将及时告知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六、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赔偿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七、本承诺函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构成霍普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将尽量避免与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二、在进行确属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无市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三、本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四、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如有)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霍普股份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霍普股份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五、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霍普股份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霍普股份、霍普股份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六、在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如有)与霍普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霍普控股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截止本函出具之日,除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二、本公司及本公司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霍普股份所有。三、本公司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四、如果本公司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公司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霍普股份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霍普股份有权随时要求本公司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公司给予霍普股份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五、本公司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公司将及时告知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能地协助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六、若违反本承诺,本公司将赔偿霍普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经济损失。七、本承诺函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构成霍普股份的控股股东之日止。公司控股股东霍普控股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如有)将尽量避免与霍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二、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执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有关授权与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无市场价格可资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上合理利润的标准予以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三、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不发生损害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四、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如有)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霍普股份的资金以及其他任何资产、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霍普股份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五、上述承诺是无条件的,如违反上述承诺给霍普股份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霍普股份、霍普股份的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六、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如有)与霍普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将持续有效。
公司;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俊;赵恺;杨赫;宋越;沙辉;杨杰峰;吴凡IPO稳定股价承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内容如下: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一)公司回购。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俊(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票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2)公司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3)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当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2%。(二)控股股东增持。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2)公司回购股票方案2021年07月28日2021年7月28日至2024年7月27日正常履行中
有增持义务的董事,且本人未根据该预案的相关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有权将与本人拟根据《预案》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公司其他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中国证监会就此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他承诺(1)霍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3)本公司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办法的规定,致使发行人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纵容、指使、协助发行人进行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等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4)如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且已经发行上市,本公司承诺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公司其他承诺(1)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本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3)如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且已经发行上市,本公司承诺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从投资者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具体购回措施如下: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并要求购回股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龚俊其他承诺关于房屋租赁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承诺: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承租的房屋发生相关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第三人主张权利、整体规划拆除、出卖或抵押、诉讼/仲裁、行政命令等情形,并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因此给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害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罚款、停产/停业、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不向本公司进行任何追偿。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龚俊;赵恺;杨赫;宋越;沙辉;杨杰峰;吴凡;陈阳;陈人;马静其他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尽职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届时本人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龚俊其他承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承诺:如公司及其子公司被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对尚未缴纳的员工及以前年度的员工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本人承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条件全额代补缴;如果因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而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或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本人承诺将无条件地全额承担相关损失、处罚款项,并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公司其他承诺公司承诺:1、本公司股东为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俊、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恺、宋越、成立。其中,龚俊2021年07长期有效正常履行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恺、宋越、成立为公司员工,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其最终持有人均是本公司的员工。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2、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月28日
龚俊其他承诺(1)霍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3)本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办法的规定,致使发行人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者纵容、指使、协助发行人进行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等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4)如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且已经发行上市,本人承诺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龚俊;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霍普股份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霍普股份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拟公布的霍普股份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霍普股份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公司;上海霍普其他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承诺人均承诺:如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其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俊;赵恺;杨赫;宋越;沙辉;杨杰峰;吴凡;陈阳;陈人;马静;黄伟婷;张保成;左晓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公司其他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承诺:将最大程度促使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实施,公司未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将及时公告未履行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龚俊;上海其他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公2021年07月28长期有效正常履行
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司/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龚俊;赵恺;杨赫;宋越;沙辉;杨杰峰;吴凡;陈阳;陈人;马静;黄伟婷;张保成;左晓露其他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2021年07月2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根据新租赁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本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情请查询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5家: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和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设立或投资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9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王许、雷飞飞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5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序号出租方房屋位置租赁期限
1上海德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270库2-4楼2017年09月01日至2023年03月27日
2上海德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270库1楼2021年01月15日至2023年03月27日
3上海幸谊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漕宝路36号3号楼301室2021年06月01日至2023年05月31日
4广州市兆泰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良硕展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海珠区暄悦东街23号保利中悦广场09层自编05单元2019年01月13日至2021年12月25日
4企鹅(广州)企业管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8号503房自编A21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28日
5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2019年06月05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公司体设计大厦塔楼西座06层0603-0605号
6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塔楼西座06层0606号2019年08月16日至2022年11月30日
7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塔楼西座07层0705-0706号2020年05月01日至2022年04月30日
8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物业分公司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塔楼西座06层0601号2020年10月16日至2022年11月30日
9卿健武侯区领事馆路7号保利中心南塔2408号2021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2日
10上海徐汇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徐汇区肇嘉浜路446弄1号907室2021年12月0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11上海幸谊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徐家汇漕宝路36号3号楼302、302A室2021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15日
12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内1402D-3-5-6-7室、1402B室2020年07月08日至2023年07月07日
13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内1702-10室2020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
14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内1402A室2020年07月08日至2023年07月07日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6,00071000
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26,4707,29000
合计32,4708,0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延长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事项

基于参股公司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市霍普”)的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的实际需求,公司于2019年向都市霍普提供了两笔合计500.00万元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2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向都市霍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借款。

基于上述议案,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与都市霍普签署了借款合同,向其提供借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24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7.50%。该笔借款起始日为2019年6月6日,到期日为2021年6月5日。

2019年7月23日,公司与都市霍普再次签订借款合同,向其提供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24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7.50%。该笔借款起始日为2019年7月26日,到期日为2021年7月25日。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国肆虐,造成了众多企业较长时间的停工停产,特别是业务及团队集中在武汉的都市霍普,给其正常经营带来了巨大的不利影响。为促使都市霍普业务持续开展,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借款期限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将上述500.00万借款期限延长两年,并就上述延期两年事项与都市霍普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借款利率及其他合同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将积极跟踪都市霍普经营的进展情况,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此次对都市霍普的借款期限延长有利于促进都市霍普业务的持续开展,对公司产业链业务协同继续保持积极影响。该借款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换发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发行股数为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48.52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179万股增加至4,239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9月1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79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239万元,公司类型

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已于2021年9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手续,并收到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9月1日和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和《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三)对外投资事项

1、收购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100%权益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逐步实现“策划+建筑室内一体化设计+建造管理+运维顾问”医疗产品线的业务布局,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一)的议案》,同意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与陈励先、陈鸥翔(以下统称“交易对方”)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以4,670.00万元人民币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艾目希”)100%股权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励翔建筑”)100%合伙财产份额。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736.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希艾目希和励翔建筑部分股权收购款。

截至2021年10月13日,希艾目希和励翔建筑均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和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4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17日和2021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关于股权收购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按收购协议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上述收购款项共计3,736.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支付全部收购款项。

