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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我们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仔细分析和研究。现就所核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此次选举方润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选举方树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处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工作。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方润刚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方树鹏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联席董事长的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许春东先生、牛余升先生、王崇璞先生、刘士华先生、张迎启先生、柏泽魁先生、袭吉祥先生、陈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士华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聘任赵晓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恒贞先生为公司审计处负责人。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陈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陈超先生已取得了深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禁止性条件,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万 熠 李 华

孙 杰 许崇海

梁兰锋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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