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函
根据《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将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我们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我们对《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坚 许文才 张力上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