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97 公司简称:安源煤业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邹爱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海峰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147,182.15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15,960,321.55元,无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预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等未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安源股份/安源煤业 | 指 |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煤集团 | 指 |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 |
江能集团 | 指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江投集团 | 指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弘矿业 | 指 | 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华融 | 指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中国信达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煤业 | 指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众华事务所 | 指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安源煤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ANYUAN COAL INDUSTRY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CI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邹爱国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海峰 | 钱蔚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 |
电话 | 0791-86316515 | 0791-86316516 |
传真 | 0791-86230510 | 0791-86230510 |
电子信箱 | Aymyjt2012@163.com | qianwei_nc2014@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昭萍东路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30025 |
公司网址 | http://www.jxcgc.com |
电子信箱 | anyuan2002@126.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财务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安源煤业 | 600397 | *ST安煤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6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文华、王颋麟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9,383,674,161.80 | 7,602,781,444.82 | 23.42 | 5,553,987,177.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147,182.15 | -222,695,201.70 | 124.76 | 18,971,493.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558,758.21 | -254,996,667.50 | 112.38 | 11,081,492.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865,187.88 | 99,434,491.26 | 98.99 | 175,583,480.32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79,250,135.39 | 624,743,213.31 | 8.72 | 854,687,638.75 |
总资产 | 7,911,831,654.71 | 7,487,539,389.10 | 5.67 | 6,612,208,569.4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57 | -0.2250 | 124.76 | 0.01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57 | -0.2250 | 124.76 | 0.01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19 | -0.2576 | 112.38 | 0.01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0 | -30.25 | 增加38.05个百分点 | 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6 | -34.64 | 增加39.10个百分点 | 1.3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一是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上涨,商品煤毛利同比增加;二是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物流贸易及码头转运毛利增加;三是白源煤矿去产能关闭退出同比减亏;四是公司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加大科研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934,141,513.24 | 2,166,737,580.71 | 4,183,393,398.25 | 1,099,401,669.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506,289.79 | -38,636,600.59 | 29,830,776.38 | 85,459,296.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2,946,642.42 | -43,757,091.13 | 26,463,177.08 | 71,799,314.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87,079.76 | -51,322,213.57 | 147,824,999.90 | 74,875,321.7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610,399.23 | 4,468,143.93 | 4,745,091.5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605,419.92 | 78,105,604.51 | 33,728,970.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080,525.47 | 839,197.88 | 2,257,013.23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910,567.41 | 2,935,185.00 | 10,890,749.51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635,815.99 | -46,774,284.21 | -38,232,150.1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5,242,452.5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19,584.50 | 6,705,123.13 | 4,996,347.6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84,741.68 | 567,258.18 | 503,325.18 | |
合计 | 23,588,423.94 | 32,301,465.80 | 7,890,001.31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动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三稳三升三倍增”的奋斗目标,强力推进脱困振兴、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公司完成商品煤产量141.6万吨,同比减产1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93.84亿元,同比增长17.8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55亿元,同比减亏增盈2.78亿元;总资产79.1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24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55亿元。一年来,董事会在股东的支持下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如下:
(一)党的领导与董事会治理进一步融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出台《安源煤业“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及“决策清单”等文件,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对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党的建设、战略规划、公司治理、考核激励、安全环保等12类、100项“三重一大”决策内容及其职权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党委、董事会和经理层治理主体关系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二)现代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修订《安源煤业内部控制手册》,改善公司治理体系,继续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全面实施风险防
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管理、重大决策、投资并购和高风险业务等领域的内控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制定管理事项权责清单,对所属单位92个管理事项的审批及备案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保障所属单位经营自主权。与经理层成员完成了“两书一协议”的签订工作,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制度,明确了经理层成员的年度目标、任期目标,明确了考核奖罚办法,从根本上完善了经理层考核任用机制。