2、收购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逐步实现“策划+建筑室内一体化设计+建造管理+运维顾问”医疗产品线的业务布局,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

(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郑州市思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景旭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以自有资金1,280.00万元人民币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旭”)100%股权。截至2021年9月16日,上海千旭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和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4日和2021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关于股权收购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8)。

按收购协议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上述收购款项共计1,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支付全部收购款项。

3、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资源优势及管理平台,介入大健康领域内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优质项目,获取相应的行业资源,逐步夯实在医疗康养等大健康领域的发展基础,以期推动公司“策划+建筑室内一体化设计+建造管理+运维顾问”医疗产品线的业务发展;结合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的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帮助公司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获得投资收益。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与杭州简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勤智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丽水简朴勤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基金”)。截至2022年1月14日,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和基金备案手续,并分别收到了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1日、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四)公司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发行股数为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48.52元/股。

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赵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宋越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杨赫、沙辉、杨杰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上述主体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依承诺延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及住所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住所进行了变更,由原“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手续,收到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及住所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控股子(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为充分调动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普仕昇科技”)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及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共同推动普仕昇科技新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结合普仕昇科技目前实际发展情况以及未来持续发展的目标,通过普仕昇科技作为股权激励实施主体,实施普仕昇科技的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促进普仕昇科技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普仕昇科技19.00%股权(对应普仕昇科技注册资本57.00万元)以0元/每一注册资本方式授予本次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创汇星科技对普仕昇科技的持股比例将由80%下降为61%,创汇星科技仍为普仕昇科技的控股股东,本次股权激励不会改变公司对普仕昇科技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同意普仕昇科技实施股权激励,其中激励对象关联董事杨赫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股权激励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和激励对象完成协议签订,普仕昇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1,790,000100.00%31,790,00074.99%
1、国家持股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31,790,000100.00%31,790,00074.9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28,090,00088.36%28,090,00066.27%
境内自然人持股3,700,00011.64%3,700,0008.73%
4、外资持股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10,600,00010,600,00010,600,00025.01%
1、人民币普通股00.00%10,600,00010,600,00010,600,00025.0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
4、其他00.00%00.00%
三、股份总数31,790,000100.00%10,600,00010,600,00042,390,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1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179万股增加至4,239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和《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179万股增加至4,239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060万股新股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登记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本从31,790,000股变更为42,390,000股,本次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按期初股本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1.47元;按本次股本变动后的股本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1.30元;因本期股本增加,导致每股收益下降。对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期初股本计算,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6.13元,股本增加后,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9.60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000,00027,000,000首发前限售股。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2025-01-28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根据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其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依承诺延长6个月。
龚俊1,800,0001,800,000首发前限售股。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根据龚俊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其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依承诺延长6个月。2025-01-28
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0,0001,09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4-07-28
赵恺900,000900,000首发前限售股。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根据赵恺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其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依承诺延长6个月。2023-01-28
宋越700,000700,000首发前限售股。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8.52元/股。根据宋越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其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依承诺延长6个月。2023-01-28
成立300,00030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2-07-28
合计31,790,0000031,790,0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发行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终止披露索引披露日期
衍生证券名称(或利率)交易数量日期
股票类
霍普股份2021年07月16日48.52元/股10,600,0002021年07月28日10,600,000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2021年07月14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48.52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179万股增加至4,239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48.52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179万股增加至4,239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79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239万元。

上年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97,625,825.42元,负债总额为76,219,130.62元,资产负债率为19.17%;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934,091,575.97元,负债总额为103,125,616.52元,资产负债率为11.04%。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8,854年度报9,216报告期0年度报告披露日0持有特0
普通股股东总数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3.69%27,000,00027,000,0000
龚俊境内自然人4.25%1,800,0001,800,0000
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57%1,090,0001,090,0000
赵恺境内自然人2.12%900,000900,0000
宋越境内自然人1.65%700,000700,0000
王国良境内自然人0.77%326,3000326,300
成立境内自然人0.71%300,000300,0000
刘斌境内自然人0.45%192,1000192,100
法国兴业银行境外法人0.31%131,6000131,600
曹永明境内自然人0.31%131,0000131,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龚俊、赵恺、成立作为霍普控股的股东,分别持有霍普控股55.67%、27.83%、9.28%的股权; 2、龚俊为霍普控股的控股股东,持有霍普控股55.67%的股权; 3、龚俊为上海霍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上海霍璞14.43%的合伙份额; 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以上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不适用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王国良326,300人民币普通股326,300
刘斌192,100人民币普通股192,100
法国兴业银行131,600人民币普通股131,600
曹永明131,000人民币普通股131,000
钟国强86,900人民币普通股86,900
诸敏锐76,918人民币普通股76,918
王涵47,500人民币普通股47,500
杨伟九41,900人民币普通股41,900
戴月娣41,000人民币普通股41,000
朱日东40,100人民币普通股40,1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1、公司股东王国良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254,100股外,还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2,200股,实际合计持有326,300股; 2、公司股东刘斌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993股外,还通过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91,107股,实际合计持有192,100股; 3、公司股东曹永明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1,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31,000股; 4、公司股东诸敏锐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74,418股外,还通过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00股,实际合计持有76,918股; 5、公司股东朱日东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0,100股,实际合计持有40,100股。

控股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俊2005年07月26日913101147785021249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龚俊本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2年04月21日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216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王许、雷飞飞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霍普股份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霍普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建筑设计业务收入确认

(一)建筑设计业务收入确认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概要,以及附注五(三十)相关收入披露资料。2021年霍普股份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为34,123.15万元。报告期内收入主要来自于建筑设计,设计履约进度以委托方确认函等外部书面文件作为依据,在公司完成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且其工作成果得到客户的确认,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时,分阶段确认收入。由于公司可能存在因客户提前或延后确认设计成果从而使得建筑设计收入未在恰当期间确认的风险,因此,我们将建筑设计业务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与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并测试了建筑设计合同的签订和变动的政策、程序、方法以及相关内部控制;2、对公司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3、选取建筑设计项目样本进行细节测试,核对业务合同的关键条款和完工进度对应的委托方确认函,核实项目完工进度是否正确;4、对项目名称、资产负债表日的项目进度及累计开票、收款等情况进行函证;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执行截止测试。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概要,以及附注五(四)相关披露资料。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原值为46,281.60万元,坏账准备为5,213.99万元。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1、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3、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作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5、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三)商誉的确认及计量

