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提前收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材料,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体现了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为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我们同意将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资金成本,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11日
权忠光 | 夏执东 | 金 馨 | 王 新 | 刘世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