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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03月16日审议通过: 1.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确认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9. 《监事2021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0月08日审议通过: 1.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1-6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批准报出公司三年及一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

二、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收购或出售资产、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结果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财务管理、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2021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提供担保总额为65,375.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93%;除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进行银行借贷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其他对外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真实、有效,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情况的实际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未发生内幕交易,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九)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针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与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够指导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序的进行。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理、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公司对外投资、资产管理、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存在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

(三)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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