(三)商誉的确认及计量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十四)以及附注六(一)相关披露资料。2021年霍普股份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合并了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简称“励翔/霍普规划”)和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千旭”),因该合并事项分别增加了公司商誉43,150,076.35元和10,551,065.93元。商誉的确认、计量、列报的准确性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我们将商誉的确认及计量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与商誉的确认及计量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1、我们评估和测试了霍普股份与企业合并相关的内控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2、对霍普股份确定励翔/霍普规划和千旭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过程与结果执行复核程序;3、评价霍普股份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及独立性;4、与霍普股份管理层和估值专家讨论满足可辨认无形资产的范围、分类及估值技术,以评估无形资产确认是否完整,公允价值估值是否合理。

(四)商誉减值测试

(四)商誉减值测试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十四)以及附注六(一)相关披露资料。2021年霍普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商誉金额为53,701,142.28元。管理层需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结果调整商誉账面价值。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例如对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估计。该等估计受到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测试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1、我们评估和测试了霍普股份与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内控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2、评价霍普股份聘请的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及独立性;3、与霍普股份管理层和估值专家讨论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包括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认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等;4、复核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包括资产组的未来预测收益、现金流折现率等假设的合理性及资产组盈利状况的判断和估计;5、复核管理层确定的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及列报的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霍普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霍普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霍普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霍普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霍普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霍普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霍普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许(项目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雷飞飞中国?上海 2022年4月21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0,625,564.3041,038,612.6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8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31,905.0010,509,117.96
应收账款410,676,129.36299,035,309.6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274,883.423,991,798.7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9,856,344.147,948,505.1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合同资产214,682.8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473,618.97
流动资产合计812,438,445.19362,738,027.0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119,080.003,119,08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860,184.30904,177.62
固定资产8,159,721.686,023,775.39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6,797,329.82
无形资产885,200.27697,480.18
开发支出
商誉53,701,142.28
长期待摊费用6,832,155.817,312,940.46
递延所得税资产8,383,867.324,304,150.51
其他非流动资产22,914,449.3012,526,194.19
非流动资产合计121,653,130.7834,887,798.35
资产总计934,091,575.97397,625,825.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4,848,141.9711,799,793.9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485,437.352,160,328.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3,877,414.3631,691,493.62
应交税费33,247,356.3326,584,870.34
其他应付款13,518,244.593,982,644.2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314,983.88
其他流动负债96,825.62
流动负债合计101,388,404.1076,219,130.6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737,212.4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37,212.42
负债合计103,125,616.5276,219,130.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42,390,000.0031,79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47,689,568.6595,911,971.1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1,844,214.8718,376,905.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18,750,664.06175,327,818.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30,674,447.58321,406,694.80
少数股东权益291,511.87
所有者权益合计830,965,959.45321,406,694.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34,091,575.97397,625,825.42

法定代表人:龚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晓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倩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92,072,177.5738,842,417.66
交易性金融资产8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31,905.0010,509,117.96
应收账款391,087,032.49298,900,005.6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054,668.073,991,798.76
其他应收款8,364,489.557,948,505.1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214,682.8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84,905.66
流动资产合计781,195,178.34360,406,528.0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67,576,300.009,076,3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44,600.001,144,6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860,184.30904,177.62
固定资产7,449,670.046,023,775.39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5,082,642.75
无形资产632,487.44697,480.1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6,832,155.817,312,940.46
递延所得税资产7,967,471.734,263,685.01
其他非流动资产22,914,449.3012,526,194.19
非流动资产合计130,459,961.3741,949,152.85
资产总计911,655,139.71402,355,680.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8,198,883.2011,799,793.9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426,257.352,101,148.43
应付职工薪酬12,584,759.8931,691,493.62
应交税费28,010,333.9326,793,061.47
其他应付款14,002,758.173,982,644.2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014,572.66
其他流动负债96,825.62
流动负债合计87,334,390.8276,368,141.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282,513.5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82,513.51
负债合计88,616,904.3376,368,141.75
所有者权益:
股本42,390,000.0031,79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47,689,568.6595,911,971.1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1,844,214.8718,376,905.00
未分配利润211,114,451.86179,908,663.03
所有者权益合计823,038,235.38325,987,539.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11,655,139.71402,355,680.8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41,231,535.44318,175,821.19
其中:营业收入341,231,535.44318,175,821.1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62,040,690.54224,337,408.11
其中:营业成本186,574,820.68165,115,830.8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628,929.491,921,787.61
销售费用16,886,411.0713,281,762.49
管理费用31,433,825.7623,768,810.29
研发费用23,101,240.4319,879,058.21
财务费用2,415,463.11370,158.68
其中:利息费用1,260,310.0817,799.10
利息收入1,421,186.611,546,413.98
加:其他收益3,649,428.432,651,103.5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01,664.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2,508,319.37-15,191,121.9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299.10-11,299.1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4,746.59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2,844,917.8681,282,348.92
加:营业外收入3,000.002,150,351.00
减:营业外支出12,202.31100,757.7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2,835,715.5583,331,942.14
减:所得税费用5,954,048.4410,413,573.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6,881,667.1172,918,368.9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6,881,667.1172,918,368.9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90,155.2472,918,368.92
2.少数股东损益-8,488.1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6,881,667.1172,918,368.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6,890,155.2472,918,368.9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488.1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302.29
(二)稀释每股收益1.302.2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龚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晓音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倩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310,819,363.27316,629,884.77
减:营业成本174,307,908.38164,031,878.10
税金及附加1,347,369.821,921,787.61
销售费用16,549,303.6413,281,762.49
管理费用31,064,715.1223,740,067.53
研发费用22,358,836.5919,879,058.21
财务费用2,347,269.45233,316.02
其中:利息费用1,236,473.1217,799.10
利息收入1,417,256.801,545,524.07
加:其他收益3,559,712.972,631,384.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01,664.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456,517.11-15,075,312.6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299.10-11,299.1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746.5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8,460,120.0381,082,040.50
加:营业外收入3,000.002,150,351.00
减:营业外支出646.8010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8,462,473.2383,132,391.50
减:所得税费用3,789,374.5310,442,525.5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673,098.7072,689,865.9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673,098.7072,689,865.9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4,673,098.7072,689,865.9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9,364,924.04210,549,336.4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1,430.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354,647.328,444,557.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4,731,002.27218,993,893.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4,111,959.3863,358,160.9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82,582,369.46133,346,332.25
支付的各项税费20,696,125.1221,969,555.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341,631.5820,905,231.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6,732,085.54239,579,280.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001,083.27-20,585,387.2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49,98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01,664.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9,029.1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2,481,664.8049,029.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8,779,828.2611,257,795.06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979,98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4,517,786.7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3,277,614.9611,257,795.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795,950.16-11,208,765.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66,757,597.5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4,98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1,737,597.5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980,000.00840,13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74,691.1017,799.1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815,851.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170,543.07857,929.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2,567,054.47-857,929.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4,069.43-133,817.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9,725,951.61-32,785,899.7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894,612.6973,680,512.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0,620,564.3040,894,612.6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8,285,145.96210,337,361.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76,717.518,441,713.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3,461,863.47218,779,074.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2,186,390.9263,143,518.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80,216,986.26133,344,378.38
支付的各项税费20,090,132.9921,969,555.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636,453.1220,883,966.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0,129,963.29239,341,41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668,099.82-20,562,344.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49,98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01,664.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9,029.1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2,481,664.8049,029.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779,828.2611,257,795.06
投资支付的现金1,026,34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5,119,828.2611,257,795.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638,163.46-11,208,765.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66,457,597.5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4,98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1,437,597.5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4,980,000.00840,13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74,691.1017,799.1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407,883.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762,574.35857,929.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2,675,023.19-857,929.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3,368,759.91-32,629,039.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698,417.6671,327,456.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2,067,177.5738,698,417.66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1,790,000.0095,911,971.1118,376,905.00175,327,818.69321,406,694.80321,406,694.8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790,000.0095,911,971.1118,376,905.00175,327,818.69321,406,694.80321,406,694.8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600,000.00451,777,597.543,467,309.8743,422,845.37509,267,752.78291,511.87509,559,264.65
(一)综合收益总额46,890,155.2446,890,155.24-8,488.1346,881,667.1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600,000.00451,777,597.54462,377,597.54300,000.00462,677,597.5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0,600,000.00451,777,597.54462,377,597.54300,000.00462,677,597.5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467,309.87-3,467,309.87
1.提取盈余公积3,467,30-3,467,3
9.8709.8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2,390,000.00547,689,568.6521,844,214.87218,750,664.06830,674,447.58291,511.87830,965,959.4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1,790,000.0095,911,971.1118,376,905.00102,409,449.77248,488,325.88248,488,325.8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790,000.0095,911,971.1118,376,905.00102,409,449.77248,488,325.88248,488,325.8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2,918,368.9272,918,368.9272,918,368.92
(一)综合收益总额72,918,368.9272,918,368.9272,918,368.9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1,790,000.0095,911,971.1118,376,905.00175,327,818.69321,406,694.80321,406,694.8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1,790,000.0095,911,971.1118,376,905.00179,908,663.03325,987,539.1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790,000.0095,911,971.1118,376,905.00179,908,663.03325,987,539.1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600,000.00451,777,597.543,467,309.8731,205,788.83497,050,696.24
(一)综合收益总额34,673,098.7034,673,098.7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600,000.00451,777,597.54462,377,597.5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0,600,000451,777,597.462,377,597.54
.005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467,309.87-3,467,309.87
1.提取盈余公积3,467,309.87-3,467,309.87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2,390,000.00547,689,568.6521,844,214.87211,114,451.86823,038,235.3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1,790,000.0095,911,971.1118,376,905.00107,218,797.07253,297,673.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1,790,000.0095,911,971.1118,376,905.00107,218,797.07253,297,673.1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2,689,865.9672,689,865.96
(一)综合收益总额72,689,865.9672,689,865.9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1,790,095,911,971.18,376,905179,908,663.0325,987,539.14
00.0011.003

