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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2022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501号,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詹榜华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01,284,7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26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1,132,6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18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2,108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52,4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52,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45%。

8、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84,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称“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84,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对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3、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84,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84,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84,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606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84,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82,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41%;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23%。

8、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82,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2941%;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23%。

9、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1,282,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41%;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23%。

10、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82,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41%;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23%。

11、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77,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5,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8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

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680%。

12、通过《关于选举匡明志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82,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41%;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23%。

13、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北京中天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282,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9,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41%;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许国涛律师、张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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