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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2-015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4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153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0人
2020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21.96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
2021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210家
审计收费总额2.79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6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高飞2015年2009年2015年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益宠2015年2013年2015年3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雷励2007年2008年2011年6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需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业务需要承担的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年限为12年。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上市以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为一年。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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