三、公司基本情况

2008年4月17日,龚俊、赵恺、成立三人同意共同设立上海霍普建设计有限公司并通过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全体股东认缴注册资300.00万元。2008年6月24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就次设立向上海霍普建设计有限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1076175)。

2008年6月16日,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夏会验[2008]第167号)验证:截至2008年6月16日,上海霍普建设计有限公司第一期出资60.00万元已由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形式缴足。2009年2月23日,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夏会验[2009]第48号)验证:截至2009年2月23日,上海霍普建设计有限公司第二期出资

240.00万元已由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形式缴足。次出资完成后,上海霍普建设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龚俊180.00180.0060.00%
2赵恺90.0090.0030.00%
3成立30.0030.0010.00%
合计300.00300.00100.00%

2009年3月20日,上海霍普建设计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由“上海霍普建设计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霍普建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3月9日,上海霍普建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上海霍普建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资增加至3,000.00万元,新增2,700.00万元注册资全部由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控股”)以货币形式等额认缴。上述注册资已由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沪惠报验字[2015]第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霍普建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00.0090.00%
2龚俊180.006.00%
3赵恺90.003.00%
4成立30.001.00%
合计3,000.00100.00%

2015年4月27日,上海霍普建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由霍普控股、龚俊、赵恺、成立等4位原上海霍普建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为发起人,以上海霍普建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601.19万元为基础,按照1:0.34879的比例折为3,0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注册资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51116号《验资报告》验证。股份公司设立时,霍普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00.0090.00%
2龚俊180.006.00%
3赵恺90.003.00%
4成立30.001.00%

合计

合计3,000.00100.00%

2015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的议案。2015年7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设计事务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4632号),同意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5年8月14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代码为“833328”,股票简称为“霍普股份”。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未发生过股票发行及股权转让情形。2017年10月27日和2017年1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2017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797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7年12月25日,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注册资增加至3,109.00万元,新增注册资

109.00万元由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认缴。上述注册资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5257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完成后,霍普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00.0086.84%
2龚俊180.005.79%
3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003.51%
4赵恺90.002.89%
5成立30.000.96%

合计

合计3,109.00100.00%

2018年11月27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将公司注册资增加至3,179.00万元,新增注册资70.00万元由宋越以货币资金认缴。上述注册资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5257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增资完成后,霍普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00.0084.93%
2龚俊180.005.66%
3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003.43%
4赵恺90.002.83%
5宋越70.002.20%
6成立30.000.94%
合计3,179.00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239.00万股,注册资为4,239.00万元。霍普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00.0063.69%
2社会公众股(A股)1,060.0025.01%
3龚俊180.004.25%
4上海霍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002.57%
5赵恺90.002.12%
6宋越70.001.65%
7成立30.000.71%

合计

合计4,239.00100.00%

公司经营范围为:建工程设计,装饰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室内装饰及室内陈设设计,装饰用品销售,动画设计、动漫设计、图文设计,建装修装饰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3号60幢270库二层。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批准报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1.12.31
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

上海霍普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霍普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5家: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和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设立或投资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12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的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

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

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合并关联方组合

合并关联方组合期末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保证金组合

保证金组合期末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员工暂借款组合期末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

