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三)审议通过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