(三)安全环保基础进一步夯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年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从队伍建设、制度规范上下功夫,制定完善各类安全环保制度达30余项。加快生态环境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三管三必须”的齐抓共管环保工作体系。
(四)改革攻坚进一步深化。聚焦短板弱项,高位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62项改革创新任务,全年完成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瘦身减赘,聚焦区域分公司改革,明确管理职能,实现减员55人,运行费用与原分公司同比下降953万元;完成供销体制改革以及白源矿资产处置工作;新洛煤矿管理优化稳妥推进,丰城电力、曲江、安源矿新“三定”方案有序实施。
(五)发展潜力进一步激蓄。大力支持矿井安全保障、环境治理、“一优三减”和“四化”建设投入,扎实推进矿井安全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大创建投入和实施力度,安源、流舍、山西3对矿井获得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等级。大力发展煤炭物流贸易,优化煤炭贸易结构,充分发挥路港航一体化优势,积极拓展煤源和客户,全年完成煤炭及焦炭贸易量480.6万吨,码头转运量640.2万吨,创下历史新高。努力推进域外煤矿并购和托管服务,为后续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转型发展创造了条件。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在抓好去产能煤矿的环境治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去产能煤矿土地推进项目建设。
(六)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强化资金集中管理和资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强化薪酬管理,建立由工资效益联动、效益对标调节和工资水平调控等协调运转的工资预算管理办法;完善全员绩效考核,推行市场化用人、用工、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全年计提工资同比下降0.25亿元;加大清收清欠,继续实施“一案一策”奖励办法,全年清收风险账款4,400余万元;成功转让白源煤矿退出产能和曲江公司、尚庄煤矿核减产能指标,全年产能指标交易收入2,519万元。
(七)民生福祉进一步提高。积极保障全省电煤供应,下半年,全国电煤告急,各煤矿和江储中心克服困难,顾全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保障了全省电煤安全供应,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参与抗洪防汛,救护总队在完成本单位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加援豫抗洪,出色完成了抢险排水任务,得到了省应急厅和地方政府高度肯定。扎实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职工关切,用心用情为职工办实事,投入资金690万元,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拓展干部职工发展通道,积极推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坚持逢进必考、公开选聘,梳理职能、技术、技能人才状况,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1年,受国际能源供需关系失平衡、我国经济稳步增长用电需求快速增长、自然灾害增多等多重因素影响,煤炭市场供需持续偏紧,煤炭价格高位震荡。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原煤产量41.3亿吨,同比增长5.7%;其中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40.7亿吨,同比增长4.7%;全国煤炭进口量3.23亿吨,同比增长6.6%;出口煤炭260万吨,同比下降18.4%;煤炭净进口3.2亿吨,同比增长6.8%;全国铁路累计发运煤炭25.8亿吨以上,同比增长8.7%;全国煤炭消费量同比增长4.6%。从主要耗煤行业分析,全国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8.9%,成为拉动煤炭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钢铁、建材行业煤炭需求出现下滑;化工行业原料用煤需求保持增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
煤炭业务主要产品有冶炼精煤、洗动力煤、混煤、筛混煤、洗末煤、块煤等(煤种主要包括主焦煤、1/3焦煤、无烟煤、贫瘦煤、烟煤等),主要销往江西省内外(约80%在江西省内)钢铁厂、火电厂、焦化厂;煤炭及物资流通业务主要为煤炭贸易(主要为动力煤、精煤、焦炭)、以及矿山物资贸易。
2.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统筹下达各矿井的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主要包括原煤产量、开拓进尺、安全指标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出矿井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采区工作面接替计划,安全部门负责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各矿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包括生产准备、掘进、采煤、机电、运输、通风、调度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矿井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制度,全面执行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公司正常安全生产。
(2)销售模式
为加强煤炭产品销售管理,与煤炭用户建立长期的销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煤炭的销售市场,发挥煤炭销售信息平台作用,推进煤炭销售有序、可持续发展,公司煤炭主要产品实行统一销售管理,由江西煤业销运分公司负责煤炭产品对外销售,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对外销售、统一订货(合同)、统一运输、统一结算、统一处理商务纠纷。
此外,为实现煤炭销售集约化经营,提高煤炭产品销售的规模效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模经营的原则,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煤炭储备、配煤中心,负责煤炭采购、存储、加工、配送的煤炭销售业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区域位置优势。公司煤炭业务相比较江西省外的竞争对手具有运距短、物流成本低的区域优势。2021年,全省自产煤炭不足500万吨、煤炭消费量超8,000万吨,且随着江西省经济稳定发展,煤炭需求量将逐年增长,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公司作为江西省属唯一的煤炭上市企业,承担保障江西省煤炭持续稳定供应职责,在江西省煤炭供需格局中拥有突出的地位。同时由于公司自产煤具有运输距离短、物流成本低、使用熟稔特点,具有明显的销售及价格竞争优势。
2.港口码头资源优势。港口码头属稀缺资源,自江西煤炭储备中心九江煤码头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其转运量逐年上升,公司以其为平台,做活水路、铁路、公路三合一物流体系,是海进江煤炭的黄金通道。
3.大股东支持优势。一是随着与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深度融合,加速融入江投集团“大能源、大环保、大数字”发展战略,加强产业链对接,依托江西省国资委“抱团取暖”政策及江投集团控股发电厂及建材、焦化等企业煤炭需求,建设煤炭集中采购平台,以煤炭贸易、码头物流为主导,双轮驱动,做强做优做大煤炭物流贸易产业。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推进线上煤炭物流贸易新模式+传统煤炭贸易模式+煤炭全程物流服务。二是大股东增信支持。江投集团以其较强的综合实力,在资金、担保等方面为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资金链安全风险。
4.煤焦电一体化优势。一是积极加大与省内各焦化企业合作,形成煤焦一体化综合效应;二是以港口码头为平台,加强煤炭加工贸易逐步与上下游的国有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和国有发电厂等产煤、用煤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和代理关系,增强市场主导权。三是继续提高煤层气开发利用效率,充分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股东的支持下,抓住煤炭市场好转的有利时机,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狠抓安全环保、生产技术、经济运行管理,深化改革攻坚,强化党建引领,实现了经营状况向好的方向转变。主要表现在:
1.经营业绩稳中有进。2021年全公司利润总额8,431万元,同比减亏增盈2.7亿元;净利润5,771万元,同比减亏增盈2.8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515万元,同比减亏增盈2.78万元。公司整体扭亏为盈,经济效益稳中有升。
2.营业收入稳中有升。按照“以煤炭产业为基础、物流贸易为重点、托管服务为突破”的发展理念,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84亿元,同比增加17.81亿元,增幅23.4%。其中:自产煤炭销售收入13.93亿元,同比增加3.11亿元;煤炭及焦炭贸易收入74.25亿元,同比增加14.94亿元;江储中心仓储码头转运业务3.48亿元,同比减少529万元。
3.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全年商品煤平均售价981.71元/吨,同比上涨283.44元/吨,涨幅40.6%,其中:洗精煤售价1,629.09元/吨,同比上涨507.07元/吨,涨幅45.2%;动力煤价格588.93元/吨,同比上涨211.96元/吨,涨幅56.2%。
4.贸易及转运量创新高。全年贸易购销量480.6万吨,同比增加1.2万吨。江储中心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开拓砂石等非煤业务完成码头转运量640.2万吨,比同期增加70.6万吨,再创历史新高。
5.可控费用有效控制。全年可控管理费用3,107万元,同比减少511万元,降幅14.1%。可控销售费用1,006万元,同比减少24万元,可降幅2.3%。