2-3年50.0050.00
3-4年100.00100.00
4-5年100.00100.00

5年以上

5年以上100.001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应收票据

详见本节第五?10、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2、应收账款

详见本节第五?10、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3、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节第五?10、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第五?10、金融工具相应内容。

15、存货

16、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

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31.67%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23.75%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

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31.)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软件5-10年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名称摊销期限依据

装修费

装修费5年与该项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33、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

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5、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6、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

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的建筑设计项目收入确认按照合同付款节点约定比例确认相应的收入。期末,根据上述方法确定的完工进度经业主方或政府相关部门确认,以保证完工进度确认的真实和准确。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40、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根据新租赁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本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1)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使用权资产21,233,150.4121,233,150.41
租赁负债9,070,828.339,070,828.33
预付账款-1,438,739.77-1,438,739.77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723,582.3110,723,582.31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1,038,612.6941,038,612.6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0,509,117.9610,509,117.96
应收账款299,035,309.66299,035,309.6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991,798.762,553,058.99-1,438,739.7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7,948,505.157,948,505.1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合同资产214,682.85214,682.8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62,738,027.07361,299,287.30-1,438,739.7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119,080.003,119,08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904,177.62904,177.62
固定资产6,023,775.396,023,775.39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1,233,150.4121,233,150.41
无形资产697,480.18697,480.1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312,940.467,312,940.46
递延所得税资产4,304,150.514,304,150.51
其他非流动资产12,526,194.1912,526,194.19
非流动资产合计34,887,798.3556,120,948.7621,233,150.41
资产总计397,625,825.42417,420,236.0619,794,410.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1,799,793.9911,799,793.9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160,328.432,160,328.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1,691,493.6231,691,493.62
应交税费26,584,870.3426,584,870.34
其他应付款3,982,644.243,982,644.2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723,582.3110,723,582.3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76,219,130.6286,942,712.9310,723,582.3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9,070,828.339,070,828.33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070,823.339,070,828.33
负债合计76,219,130.6296,013,536.2619,794,410.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31,790,000.0031,79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95,911,971.1195,911,971.1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8,376,905.0018,376,905.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75,327,818.69175,327,818.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21,406,694.80321,406,694.8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321,406,694.80321,406,694.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97,625,825.42417,420,236.0619,794,410.64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8,842,417.6638,842,417.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0,509,117.9610,509,117.96
应收账款298,900,005.66298,900,005.6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991,798.762,553,058.99-1,438,739.77
其他应收款7,948,505.157,948,505.1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214,682.85214,682.8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60,406,528.04358,967,788.27-1,438,739.7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9,076,300.009,076,3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44,600.001,144,6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904,177.62904,177.62
固定资产6,023,775.396,023,775.39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1,233,150.4121,233,150.41
无形资产697,480.18697,480.1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312,940.467,312,940.46
递延所得税资产4,263,685.014,263,685.01
其他非流动资产12,526,194.1912,526,194.19
非流动资产合计41,949,152.8563,182,303.2621,233,150.41
资产总计402,355,680.89422,150,091.5319,794,410.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1,799,793.9911,799,793.9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101,148.432,101,148.43
应付职工薪酬31,691,493.6231,691,493.62
应交税费26,793,061.4726,793,061.47
其他应付款3,982,644.243,982,644.2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723,582.3110,723,582.3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76,368,141.7587,091,724.0610,723,582.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9,070,828.339,070,828.33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070,828.339,070,828.33
负债合计76,368,141.7596,162,552.3919,794,410.64
所有者权益:
股本31,790,000.0031,79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95,911,971.1195,911,971.1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8,376,905.0018,376,905.00
未分配利润179,908,663.03179,908,663.03
所有者权益合计325,987,539.14325,987,539.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02,355,680.89422,150,091.5319,794,410.64

调整情况说明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6%、9%、13%
消费税按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1%、5%、7%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减去可扣减支出,所得的净额,用香港利得税标准税率16.50%计算缴纳利得税。
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25%
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5%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税收优惠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取得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编号GR2019310058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9,066.4629,266.46
银行存款250,591,497.8440,865,346.23
其他货币资金50,005,000.00144,000.00
合计300,625,564.3041,038,612.69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50,005,000.00144,000.00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
履约保证金144,000.00
存出投资款50,000,000.00
其他5,000.00
合计50,005,000.00144,0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账户转入50,000,000.00元,用以申购理财产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浦发银行金桥支行申请开通ETC保证金账户并存入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0,000,000.00
其中:
其中:
合计80,000,000.00

其他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系本公司存放于银行的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票据531,905.0010,509,117.96
合计531,905.0010,509,117.96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580,450.00100.00%48,545.008.36%531,905.0011,197,274.70100.00%688,156.746.15%10,509,117.96
其中:
账龄组合580,450.00100.00%48,545.008.36%531,905.0011,197,274.70100.00%688,156.746.15%10,509,117.96
合计580,450.0048,545.00531,905.0011,197,274.70688,156.7410,509,117.9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580,450.0048,545.008.36%
合计580,450.0048,545.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88,156.74639,611.7448,545.00
合计688,156.74639,611.7448,545.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2,548,325.84
合计2,548,325.84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62,816,047.37100.00%52,139,918.0111.27%410,676,129.36326,384,217.44100.00%27,348,907.788.38%299,035,309.66
其中:
账龄组合462,816,047.37100.00%52,139,918.0111.27%410,676,129.36326,384,217.44100.00%27,348,907.788.38%299,035,309.66
合计462,816,047.3752,139,918.01410,676,129.36326,384,217.4427,348,907.78299,035,309.6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462,816,047.3752,139,918.0111.27%
合计462,816,047.3752,139,918.0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93,168,511.58
1至2年126,977,043.72
2至3年35,773,408.02
3年以上6,897,084.05
3至4年6,604,177.19
4至5年292,903.40
5年以上3.46
合计462,816,047.37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348,907.7831,176,338.646,728,373.88343,044.4752,139,918.01
合计27,348,907.7831,176,338.646,728,373.88343,044.4752,139,918.01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无法收回的长账龄应收账款6,728,373.88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20,091,915.004.34%1,004,595.75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7,650,309.801.65%607,524.61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429,374.071.61%928,356.51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7,155,500.001.55%357,775.00
广西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6,394,829.051.38%319,741.45
合计48,721,927.9210.53%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项目终止确认金额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应收账款60,328,424.97不附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2,506,920.12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9,102,850.9098.14%2,355,784.1392.27%
1至2年137,825.001.49%183,237.047.18%
2至3年20,169.700.22%14,000.000.55%
3年以上14,037.820.15%37.82
合计9,274,883.42--2,553,058.99--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舟山保泓生态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0021.56%
成都锦华悦投资有限公司1,826,200.0019.69%
上海交通大学970,873.7910.47%
武汉宏智远文化用品有限公司841,864.009.08%
科尼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629,864.126.79%

