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2-014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艾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参与表决监事3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
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云通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计划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15,044.43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本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信用级别较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金融工具,使用期限自该议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当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拟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9,000万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的授信金额、授信期限、授信方式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各银行实际签订的授信协议为
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权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7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的524,52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十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的144,1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十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10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的788,35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十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2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的283,8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十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到100%解锁标准,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总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8,275股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018及2020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902,311,410股减少至901,623,135股,注册资本由902,311,410元减少至901,623,135元。此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意对《公司章程》规定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十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二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员工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对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5、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获得全体职工代表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持股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