6.“两金”压降取得成效。全公司应收账款余额9.67亿元,比年初增加5,725万元,剔除正常跨月结算因素,比年初下降2.23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18.2次,周转速度比上年增加4.1次。存货10,130万元,比年初减少453万元。
受现有煤矿自然条件变差、安全环保要求提高,及企业自身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不足,成本刚性增长,经营状况不佳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主要表现在:
1.煤炭产销量下降。全年自产原煤157.2万吨,同比减产15.5万吨;自产商品煤141.6万吨,同比减产13万吨。全年销售商品煤142万吨,同比减少13万吨,其中:洗精煤53.6万吨,同比减少13.3万吨;动力煤88.4万吨,同比增加0.2万吨。
2.煤矿生产成本上升。全年原煤单位制造成本9.56亿元,同比增加1.24亿元,原煤单位制造成本608.52元/吨,同比上升123.08元/吨,增幅25.4%;商品煤制造成本10.02亿元,同比增加1.18亿元,商品煤单位制造成本707.76元/吨,同比上升136.00元/吨。
3.财务状况仍未改善。期末资产总额79.12亿元,比年初增加4.24亿元;负债总额73.47亿元,比年末增加3.67亿元;净资产5.64亿元,比年初增加5,7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79亿元,比年初增加5,451万元。期末资产负债率92.9%,比年初下降0.35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
1.坚守底线,狠抓安全环保管理
公司坚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抓基础、治隐患、强责任、重监管,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全公司消灭了较大及以上事故,地面单位消灭了轻伤以上人身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一是压实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从队伍建设、制度规范上下功夫,制定完善各类安全环保制度达30余项。紧盯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防灭火、尚庄矿和曲江井高温、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抓好措施落实和打非治违工作,夯实安全基础。二是严肃执纪,保持惩戒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针对放炮、动火作业、提升运输管理等事故易发多发作业领域开展整治,开展了安全整顿“五个一”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安全检查和作业操作流程,强化现场管控责任落实。三是重视环保,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正视环保工作存在的不足,认真补短板、强弱项。全公司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三管三必须”的齐抓共管环保工作体系。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问题执行提级挂牌督办,对省环保督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和反馈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江投集团环保专班提出的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四是常态防疫,保障生产生活秩序。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的同时,统筹兼顾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疫情稳定期间坚持每周调度报告,特殊时间做到每天调度、每天报告。
2.统筹兼顾,狠抓生产技术管理
进一步优化矿井采掘方案、大力推进“一优三减”和“四化”建设,合理劳动组织,强化现场管理,扎实推进矿井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一是优化生产方案,狠抓采掘接替。超前安排安源矿采掘接替工程,全年不少于4个工作面;组织曲江公司西二西总回副巷施工,完善通风、生产系统;围绕山西和流舍矿“抓接替、保产量”目标,采取调整采面、保巷采煤、圈面过渡、增加采面人员、增加采面班次。二是改造生产系统,夯实安全基础。通过采取伪倾斜开采,有效降低安源矿317工作面坡度,实现安全开采;加强335工作面淋水治理,完善疏排系统,确保工作面安全回采;合理加快尚庄矿701工作面推进度,快速通过涌水量增大区域;实施山西矿主井提升系统、东风井供电线路改造,优化流舍矿东翼通风系统,增敷343、130采区排水管路,提高管排能力。三是合理集中生产,控制采掘头面数量。积极推行“一矿(井)一面”“一矿(井)两
面”生产模式,进一步减少采掘工作面个数,合理集中生产,满足监管要求。四是加快“四化”建设,保障稳产增效。在利用机械化、自动化减员的基础上,积极采取非重点岗位一人多岗,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减冗员,严控单班下井人数。曲江、尚庄、山西矿乳化泵站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各矿其它主排水泵、皮带溜子远程集中控制、在线监测监控、电子封条等一系列“四化”工作都在按计划推进;江储中心通过优化劳动组织、盘活通用泊位、改造简化转运环节等,码头年转运量再创新记录。
3.多措并举,狠抓经济运行管理
本着主动向同行业先进看齐的指导思想,通过深入开展全面对标管理,着力细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一是严格资金管控,实行资金集中管理。进一步强化资金集中管理和资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二是强化工资分配管理,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全年计提工资总额5.8亿元,在消化刚性增长的前提下,同比下降2488万元。持续开展公司总部人员绩效考核,每月由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各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并进行量化考核,根据各部门及其员工月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加减分,且与个人薪酬挂钩,实现了工资能增能减。三是加大账款清收力度。继续实施“一案一策”奖励办法,全年清收风险账款4427万元。四是推进产能指标交易,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成功转让白源煤矿退出产能和曲江公司、尚庄煤矿、沿沟煤矿核减产能指标,全年产能指标交易收入2519万元。五是提升标准化水平,保障矿井安全健康发展。全面开展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制定了二级标准化矿井整改方案。通过加大创建投入和实施力度,安源、流舍、山西获得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等级。
4.破除积弊,狠抓深化改革攻坚
聚焦短板弱项,强力推行改革创新三年行动。62项改革创新任务,全年完成总任务的80%以上。一是大力瘦身健体,压缩层级、减员提效。聚焦区域分公司改革,明确管理职能,实现减员55人,运行费用比原分公司同比下降953万元;如期完成了供销体制改革以及白源矿资产处置工作;新洛公司管理优化稳妥推进,丰城电力、曲江、安源矿新“三定”方案有序实施。二是强力推进公司总部改革和中层管理岗位竞聘。坚持逢进必考,采取面向企业内部、社会公开招聘和内部选调等方式选拔、引进所需人才,积极推进中层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上岗。逐步建立完善各级总部管理人员末等调整、不胜任退出机制,创新干部人才交流机制,以重点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为重点,在干部、人才的选拔上拓宽渠道,在培养使用上推出新举措,把真正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上。
5.谋定思动,狠抓内涵转型发展
立足新常态下的发展机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手推进内涵式发展,紧盯内部挖潜,一手推进域外煤矿并购或托管,眼睛向外寻求突破。一是积极推进域外项目并购及煤矿托管。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继续沿“煤三角”寻求域外煤炭资源并购开发。二是大力发展煤炭物流贸易。充分发挥路港航一体化优势,积极拓展煤源和客户,全年完成贸易量480.6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1.2万吨,全年完成码头转运量640.2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70.6万吨,创下历史新高。三是加大盘活闲置资产力度。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在抓好去产能煤矿的环境治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去产能煤矿土地推进项目建设,为企业盘活闲置资产,改善资产状况、提升资产价值,赢得转型发展空间。
6.强根铸魂,狠抓基层党的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大力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不断筑牢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一是加强政治统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企业“十四五”规划和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党建“三化”建设,强化党建责任考核、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基层党的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广大党员干部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营养、获得奋进力量,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谋求脱困发展的信心更加坚定。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抓细抓实问题整改。不断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建立重点工作落实机制,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三个作用”。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回头看、江投集团边巡边改安排部署,抓好问题整改,按时销号;积极主动配合江投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安源煤业党委开展的政治巡察,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所有问题都在认真整改之中。三是持续正风肃纪,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扎实做好钟晓云案后半篇文章,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进一步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整治“怕慢假庸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政治生态。强化法律法规、党规党纪教育,增强规矩意识和标杆意识,大兴认真严谨、负责担当、主动作为之风,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383,674,161.80 | 7,602,781,444.82 | 23.42 |