合计

合计6,268,801.9167.59%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9,856,344.147,948,505.15
合计9,856,344.147,948,505.15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2)重要逾期利息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5,193,150.695,568,150.69
保证金及押金5,936,860.402,918,419.53
员工暂借款630,000.00
其他637,884.83
合计12,397,895.928,486,570.22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538,065.07538,065.07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971,592.471,971,592.47
其他变动31,894.2431,894.24
2021年12月31日余额2,541,551.782,541,551.78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4,719,076.39
1至2年443,513.23
2至3年5,378,693.18
3年以上1,856,613.12
3至4年13,500.00
4至5年1,843,113.12
合计12,397,895.92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38,065.071,971,592.4731,894.242,541,551.78
合计538,065.071,971,592.4731,894.242,541,551.78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关联方借款5,193,150.693年以内41.89%2,509,657.54
上海德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租房押金2,237,536.685年以内18.05%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履约保证金825,600.001年以内6.66%
上海幸谊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租房押金439,522.541年以内3.55%
陈励先个人往来款419,735.491年以内3.39%20,986.77
合计--9,115,545.40--73.54%2,530,644.31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9、存货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225,981.9511,299.10214,682.85
合计225,981.9511,299.10214,682.85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1,299.10已取得相关收入确认文件。
合计11,299.10--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税金1,473,618.97
合计1,473,618.97

14、债权投资

15、其他债权投资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7、长期股权投资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796,080.002,796,080.00
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323,000.00323,000.00
重庆承设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0.000.00
上海晖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0.000.00
合计3,119,080.003,119,080.00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重庆承设霍普建筑设计有限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
公司大影响
上海晖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26,174.28926,174.28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926,174.28926,174.28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1,996.6621,996.66
2.本期增加金额43,993.3243,993.32
(1)计提或摊销43,993.3243,993.3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65,989.9865,989.9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60,184.30860,184.30
2.期初账面价值904,177.62904,177.62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8,159,721.686,023,775.39
合计8,159,721.686,023,775.39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589,588.932,782,390.525,491,128.6413,863,108.09
2.本期增加金额2,850,450.54407,925.253,026,609.336,284,985.12
(1)购置1,657,448.68407,925.252,161,424.784,226,798.71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1,193,001.86865,184.552,058,186.41
3.本期减少金额20,000.0020,000.00
(1)处置或报废20,000.0020,000.00
4.期末余额8,420,039.473,190,315.778,517,737.9720,128,093.2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035,357.251,565,445.272,238,530.187,839,332.70
2.本期增加金额1,884,313.72437,685.201,815,484.404,137,483.32
(1)计提1,078,954.92437,685.201,375,030.322,891,670.44
(2)企业合并增加805,358.80440,454.081,245,812.88
3.本期减少金额8,444.498,444.49
(1)处置或报废8,444.498,444.49
4.期末余额5,911,226.482,003,130.474,054,014.5811,968,371.5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508,812.991,187,185.304,463,723.398,159,721.68
2.期初账面价值1,554,231.681,216,945.253,252,598.466,023,775.39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5)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工程物资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29,600,135.3729,600,135.37
新增租赁27,422,757.0327,422,757.03
企业合并增加2,177,378.342,177,378.34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29,600,135.3729,600,135.3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12,802,805.5512,802,805.55
(1)计提12,142,357.8812,142,357.88
(2)企业合并增加660,447.67660,447.6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2,802,805.5512,802,805.5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797,329.8216,797,329.82
2.期初账面价值21,233,150.4121,233,150.41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30,882.391,430,882.39
2.本期增加金额1,803,583.041,803,583.04
(1)购置225,551.52225,551.52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1,578,031.521,578,031.5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733,402.21733,402.21
2.本期增加金额1,615,862.951,615,862.95
(1)计提309,549.14309,549.14
(2)企业合并增加1,306,313.811,306,313.8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85,200.27885,200.27
2.期初账面价值697,480.18697,480.1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7、开发支出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551,065.9310,551,065.93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43,150,076.3543,150,076.35
合计53,701,142.2853,701,142.28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合计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组是公司并购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包括组成资产组的相关长期资产。

(2)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组是公司并购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包括组成资产组的相关长期资产。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重要假设及依据假设产权持有人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假设产权持有人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假设和产权持有人相关的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假设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人员尽职,企业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假设相关资产按照其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地持续使用下去,并在可预见的使用期内,不发生重大变化等。

关键参数

单位关键参数
预测期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2022-2026年(后续为稳定期)20.00%、15.00%、15.00%、10.00%和5.00%。持平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12.81%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6年(后续为稳定期)10.00%、10.00%、8.00%、8.00%和5.00%。持平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14.41%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将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2021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项目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商誉所在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不含商誉)①2,566,255.10511,681.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余额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余额②43,150,076.3510,551,065.93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账面余额③
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账面价值④=①+②+③45,716,331.4511,062,747.06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⑤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⑤135,800,000.0024,300,000.00
商誉减值损失⑥=④-⑤(大于0时)

经测试,公司收购上述公司形成的商誉本期期末均不存在减值。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7,312,940.462,549,532.023,030,316.676,832,155.81
合计7,312,940.462,549,532.023,030,316.676,832,155.81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55,705,081.228,383,867.3228,586,428.694,304,150.51
其他-新租赁准则
合计55,705,081.228,383,867.3228,586,428.694,304,150.51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8,383,867.324,304,150.51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资产采购预付款22,914,449.3022,914,449.3012,526,194.1912,526,194.19
合计22,914,449.3022,914,449.3012,526,194.1912,526,194.19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24,848,141.9711,799,793.99
合计24,848,141.9711,799,793.99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账款1,485,437.352,160,328.43
合计1,485,437.352,160,328.43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8,223,181.68153,124,909.30168,203,446.5913,144,644.3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468,311.9410,022,423.2912,757,965.26732,769.97
三、辞退福利2,197,350.642,197,350.64
合计31,691,493.62165,344,683.23183,158,762.4913,877,414.36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5,793,745.00136,431,441.33149,916,008.8212,309,177.51
2、职工福利费6,419,931.696,419,931.69
3、社会保险费2,163,721.686,047,228.247,709,824.32501,125.60
其中:医疗保险费1,898,675.045,338,312.286,794,419.39442,567.93
工伤保险费53,808.11147,285.45189,201.2711,892.29
生育保险费211,238.53561,630.51726,203.6646,665.38
4、住房公积金265,715.004,216,824.604,148,198.32334,341.28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9,483.449,483.44
合计28,223,181.68153,124,909.30168,203,446.5913,144,644.39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363,199.609,733,714.4412,387,533.59709,380.45
2、失业保险费105,112.34288,708.85370,431.6723,389.52
合计3,468,311.9410,022,423.2912,757,965.26732,769.97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4,649,764.9216,595,100.95
企业所得税4,472,626.757,231,026.11
个人所得税1,311,092.40729,981.88
城市维护建设税1,603,709.681,181,941.89
教育费附加709,192.48506,546.49
地方教育费附加475,370.36340,273.02
印花税25,599.74
合计33,247,356.3326,584,870.34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13,518,244.593,982,644.24
合计13,518,244.593,982,644.24

