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现就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实际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各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具体如下:
1、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关
于2020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情况》、《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暨变更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场了解和检查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关注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与董监高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平时通过现场及通讯等方式密切联系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
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共同讨论解决有关问题,与内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及现场办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内部控制等提出建议;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检查企业的内部控制,严格监督公司的审计工作。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审计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议,得到公司的采纳。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总结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衷心希望公司未来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独立董事:金小刚
2022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