营业成本 | 8,762,013,102.17 | 7,217,997,104.04 | 21.39 |
销售费用 | 47,709,050.35 | 42,733,593.38 | 11.64 |
管理费用 | 195,004,002.05 | 194,656,281.76 | 0.18 |
财务费用 | 241,551,147.86 | 256,578,307.91 | -5.86 |
研发费用 | 26,292,746.46 | 2,799,547.05 | 839.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865,187.88 | 99,434,491.26 | 98.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331,777.92 | -234,164,740.45 | -10.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353,461.82 | -45,166,215.76 | 490.4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78,089.27万元,增幅23.42%,主要是煤炭市场需求旺盛,自产煤及贸易煤价格上涨。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54,401.60万元,增幅21.39%,主要是煤炭及焦炭贸易采购单价上涨和自产煤成本上升。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97.55万元,增幅11.64%,主要是职工薪酬上升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4.77万元,增幅0.18%。主要是同期享受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本期社保费用同比增加,其他可控管理费用大幅下降。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502.72万元,减幅5.86%。主要是本期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减少了利息支出。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增加2,349.32万元,增幅839.18%。主要是公司加大
科研投入,不断提升瓦斯治理能力,确保采掘工作面抽采达标,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本期瓦斯治理等方面的研发投入比同期大幅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效益提高带来的现金流入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项目工程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要是本期融资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23,167.79万元,同比增加178,493.65万元,增幅23.97%,其中:
(1)自产商品煤实现收入139,351.87万元,同比增加31,100.83万元,增幅28.73%。主要是:商品煤平均售价981.71元/吨,同比上升283.44元/吨,增幅40.59%,影响收入上升40,233.72万元,因商品煤销量减少13.08万吨,降幅8.44%,影响收入减少9,132.89万元。
(2)贸易业务收入742,511.05万元,同比增加149,414.6万元,增幅25.19%。主要是:煤炭及焦炭贸易量减少减收117,457.47万元,煤炭及焦炭贸易量售价上涨增收277,682.74万元,焦炭代理贸易增收167.1万元,其他产品贸易减少减收10,977.77万元。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1)自产煤炭分析
2021年,公司原煤产量157.15万吨,同比减少15.53万吨,降幅8.99%。全年生产商品煤
142.57万吨,同比减少12.98万吨;全年销售商品煤141.95万吨,同比减少13.08万吨。
(2)煤炭贸易业务分析
2021年,公司煤炭贸易购销量为240.05万吨,同比减少50.65万吨,减幅17.42%;销售价格1,370.25元/吨,同比上涨578.57元/吨,涨幅73.08%。采购价格1,345.14元/吨,同比上涨
572.1元/吨,涨幅74.01%;毛利25.11元/吨,同比上升6.47元/吨。
2021年,公司焦炭贸易购销量为145.86万吨,同比减少42.79万吨,减幅22.68%;销售价格2,759.31元/吨,同比上涨951.56元/吨,涨幅52.64%;采购价格2,743.22元/吨,同比上涨
944.76元/吨,涨幅7.47%;毛利16.09元/吨,同比增加1.06元/吨。
2021年,焦炭代理贸易购销量为94.6万吨,同比增加94.6万吨;销售毛利1.77元/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1.煤炭工业 | 1,750,548,364.99 | 1,333,857,192.48 | 23.80 | 20.85 | 8.34 | 增加8.80个百分点 |
2.煤炭及物资流通 | 7,481,129,582.21 | 7,381,084,843.85 | 1.34 | 24.72 | 24.71 | 增加0.01个百分点 |
合计 | 9,231,677,947.20 | 8,714,942,036.33 | 5.60 | 23.97 | 21.89 | 增加1.6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1.自产煤炭 | 1,393,518,651.91 | 1,001,634,374.05 | 28.12 | 28.73 | 12.98 | 增加10.02个百分点 |
2.煤炭及焦炭贸易 | 7,425,110,524.02 | 7,334,651,450.27 | 1.22 | 25.19 | 25.21 | 减少0.02个百分点 |
3.仓储码头转运业务 | 348,334,304.08 | 324,096,123.05 | 6.96 | -1.49 | -3.43 | 增加1.86个百分点 |
3.矿山物资销售 | 52,541,801.95 | 42,715,491.43 | 18.70 | -10.05 | -19.09 | 增加9.08个百分点 |
4.煤层气发电 | 8,695,409.00 | 8,126,695.38 | 6.54 | -29.74 | -10.27 | 减少20.28个百分点 |
5.其他 | 3,477,256.24 | 3,717,902.15 | -6.92 | -60.83 | -53.13 | 减少17.56个百分点 |
合计 | 9,231,677,947.20 | 8,714,942,036.33 | 5.60 | 23.97 | 21.89 | 增加1.6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1.江西省内 | 6,842,749,081.20 | 6,342,630,706.04 | 7.31 | 35.27 | 31.78 | 增加2.46个百分点 |
2.江西省外 | 2,388,928,866.00 | 2,372,311,330.29 | 0.70 | 0.03 | 1.53 | 减少1.47个百分点 |
合计 | 9,231,677,947.20 | 8,714,942,036.33 | 5.60 | 23.97 | 21.89 | 增加1.6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9,230,006,905.50 | 8,714,942,036.33 | 5.58 | 23.97 | 21.89 | 增加1.59个百分点 |
代理 | 1,671,041.7 | 100.00 | 100.00 | |||
合计 | 9,231,677,947.20 | 8,714,942,036.33 | 5.60 | 23.97 | 21.89 | 增加1.6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按公司主营业务煤炭工业和煤炭及物资流通销售情况,分自产煤炭、煤炭及焦炭贸易、仓储码头转运业务、矿山物资销售、煤层气发电、机械产品销售;按国内外销售情况分国内和国外两个地区;按产品销售模式分直营和代理销售。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动力煤 | 万吨 | 87.91 | 88.35 | 0.50 | 0.26 | 0.22 | -46.81 |
焦煤 | 万吨 | 53.66 | 53.6 | 0.06 | -19.75 | -19.84 | |
合计 | 141.57 | 141.95 | 0.56 | -8.40 | 8.44 | -40.43 |
产销量情况说明
商品煤产销量减少的原因是自产商品煤141.57万吨,同比减少12.98万吨,降幅8.40%。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1.煤炭工业 | 材料费 | 167,063,209.73 | 12.52 | 141,275,742.69 | 11.50 | 18.25 | |||
1.煤炭工业 | 职工薪酬 | 376,862,059.39 | 28.25 | 446,812,434.00 | 36.38 | -15.66 | |||
1.煤炭工业 | 电费 | 101,492,482.23 | 7.61 | 98,519,239.02 | 8.02 | 3.02 | |||
1.煤炭工业 | 制造费用 | 688,779,996.26 | 51.63 | 541,694,336.79 | 44.1 | 27.15 | |||
1.煤炭工业 | 小计 | 1,334,197,747.61 | 100.00 | 1,228,301,752.50 | 100.00 | 8.62 | |||
2.煤炭及物资流通 | 7,381,084,843.85 | 100.00 | 5,918,426,652.11 | 100.00 | 24.71 | ||||
合计 | 8,715,282,591.46 | 7,146,728,404.61 | 21.9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
1.自产煤 | 材料费 | 173,263,414.87 | 17.29 | 134,191,654.40 | 15.19 | 29.12 | |||
1.自产煤 | 职工薪酬 | 458,002,682.85 | 45.71 | 432,483,006.21 | 48.94 | 5.90 | |||
1.自产煤 | 电费 | 103,900,584.23 | 10.37 | 94,149,600.49 | 10.65 | 10.36 | |||
1.自产煤 | 制造费用 | 266,808,247.23 | 26.63 | 222,827,549.36 | 25.22 | 19.74 | |||
1.自产煤 | 小计 | 1,001,974,929.18 | 100.00 | 883,651,810.46 | 100.00 | 13.39 | |||
2.煤炭贸易 | 7,334,651,450.27 | 100.00 | 5,857,702,308.49 | 100.00 | 25.21 | ||||
3.仓储码头转运业务 | 材料费 | 4,547,785.31 | 1.40 | 3,418,241.82 | 1.02 | 33.04 | |||
3.仓储码头转运业务 | 职工薪酬 | 13,367,879.26 | 4.12 | 12,045,221.67 | 3.59 | 10.98 | |||
