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审核意见附送
1.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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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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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核字(2022)第030036号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汽车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渤海汽车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