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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晓科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蓝晓科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需要,根据日常经营相关情况,蓝晓科技2022年度拟向关联方西安南大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南大环保”)销售树脂原辅料,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拟向关联方西安纯沃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纯沃”)销售树脂原辅料,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向关联方西安纯沃租赁房屋,预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寇晓康、高月静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西安南大环保树脂生产原辅料的销售3,000.00203.13922.69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西安纯沃销售树脂原辅料2,000.0000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西安纯沃租赁房屋500.0000
小计--5,500.00203.13922.69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西安南大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南大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泾园七路法定代表人:陈标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6月15日经营期限:2017年6月15日至2037年6月11日经营范围:环保材料和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和服务;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西安纯沃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纯沃材料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渭阳九路999号法定代表人:MALEK SALAMOR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4日经营期限:2020年6月24日至2070年6月23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寇晓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福民为西安南大环保的董事,公司持有西安南大环保44%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日升为西安纯沃的董事,公司持有西安纯沃4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南大环保7,787,198.89844,208.016,942,990.883,054,915.9912,750,229.971,258,218.06
西安纯沃9,332.1410,000.00-667.86-267.140-667.86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西安南大环保销售树脂生产原辅料,向西安纯沃销售树脂原辅料、租

赁房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向西安南大环保、西安纯沃输送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蓝晓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寇晓康、高月静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蓝晓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晓科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蓝晓科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马力 涂和东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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