3.仓储码头转运业务 | 电费 | 4,728,551.57 | 1.46 | 4,353,562.58 | 1.30 | 8.61 | |||
3.仓储码头转运业务 | 制造费用 | 301,451,906.91 | 93.01 | 315,776,486.26 | 94.09 | -4.54 | |||
3.仓储码头转运业务 | 小计 | 324,096,123.05 | 100.00 | 335,593,512.33 | 100.00 | -3.43 | |||
4.矿山物资销售 | 42,715,491.43 | 100.00 | 52,791,352.89 | 100.00 | -19.09 | ||||
5.煤层气发电 | 材料费 | 1,788,481.04 | 22.01 | 3,665,846.47 | 40.48 | -51.21 | |||
5.煤层气发电 | 职工薪酬 | 2,312,922.31 | 28.46 | 2,284,206.12 | 25.22 | 1.26 | |||
5.煤层气发电 | 电费 | 14,184.77 | 0.17 | 16,075.95 | 0.18 | -11.76 | |||
5.煤层气发电 | 制造费用 | 4,011,107.26 | 49.36 | 3,090,301.17 | 34.12 | 29.80 | |||
5.煤层气发电 | 小计 | 8,126,695.38 | 100.00 | 9,056,429.71 | 100.00 | -10.27 | |||
6.其他 | 3,717,902.15 | 100.00 | 7,932,990.73 | 100.00 | -53.13 | ||||
合计 | 8,715,282,591.46 | 7,146,728,404.61 | 21.95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17,603.6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5.7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16,845.0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3.09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2,168,450,213.73 | 23.11% |
2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570,696,678.91 | 16.74% |
3 | 安徽长江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017,151,743.42 | 10.84% |
4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78,733,434.81 | 9.36% |
5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41,003,985.71 | 5.77% |
合计 | 6,176,036,056.58 | 65.82%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安徽长江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017,151,743.42 | 10.83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85,700.6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7.8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39,393.4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4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2,393,934,168.64 | 33.44% |
2 | 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597,612,395.23 | 22.32% |
3 | 山东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318,306,162.30 | 4.45% |
4 | 江西陕赣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312,418,020.32 | 4.36% |
5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车务段 | 234,735,813.40 | 3.28% |
合计 | 4,857,006,559.89 | 67.85%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期间费用总额51,055.69万元,同比增加1,378.92万元,期间费用占收入比为
5.44%,同比下降1.09个百分点,占比下降主要是收入同比提高影响。2021年,公司管理费用19,500.4万元,同比增加34.77万元,增幅0.18%。销售费用4,770.91万元,同比上升497.55万元,增幅11.64%。财务费用24,155.11万元,同比减少1,502.72万元,减幅5.86%。研发费用2,629.27万元,同比增加2,349.32万元,增幅839.18%,主要是加大科研投入所致。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6,292,746.4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6,292,746.4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2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7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5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
硕士研究生 | |
本科 | 22 |
专科 | 76 |
高中及以下 | 27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4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03 |
60岁及以上 | 4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现金流量构成 | 本年金额(元) | 上年金额(元)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865,187.88 | 99,434,491.26 | 98.9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331,777.92 | -234,164,740.45 | -10.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353,461.82 | -45,166,215.76 | 490.45 |
1.现金流入
2021年,公司现金流入总额1,317,019.17万元,同比增加118,007.25万元,增幅9.84%,其中:
(1)经营活动流入879,553.93万元,占现金流入总额的66.78%,同比增加96,417.92万元,增幅12.3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收入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流入568.83万元,占现金流入总额的0.04%,同比减少4,622.05万元,减幅
89.0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期收回投资款及处置固定资产变现收入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流入436,896.41万元,占现金流入总额的33.17%,同比增加26,211.38万元,增幅6.3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2.现金流出
2021年,公司现金流出总额1,305,530.48万元,同比增加88,528.92万元,增幅7.27%,其中:
(1)经营活动流出859,767.41万元,占现金流出总额的65.86%,同比增加86,574.85万元,增幅11.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支付的采购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流出26,502.01万元,占现金流出总额的2.03%,同比减少2,105.35万元,减幅7.3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投资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流出419,261.07万元,占现金流出总额的32.11%,同比增加4,059.42万元,增幅0.9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票据业务支出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18,612,889.82 | 15.40 | 1,108,563,701.16 | 14.81 | 9.93 | |
应收票据 | 398,297,303.40 | 5.03 | 376,270,769.24 | 5.03 | 5.85 | |
应收账款 | 545,726,718.15 | 6.90 | 485,763,967.46 | 6.49 | 12.34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8,292,098.75 | 4.65 | 287,315,682.92 | 3.84 | 28.18 | |
预付款项 | 343,503,901.90 | 4.34 | 296,908,089.76 | 3.97 | 15.69 | |
其他应收款 | 112,626,823.82 | 1.42 | 112,953,379.56 | 1.51 | -0.29 | |
存货 | 81,215,089.60 | 1.03 | 86,269,097.12 | 1.15 | -5.86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8,906,656.13 | 1.76 | 135,174,771.89 | 1.81 | 2.76 | |
长期应收款 | 19,203,370.33 | 0.24 | 17,592,726.66 | 0.23 | 9.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9,411,001.90 | 1.51 | 118,127,153.78 | 1.58 | 1.09 | |
固定资产 | 3,906,310,813.46 | 49.37 | 3,785,222,251.68 | 50.55 | 3.20 | |
在建工程 | 85,101,079.89 | 1.08 | 88,987,294.04 | 1.19 | -4.37 | |
使用权资产 | 10,348,950.40 | 0.13 | 100.00 | 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无形资产 | 516,373,067.89 | 6.53 | 538,991,155.51 | 7.20 | -4.20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226,604.41 | 0.18 | 9,948,723.17 | 0.13 | 43.00 | 主要是安全培训基地完工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675,284.86 | 0.43 | 39,450,625.15 | 0.53 | -14.64 | |
