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4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冬梅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通过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临2022-013)。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 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充分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
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1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399,224.6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变更执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通过关于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通过关于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