(1)应付利息

(2)应付股利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13,518,244.593,982,644.24
合计13,518,244.593,982,644.24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持有待售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4,314,983.8810,723,582.31
合计14,314,983.8810,723,582.31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重分类的预收销项税96,825.62
合计96,825.6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1,752,771.029,332,526.49
未确认融资费用-15,558.60-261,698.16
合计1,737,212.429,070,828.33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2)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50、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1,790,000.0010,600,000.0010,600,000.0042,390,000.00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6,929,916.37451,777,597.54508,707,513.91
其他资本公积38,982,054.7438,982,054.74
合计95,911,971.11451,777,597.54547,689,568.6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8,376,905.003,467,309.8721,844,214.87
合计18,376,905.003,467,309.8721,844,214.87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75,327,818.69102,409,449.7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75,327,818.69102,409,449.7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890,155.2472,918,368.9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67,309.87
期末未分配利润218,750,664.06175,327,818.6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41,231,535.44186,574,820.68318,175,821.19165,115,830.83
合计341,231,535.44186,574,820.68318,175,821.19165,115,830.83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33,744,356.73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907,433.591,107,725.85
教育费附加412,561.47474,739.66
地方教育费附加275,040.99316,493.10
印花税32,693.4422,829.00
车船使用税1,200.00
合计1,628,929.491,921,787.61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9,732,633.765,427,287.53
折旧及摊销528,985.92201,408.41
差旅交通费1,311,359.90998,464.43
房租及物业水电费61,275.61438,047.05
业务招待费2,154,063.891,248,001.19
制作费1,748,128.241,963,643.33
项目咨询费983,044.802,788,333.00
劳务费125,420.00114,020.00
其他241,498.95102,557.55
合计16,886,411.0713,281,762.49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6,674,344.9413,214,317.93
折旧及摊销2,627,168.24367,439.64
维护费72,327.83112,755.32
办公费2,492,067.162,536,116.12
差旅交通费2,301,770.542,550,028.05
房租及物业水电费338,885.25816,351.64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4,307,840.092,197,099.50
业务招待费1,610,874.491,250,676.04
培训费515,028.15346,371.06
其他493,519.07377,654.99
合计31,433,825.7623,768,810.29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1,465,030.6118,088,391.70
折旧及摊销319,181.97368,644.51
差旅费944,302.10755,519.83
劳务费362,260.00656,327.00
其他10,465.7510,175.17
合计23,101,240.4319,879,058.21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1,260,310.0817,799.10
利息收入1,421,186.611,546,413.98
汇兑损益44,069.43133,817.48
其他2,532,270.211,764,956.08
合计2,415,463.11370,158.68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848,967.101,912,062.68
进项税加计抵减652,967.72322,740.20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47,493.61416,300.63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01,664.80
合计2,501,664.80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971,592.47-278,407.5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1,176,338.64-14,409,852.69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639,611.74-502,861.75
合计-32,508,319.37-15,191,121.98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1,299.10-11,299.10
合计11,299.10-11,299.10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4,746.59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2,150,000.00
其他3,000.00351.003,000.00
合计3,000.002,150,351.003,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浦东新区促进企业改制上市财政扶持金1,800,000.00与收益相关
上海市中小企业专项发展专项资金350,00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100,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1,555.51757.78
滞纳金支出646.80
合计12,202.31100,757.78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0,030,531.5312,705,517.31
递延所得税费用-4,076,483.09-2,291,944.09
合计5,954,048.4410,413,573.2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2,835,715.5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323,587.1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257,905.4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60,395.82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375,249.7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674,707.4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455,335.08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80,855.65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2,911,456.28
其他-1,362.04
所得税费用5,954,048.44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996,460.714,478,363.31
利息收入1,421,186.611,171,413.98
收回保函保证金144,000.00
营业外收入3,000.00351.00
往来款790,000.002,794,428.88
合计5,354,647.328,444,557.1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财务费用-手续费25,350.0921,804.02
营业外支出646.80100,000.00
支付保函保证金144,000.00
支付ETC保证金5,000.00
经营费用及往来款29,310,634.6920,639,427.95
合计29,341,631.5820,905,231.9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租赁付款额13,815,851.97
合计13,815,851.9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6,881,667.1172,918,368.92
加:资产减值准备32,497,020.2715,202,421.0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935,663.761,814,067.72
使用权资产折旧12,142,357.88
无形资产摊销309,549.14257,458.5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030,316.672,896,955.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555.515,504.3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304,379.51151,616.5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501,664.8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076,483.09-2,291,944.0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3,389,950.32-128,055,307.0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1,284,494.9116,659,470.78
其他139,000.00-144,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001,083.27-20,585,387.2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50,620,564.3040,894,612.6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0,894,612.6973,680,512.4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9,725,951.61-32,785,899.79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47,360,000.00
其中:--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46,360,000.00
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10,000.00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990,000.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842,213.30
其中:--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948,995.97
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536,008.99
上海霍普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57,208.34
其中:--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44,517,786.70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50,620,564.3040,894,612.69
其中:库存现金29,066.4629,266.4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50,591,497.8440,865,346.2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0,620,564.3040,894,612.69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50,005,000.00存出投资款、ETC保证金
合计50,005,000.00--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295,015.506.37571,880,930.32
欧元
港币187.070.8176152.95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开发扶持金1,931,000.00其他收益1,931,000.00
社保稳岗补贴20,059.51其他收益20,059.51
失保基金培训补贴5,900.00其他收益5,900.00
浦东新区财政局科技发展基金800,000.00其他收益800,000.00
失业金补贴款924.00其他收益924.00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社会保险补贴15,257.37其他收益15,257.37
收到失业待遇1,826.22其他收益1,826.22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扶持金5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企业扶持金24,000.00其他收益24,000.0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21年09月30日46,700,000.00100.00%受让2021年09月30日取得控制33,554,654.336,929,682.43
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2021年09月30日100.00%受让2021年09月30日取得控制11,625,080.713,933,250.16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2021年08月31日12,800,000.00100.00%受让2021年08月31日取得控制3,686,286.18674,953.07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公司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46,700,000.0012,800,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46,700,000.0012,80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3,549,923.652,248,934.07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43,150,076.3510,551,065.93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9,668,460.319,668,460.313,608,854.183,608,854.18
货币资金893,217.33893,217.331,948,995.971,948,995.97
应收款项2,379,655.012,379,655.011,228,815.341,228,815.34
存货
固定资产404,132.38404,132.38408,241.15408,241.15
无形资产271,717.71271,717.71
预付账款3,107,942.853,107,942.8519,568.0019,568.00
其他应收款901,390.59901,390.59
其他流动资产193,473.77193,473.77
使用权资产1,516,930.671,516,930.67
递延所得税资产3,233.723,233.72
负债:6,118,536.666,118,536.661,359,920.111,359,920.11
借款
应付款项1,115,000.001,115,000.00778,890.52778,890.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合同负债3,075,471.613,075,471.61
应付职工薪酬116,934.70116,934.70174,872.92174,872.92
应交税费4,647.124,647.12111,297.02111,297.02
其他应付款62,282.5862,282.58294,859.65294,859.65
其他流动负债184,528.39184,528.39
租赁负债1,559,672.261,559,672.26
净资产3,549,923.653,549,923.652,248,934.072,248,934.07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3,549,923.653,549,923.652,248,934.072,248,934.07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圳市服务业100.00%设立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服务业100.00%受让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服务业100.00%受让
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服务业100.00%设立
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服务业100.00%设立
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市上海市服务业100.00%受让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上海市服务业80.00%设立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0%-8,488.130.00291,511.87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356,449.901,983,783.843,340,223.74682,674.41682,674.41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22,415.09-42,440.67-42,440.67116,777.04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 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