短期借款 | 2,889,678,881.57 | 36.52 | 3,132,123,902.06 | 41.83 | -7.74 | |
应付票据 | 1,689,804,210.59 | 21.36 | 1,364,619,148.99 | 18.23 | 23.83 | |
应付账款 | 404,885,231.63 | 5.12 | 493,848,441.55 | 6.60 | -18.01 | |
预收款项 | 46,600,005.95 | 0.59 | 79,297,601.66 | 1.06 | -41.23 | 主要是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74,921,742.54 | 0.95 | 108,595,817.28 | 1.45 | -31.01 | 主要是跨月工资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70,645,415.68 | 0.89 | 64,617,597.27 | 0.86 | 9.33 | |
其他应付款 | 642,631,795.02 | 8.12 | 647,455,938.45 | 8.65 | -0.7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1,995,927.62 | 2.55 | 353,935,832.42 | 4.73 | -42.93 | 主要是一年期融资租赁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5,688,106.07 | 0.07 | 10,037,876.08 | 0.13 | -43.33 | |
长期借款 | 202,950,000.00 | 2.57 | 247,950,000.00 | 3.31 | -18.15 | |
租赁负债 | 7,031,274.05 | 0.09 | 100.00 | 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911,608,542.56 | 11.52 | 259,701,143.39 | 3.47 | 236.77 | 主要是融资租赁借款增加所致。 |
预计负债 | 25,774,914.18 | 0.33 | 10,991,365.85 | 0.15 | -0.29 | |
递延收益 | 173,211,217.82 | 2.19 | 181,174,649.19 | 2.42 | -4.40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本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总额为92,795.08万元,其中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3,149.92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7,682.81万元,其他保证金11,962.35万元;期末质押应收票据39,829.73万元,用于票据池业务办理应付票据;期末受限固定资产净额1,494,339,476.96万元,用于抵押及融资租赁融资。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国际局势更趋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不平衡特点突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中央坚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打造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煤炭行业稳定发展提供了基本盘。
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煤炭品种 | 产量(吨) | 销量(吨)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毛利 |
动力煤 | 879,093.05 | 883,513.20 | 520,327,345.85 | 384,882,005.92 | 135,445,339.93 |
焦煤 | 536,566.49 | 535,966.49 | 873,191,306.06 | 616,752,368.13 | 256,438,937.93 |
合计 | 1,415,659.54 | 1,419,479.69 | 1,393,518,651.91 | 1,001,634,374.05 | 391,884,277.86 |
2. 煤炭储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矿区 | 主要煤种 | 资源量(吨) | 可采储量(吨) | 证实储量(吨) |
丰城矿区 | 焦煤 | 98,813,800 | 68,915,700 | 68,915,700 |
丰城矿区 | 动力煤 | 26,708,100 | 12,316,100 | 12,316,100 |
萍乡矿区 | 焦煤 | 24,891,100 | 12,636,000 | 12,636,000 |
合计 | 150,413,000 | 93,867,800 | 93,867,800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拥有煤矿5个,主要煤炭生产基地位于江西省丰城和萍乡等地。公司矿井地处江西省,煤炭资源禀赋差、地质条件复杂,开采方式均为井工开采,开采工艺为综采、炮采和综采结合炮采。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投资额 |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4,500.00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1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单位:万元 | |||||
子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开采(仅限分公司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供电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煤炭及制品销售,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铸造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装卸搬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紧急救援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78,796.62 | 652,187.83 | 127,626.31 | 2,396.01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煤炭选洗及加工、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矿产品销售、国内贸易、木竹及其制品经营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公司业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开发转让。 | 60,000.00 | 226715.40 | 67,888.36 | 2,895.14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矿产品销售、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国内贸易、对外贸易经营、仓储服务、房屋租赁、科学研究、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 5,000.00 | 2,579.99 | -43,217.99 | 1,070.32 |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矿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仓储服务、对外贸易经营、货运代理、设备维修及租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 5,000.00 | 15,458.29 | 4,878.88 | -264.60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承办煤炭、焦炭、矿石、工业品交易市场;煤炭信息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煤炭批发经营,煤制品批发、零售,有色金属及金属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供应链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维护;计算机硬件技术开发、转让。 | 3,000.00 | 1,335.55 | -351.39 | -2.92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煤层气发电及能源综合利用 | 1,000.00 | 2,592.20 | 2,209.16 | -181.23 |
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 煤层气发电;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服务;劳务服务。 | 1,000.00 | 44.10 | -264.71 | -491.19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采掘销售、煤炭精选加工、煤田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建材。 | 25,578.73 | 168,164.62 | 53,340.94 | 3,745.56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原煤开采,洗精煤,洗煤,矿粉、矸石砖及矿山机械加工、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 7,500.00 | 988.43 | -43,463.59 | 663.80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港口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金属矿石销售,润滑油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77,533.00 | 206,591.92 | 30,316.73 | -220.36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劳务服务;铁矿石贸易;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法律法规需经审批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 3,000.00 | 24,508.41 | -8,207.68 | 476.07 |
江西萍安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国内外贸易,对矿业的投资(以自有资金),机电安装、机械安装,土方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服务;物资供应,洗煤,机械产品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销售,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00.00 | 334.77 | -826.44 | -173.09 |
