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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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截至2021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度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决定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