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期末无银行借款和应付债券等会因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金融工具,故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小。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本报告期间,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0,000,000.0080,000,000.00
(二)其他债权投资3,119,080.003,119,08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80,000,000.003,119,080.0083,119,080.00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上海霍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市投资业5,389,222.0063.69%63.69%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龚俊。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重庆承设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上海晖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服务1,497,127.0350,000,000.003,056,426.46
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设计服务1,321,540.4520,000,000.002,244,889.88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服务6,403,774.963,657,845.57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龚俊10,000,000.002021年04月02日2021年08月31日
龚俊5,000,000.002021年05月19日2021年08月31日
龚俊10,000,000.002021年05月31日2021年08月31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拆出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000,000.002019年06月06日2023年06月05日年利率7.5%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00,000.002019年07月26日2023年07月25日年利率7.5%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8,762,930.689,675,148.53

(8)其他关联交易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50,000.00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429,374.07928,356.512,805,188.30184,309.02
其他应收款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193,150.692,509,657.545,568,150.69538,065.07
预付账款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2,217.92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30,054.85252,430.63
应付账款深圳麦格霍普设计顾问有限公司419,267.92
合同负债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48,868.92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42,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1,195,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1,195,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3,585,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

根据公司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孙)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创汇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汇星科技”)将其持有的上海普仕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普仕昇科技”)19.00%股权(对应普仕昇科技注册资本57.00万元)以0元/每一注册资本方式授予本次股权激励激励对象,本次股权激励激励对象为普仕昇科技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2)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40,670,241.77100.00%49,583,209.2811.25%391,087,032.49326,087,051.44100.00%27,187,045.788.34%298,900,005.66
其中:
账龄组合420,237,401.7795.36%49,583,209.2811.80%370,654,192.49326,087,051.44100.00%27,187,045.788.34%298,900,005.66
关联方组合20,432,840.004.64%0.0020,432,840.00
合计440,670,241.7749,583,209.28391,087,032.49326,087,051.4427,187,045.78298,900,005.6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420,237,401.7049,583,209.2811.80%
合计420,237,401.7049,583,209.2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71,472,996.98
1至2年126,977,043.72
2至3年35,773,408.02
3年以上6,446,793.05
3至4年6,333,569.19
4至5年113,220.40
5年以上3.46
合计440,670,241.77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187,045.7829,124,537.386,728,373.8849,583,209.28
合计27,187,045.7829,124,537.386,728,373.8849,583,209.2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6,728,372.88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1,500,000.002.61%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7,650,309.801.74%607,524.61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7,399,374.071.68%928,356.51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7,155,500.001.62%357,775.00
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6,510,000.001.48%
合计40,215,183.879.13%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项目终止确认金额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应收账款60,328,424.97不附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2,506,920.12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8,364,489.557,948,505.15
合计8,364,489.557,948,505.15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2)重要逾期利息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单位往来5,369,650.695,568,150.69
保证金及押金4,880,496.402,918,419.53
员工暂借款624,000.00
合计10,874,147.098,486,570.22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538,065.07538,065.07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971,592.471,971,592.47
2021年12月31日余额2,509,657.542,509,657.54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93,150.69
2至3年5,000,000.00
合计5,193,150.69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38,065.071,971,592.472,509,657.54
合计538,065.071,971,592.472,509,657.5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关联方借款5,193,150.693年以内47.76%2,509,657.54
上海德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租房押金2,237,536.685年以内20.58%
上海幸谊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租房押金439,522.541年以内4.04%
广西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381,169.951年以内3.51%
陈译鑫职工暂借款344,000.001年以内3.16%
合计--8,595,379.86--79.05%2,509,657.54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67,576,300.0067,576,300.009,076,300.009,076,300.00
合计67,576,300.0067,576,300.009,076,300.009,076,300.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深圳霍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霍普设计(国际)有限公司4,076,300.004,076,300.00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45,700,000.0045,700,000.00
上海千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800,000.0012,800,000.00
合计9,076,300.0058,500,000.0067,576,3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10,819,363.27174,307,908.38316,629,884.77164,031,878.10
合计310,819,363.27174,307,908.38316,629,884.77164,031,878.10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98,065,268.03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01,664.80
合计2,501,664.80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1,555.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848,967.10主要系政府财政扶持资金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75,000.00主要系对参股公司借款利息收入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01,664.80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53.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800,461.33
减:所得税影响额1,187,598.82
合计5,329,292.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包括:(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2)增值税加计抵减。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72%1.30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73%1.151.15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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