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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园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22-020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发布了《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262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现将《监管工作函》内容公告如下: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1 年年度 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从行业特征、财务会计、信息披露事项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年报显示,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5 亿元,同比增加 757.99%。其中建材贸易收入为 1.66 亿元,同比增加968%;煤炭贸易收入为 0.56 亿元,同比增加 657%。存货科目中,公司库存商品期末和期初余额均为 0,应收款项期末余额为

84.2 万元。

请公司:(1)结合行业情况和贸易模式,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贸易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说明报告期初和期末库存商品均为 0,且期末应收款项余额较小的原因和合理性;(3)不同产品贸易业务的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结算政策、定价政策、定价公允性,说明公司是否具有自主选择供应商、客户、自主定价的权力,对产品是否具有控制权,并说明该业务相关的存货风险、信用风险和现金流等风险报酬转移情况;(4)结合收入准则及业务模式,说明对贸易业务采取总额法的依据,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年报显示,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14,115.83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63.68%,无关联方销售。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203.2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74.2%,无关联方采购。根据前期公告,公司报告期内钢材贸易业务新增供应商 36 名,当期供应商共 38 名;新增客户 62 名,当期客户共 65 名。而 2020年公司钢材贸易业务供应商仅 3 名,客户仅 4 名。在前述供应商和客户中,还存在 4 名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况。

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十名客户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合作年限、结算方式、本期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期末未结算金额等,说明销售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2)按采购商品种类列示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金额、结算方式等情况,说明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

(3)核实上述供应商、客户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4)结合行业规律和公司业务模式,说明报告期内大幅新增客户和供应商的合理性;(5)说明存在客户、供应

商为同一方情形的具体情况、合理性和必要性,是否存在商业实质。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结合对营业收入、客户和供应商等的核实和补充披露情况,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审慎说明是否存在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保证营业收入扣除合法合规。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四、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297.48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 84.9 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为 0 万元和 257 万元,较上年分别下降 100%、

40.6%;管理费用大幅变动的原因主要为高管减薪、工资费用减少。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大幅新增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补充说明贸易业务的销售模式和销售策略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定量分析本期销售费用大幅减少至 0 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高管人数、薪资水平,以及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说明报告期内上述费用大幅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3)结合中介机构费用等主要明细科目变动情况,说明管理费用大幅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

(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说明本年度期间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少计期间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五、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托管业务实现收入 283.02 万元,成本为 14.1 万元,较上年下降 54.64%,毛利率为 94.99%,同比增加 6.03个百分点。请公司结合托管业务的运营模式,营业成本具体构成,定量分析成本大幅减少、毛利率大幅增加的原因,相关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相关方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作出回复,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的发布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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