江西江煤电力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0.00 | 1,744.78 | 14.03 | 14.03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从行业竞争看:随着西北地区优质煤炭产能的释放,对南方煤炭开采企业造成较大冲击。
2.从行业发展趋势看:煤炭行业加快向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产业分工专业化、煤炭利用洁净化转变,华为成立的煤矿军团已选择矿山5G应用领域作为突破口。随着能源转型的不断深入,落后和不安全产能将加速退出,行业标准、商业模式也将发生颠覆性变化。
3.从煤炭供需关系看:展望2022 年,疫情影响有望减弱,制造业外需可能下降,出口增速可能有所回落,但随着系列稳增长措施的实施,消费和服务业尤其是出行的需求有望继续提振,国内对电力等能源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在“双碳”背景下,能源替代的影响虽然长期存在,但在新能源装机以及配套储能设施尚未规模化前,对传统能源的需求本身具备刚性,2022年不至于出现能源替代导致火电下降的情况。结合2021年情况,对于煤炭现货价格的变化,国家有关部门更为关注的是电厂的用煤成本,预计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数量将进一步增加,淡化电煤市场波动。进口煤政策也将进一步服务于国家对煤炭市场宏观调控的大局,在煤价大幅上涨时适度放开,下跌时有所收紧,将稳定煤价放在首要位置。可以预见2022年电煤需求依然旺盛,价格将保持相对稳定的态势。同时,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财政支持力度有所增加,地方债加速发行,对传统基建项目中钢材的需求起到拉动作用,加之粗钢产量压减任务基本完成,冬奥会后钢厂有望加速提产,将进一步带动双焦需求。预计2022年焦煤需求将跟随粗钢产量继续反弹,价格将保持稳中有涨的态势。同时,江西及周边省份煤炭资源短缺,自产煤量少,大量煤炭需求依靠从外省调入的实际情况,发挥自身煤炭物流贸易优势,为做强做大物流贸易提供了机遇。
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形势,既要充分预防不利因素影响,更要看到有利形势和发展机遇,以创建传统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做大物流贸易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企业为定位,强化自主创新,深化内部改革,落实重大战略任务,防范化解运营风险,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核心竞争力,步入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之路,打造传统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做大物流贸易的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龙头企业。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以多元业务为基础,以资产驱动为核心,通过煤炭采选及物流贸易产业发展平台,经过五大转变,逐步由单一煤炭能源企业向能源服务企业转变。具体内容如下:
1.业务基础:“十四五”期间,将以煤炭产业为基础,以物流贸易为重点,以托管服务为突破,非煤矿山业务为拓展,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
2.资产驱动:坚持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市场管理理念。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市值管理与价值管理,推动资产证券化水平提升。依托江投集团整合优质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强化资本运作能力。抓好企业专项治理,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实现国有资本的做强做优、保值增值。
3.煤炭采选及物流贸易产业发展平台:以煤炭采选为基础,加快四化改造,以实现高质量发展,稳步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域外优质资源并购;利用江西煤炭储配中心保障基地,构建全新煤炭供应链模式,发展现代化、市场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煤炭物流贸易体系。结合煤炭市场
需求及江西省政府配套政策,适时启动建设江西中部地区煤炭物流中心,形成内外联通、相互衔接、安全高效的煤炭物流贸易网络。
4.五大转变:一是从以煤炭生产供应为主业到多元业务并进发展的业务布局转变;二是从业务经营驱动向资本经营驱动的转变;三是从注重规模到注重效益的转变;四是从传统经营管理到精准管理的转变;五是从区域竞争到全域竞争的转变。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计划生产原煤180万吨,煤炭贸易量达到480万吨以上,码头转运量600万吨以上,实现营业收入85亿元。消灭一般以上事故,严控零星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工作措施
(1)强化顶层设计,推进管理体系现代化。一是抓好三个主体建设。深入推进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继续厘清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切实防范前置不充分和前置泛化问题,统筹公司上下治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子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推动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在决策事项、额度、程序等方面闭合无缝衔接。细化授权管理办法、前置事项清单和经理层权责清单,推动授权事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协调,保障经理层行权履职。二是抓好核心要素落实。坚持把认清底层逻辑强化责任落实和厘清改革机制相统一。特别是紧盯关键少数,厘清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不同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确保治理机制运行效能。凝聚有效共识,倡导和而不同,推动企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改革活力显著增强。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协调。落实党组织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研究讨论程序,规范前置研究自有裁量权的弹性空间,聚焦四个是否,健全党组、董事会成员会签沟通机制,在董事会议案中列示是否前置意见,确保董事会决策中充分理解党组织意图。
(2)强化底线思维,着力保障安全绿色发展。一是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树牢“安全是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发展、最大的效益、最大的福祉”理念,加快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精益安全管理,实现安全建设本质化。二是压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落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要扛起责任、务实作风、重心向下、关口前移、亲力亲为。要坚持目标定向、问题导向,既重结果,更重过程管控,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积极采取针对性具体措施,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抓重点、解难点、强弱点、堵漏洞、补短板、夯基础,打好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坚决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人员安全和企业安全,为安源煤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三是坚决扛起环保政治责任。坚持把环保工作摆到与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的位置,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安全环保政策,加大防治污染资金投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动企业绿色清洁发展。
(3)加快创新融入,着力推动生产运营数智化。深刻把握省委省政府双“一号工程”推进的重大意义和所孕育的重大契机,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大力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活动,鼓励原创成果和“四新”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召开安源煤业首届科技工作大会。一是推动矿井智能化建设,坚持“一企一策”的原则,加快矿井智能化经济技术论证,在曲
江公司推行智能矿山试点,提高管理效率和效能。二是实施数字化赋能,强化数据基础管理,梳理数据逻辑和指标应用场景,加强现场数据动态采集,创新数据融合分析与共享交换机制,建立“用数据说话”的分析、控制模型。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久为客户创造价值,提升长协合同兑现率;加强铁路运输重点通道合作,提高公、铁、海等运输保障能力;经营管理层及总部人员要加强为生产经营单位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切实解决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
(4)量化节点要求,着力化解重大经营风险。一是加快推进控股股东所属符合条件的煤矿置入上市公司工作,增加上市公司有效资产,最大限度避免同业竞争。二是积极主动寻找自然条件好、生产规模大的煤矿,推进煤矿整体托管或投资并购办矿,力争有一两个项目尽早落地。三是抢抓机遇涉足非煤产业、进军新能源领域,努力创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创建新的经济增长点。
