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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29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2021年8月25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3.2021年10月26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负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经营成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上海智海扬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海扬涛”)剩余40%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收购智海扬涛剩余股权,有利于双方在各自技术领域、客户资源和媒体渠道等方面形成合力,以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业绩水平,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五)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并完善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等敏感期间均对相关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经监事会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为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机制,按照公司组织结构设置将信息报告义务责任到人,明确重大信息范围、报告标准、报告时点、报告流程等,确保信息报告及时无遗漏,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成员将紧密围绕公司2022年的经营目标,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

公正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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