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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监事李雯琪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刘斯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相关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会监事同意2022年度对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刘斯奇先生发放监事津贴标准从12,000元/月(税前)调至人民币15,000元/月(税前),按月发放。本次调整后的监事津贴标准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直至制定并审议通过新的津贴标准为止。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刘斯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6,613.73万元,(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同比下降19.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153.63万元,同比下降

30.08%。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投入总金额为54,219.0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为8.01%。公司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在总结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2022年度市场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运营能力以及产业基础,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考虑到目前新冠疫情仍有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新冠疫情持续时间及影响程度,初步预计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降幅区间10%-20%;2022年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降幅区间10%-20%;2022年期间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降幅区间0%-10%;2022 年净利润因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毛利下降和加大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比降幅区间25%-35%。2022年研发投入预算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幅区间40%-50%。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413,914,3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4,000,141股后的股本409,914,1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43,469,964.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638,453,920.2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稳定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2021年度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0、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结合目前法律环境、监管环境、市场环境的变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与会监事同意公司在责任限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年度保险费用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公司全体监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实施方式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综合考虑论证了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建设需求后审慎决定,对“生物样本库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3年6月30日;同意对“上海医学检验解决方案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26号楼”变更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半夏路208号、青黛路588号研发大楼”,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30日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是基于项目市场需求变化和未来建设需求等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与会监事同意在2022年度为公司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53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预计担保额度,均为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较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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