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〇二一年度
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249号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21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24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吴通控股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吴通控股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吴通控股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吴通控股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吴通控股为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汇总表第1页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小计 | - | - | - | |||||||
总计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苏州力众传媒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061.70 | 3,500.00 | 204.09 | 4,800.00 | 3,965.79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564.05 | 2,539.42 | 134.63 | 8,238.10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000.00 | 4,500.00 | 425.86 | 7,925.86 | 7,000.00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3,721.93 | 15,625.34 | 607.59 | 15,629.41 | 14,325.45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48.21 | 548.21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吴通光电智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00.00 | 14.48 | 200.00 | 414.48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上海锐翊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注 | 其他应收款 | 1,022.70 | 41.72 | 1,064.41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 | - | - | 35,370.38 | 27,312.97 | 1,428.37 | 38,405.99 | 25,705.72 |
本表已于2022年4月21日获董事会批准。注:2020年12月24日,因上海锐翊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翊通讯”)董事会席位构成变更,本公司不再对其具有控制,改按权益法进行核算。2021年9月15日,公司与苏州衡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锐创投”)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协议约定由衡锐创投回购本公司持有的锐翊通讯51%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回购款。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