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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本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5会议次,具体情况如下: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4月23日《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及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5月14日《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8月26日《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0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2月13日《关于提前赎回“宝通转债”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公司未与大股东、董监高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已按规定注销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及时进行相关更新,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来做好信息及财务数据等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各个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9、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利润分配实施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10、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充分履行了监督义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作用。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能,不断提升监事会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1、持续加强法规学习,认真履行职责

2022年,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学习,加强财务、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2、重点关注重要事项监督检查,防范风险

2022年,监事会将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运作情况,重点围绕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强化监督,加

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3、不断加强公司内部沟通,提高整体治理水平。

2022年,监事会将充分发挥监管指引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强公司各部门沟通,及时反馈各关键事项,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层面的独立监督体系,保证公司正常有序有规则地进行经营,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整体提高。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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