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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水电: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证发〔2022〕6号)相关要求,通过查验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并审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华能财务2021年度审计报告,对华能财务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华能财务基本情况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1987年10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7〕333号)文件批准成立,于1988年5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能财务有股东9家,其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持股比例为52%,公司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合计为48%;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代码:L0004H111000001

法定代表人:曹世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7层、8层。

经营范围: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代理业务以及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的经营活动。)

二、华能财务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华能财务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华能财务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审计、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华能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华能财务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华能财务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对华能财务及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监督,对华能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华能财务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经营活动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华能财务按季度对存放同业资产、信贷资产、证券投资、应收款项、担保及(电子)承兑汇票垫款等风险类资产进行五级分类,真实反映风险资产状况,为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提供依据。由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对资产质量进行风险分类的初分,经风险管理部门复核,按照华能财务事项审批权限管理规定由相关决策结构审批,华能财务按分类结果进行资产准备计提。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华能财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和流动性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华能财务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度,保证华能财务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华能财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华能财务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华能财务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当结算平台发生异常故障时,成员单位可通过提供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4)对外融资方面,华能财务“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在资金充裕时,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自身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华能财务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华能集团的成员单位。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华能财务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信贷业务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等二级管理制度以及《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等三级业务操作规程。信贷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华能集团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大低碳清洁能源项目资金投放;为华能集团整体资金链安全运营提供保障。同时,华能财务制定了严格的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1)贷前管理华能财务信贷部具体负责贷款的调查和审查工作。贷款调查人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格、提交的材料是否充分合规,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风险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出具贷款调查报告;贷款审查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贷款调查报告及相应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审查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审查借贷手续的完备性,审查借款人的偿付能力,审查担保、抵押或质押的效力,提出审查意见;贷款调查和审查意见均需经部门经理复审。

(2)贷中管理

华能财务资金管理部门审查资金的充足性和可用性。风险管理部门审查借贷

行为的合规性,审查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书。按照华能财务相关授权制度及业务审批权限相关规定,贷款发放还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贷后管理

华能财务信贷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3.投资业务控制

华能财务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华能财务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保证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运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华能财务证券投资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证券投资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投资规模管理、投资品种与期限结构管理、交易凭证管理、证券账户管理、风险或盈亏管理、投资权限管理、投资操作流程管理等。华能财务证券投资规模满足中国银保监会证券投资比例的监管指标,证券投资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

4.内部审计控制

华能财务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华能财务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编制华能财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华能财务内部特定事项专项审计和调查,对华能财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负责上级单位对华能财务现场审计、检查的组织联络工作,检查审计意见执行情况,督促审计整改。

5.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

华能财务设立风险管理部,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合规风险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风险管理部针对华能财务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经营安全风险、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控。

6.信息控制系统

华能财务信息化平台已实现了涵盖主营业务、华能集团金融服务和监管及数据统计分析的三大核心信息平台。建立了满足华能财务各项主营业务信息化操作

的管理平台;通过网上金融服务、资金账户监管等信息管理系统,为华能集团资金管理提供了安全、及时、准确的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了满足监管要求及华能财务自身管理需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1104)、检查分析系统(EAST)、人行金融基础数据、利率报备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直联取数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满足国资委大额资金监测的数据报送系统以及华能财务自身经营管理和监管数据报送需要的数据分析平台。同时,华能财务不断加强网络安全系统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华能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华能财务能够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华能财务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华能财务经营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经查阅华能财务2021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能财务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人民币25.23亿元,存放同业人民币65.68亿元;华能财务实现利息净收入人民币10.5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2.44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9.45亿元,资产总计人民币519.74亿元,负债总计人民币

448.52亿元,净资产总计人民币71.22亿元,营业总收入人民币14.3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41.51亿元。

(二)风险管理情况

华能财务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华能财务设立了风险管理部,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能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见下表)。

2021年度华能财务监管指标执行情况表

序号项目标准值2021年初2021年末
1资本充足率≥10%16.26%15.95%
2不良资产率≤4%0.03%0.03%
3不良贷款率≤5%0.00%0.00%
4贷款拨备率≥1.5%2.50%2.50%
5拨备覆盖率≥150%+∞+∞
6拆入资金比例≤100%19.98%0.00%
7担保比例≤100%25.37%20.18%
8投资比例≤70%38.07%60.72%
9流动性比例≥25%30.86%30.43%
10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59.85%55.73%
11资产利润率2.09%1.94%
12资本利润率13.62%13.69%
13贷款比例86.87%75.26%
14票据承兑业务余额/存放同业余额3倍44.93%23.33%
15承兑保证金存款/所有存款30%0.00%0.00%

华能财务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完备且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公司在华能财务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范围内在华能财务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7.04亿元,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8.06亿元,在华能财务存款比例为

46.62%;在华能财务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29亿元(其中本金6.28亿元),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人民币777.67亿元,在华能财务贷款比例为0.80%。

(一)存款业务安全性方面。公司在华能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华能财务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二)存款业务公允性方面。公司在华能财务的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利率水平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其余各档次存款利率水平均略优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8至55个基点。

(三)贷款业务公允性方面。公司在华能财务短期贷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0基点至LPR减70基点;中长期贷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期公布的五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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