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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惠超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起草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是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出具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核查,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及商誉减值测试结果,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2年薪酬的议案》

同意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标准如下: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内部任职的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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