(5)深化改革攻坚,确保创新创优全面落实。一是继续稳步推进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坚决完成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年底前100%完成任务。通过改革创新、破旧立新、增强活力、提高效率、规范运行,使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化生存发展的需要。二是全面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执行公开竞聘上岗和末位退出,坚持业绩至上,规范业绩考核评价及结果应用,争取尽快做到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三是加快推进内部改革改制工作。重点做好公司总部、新洛煤矿和救护总队的改革工作,强力推进曲江公司、安源矿新“三定方案”落实到位,切实优化机构、理顺职能、消除冗员、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6)强化党建引领,确保发展动能充分释放。一是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传承百年安源精神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创新方式方法,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全公司广大党员政治品格和精神境界。创新党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建设等载体,充分发挥好“三个作用”,创造优异成绩向工运100周年和党的二十大献礼。二是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在一线解难题、促成效、保落实。三是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廉洁教育作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定期分析研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正气的政治生态。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风险。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速降低,国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环保压力越来越大,国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煤炭消费增速放缓,对煤矿企业及物流产业发展带来考验。因此,必须认清形势,多措并举,提升产能利用率,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促进公司平稳运营。
2.资源不足及产业转型风险。公司已关闭退出12对煤矿,造成公司煤炭资源严重不足,利用减量置换政策到域外并购相当产能的煤矿资源,可能存在因域外地质条件、准入门槛、市场环境、财税政策等变化而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带来投资失败的风险。因此,必须密切关注产业政策、
行业信息和煤炭市场变化,充分开展尽职调查,反复论证并购煤矿项目的可行性和抗风险能力,努力寻找并实现低成本并购优质高效安全的现代化矿井。
3.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公司现有矿井煤层薄、赋存深,且地质条件复杂,同时面临顶板、瓦斯、水患、火灾和煤尘五大自然灾害,在煤炭开采过程中极易产生安全隐患。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运输环节增多,且可能发生断层、涌水及其它地质条件变化。
为有效防范煤矿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治大防大为重点,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过程控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坚持技术、投入、培训、管理“四并重”,进一步强化安全考核,失职必究,追责必严。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4.环保监管风险。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煤矸石、煤层气、噪声、煤尘等都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煤矿因井下采掘影响还会造成地表沉陷。近年来,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进一步趋严,部分地方排放标准甚至严于国家标准,环境保护投入不断加大,公司面临的节能环保约束进一步增加。
公司将严格执行各项节能环保政策,不断推进清洁煤炭开发利用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加强矿井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确保工业"三废"达标排放;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履行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定义务;践行“绿色矿山”之路,促进矿产开发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公司治理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贯彻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西证监局有关公司治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公司治理建设,深入推进公司治理改进,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强化执行力,努力使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形成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制度建设,强化公司治理制度的落实,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手册》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2.报告期内,公司对因工作调动、退休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缺额进行了增补、选举和聘任,相关程序均合法合规,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董事会、经理层及高管人员的工作职责,有利于团结协作,加强了对权属企业的管理、监督,提高服务水平。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按期保质完成了全年信息披露工作,全年共计编制、报送及披露4份定期报告和46份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符合监管要求。
4.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积极参加江西证监局举办的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积极交流,强化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效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未发生重大失误和违规,未发生违规占用资金、违规担保、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治理监管敏感事项。
(二)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目前,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保障所有股东能够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并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和会议所通过的决议进行了见证;在股东大会上保证每个股东均有表达自己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并通过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保障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完全分开,公司经营业务、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独立并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独立运作,确保公司重大决策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作出。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报告期未董事会在任董事七名,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制订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规程。公司各相关部门做好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公司各位董事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或授权委托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各位监事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
5.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来访、回答咨询等。所有投资者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符合监管要求。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等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在经济交往中,做到互惠互利,努力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关联交易
由于历史渊源关系,以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关联交易。公司与江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定价,保障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每年将关联交易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给公司出具了减少关联交易承诺,随着承诺的履行,关联交易将逐步减少。
(二)同业竞争
第一、江能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情况
1.为避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2010年12月31日江能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2014年10月,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协商,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对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进行变更。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消除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2014-033号)。
3.为稳定公司业绩,支持公司发展,江能集团应公司要求收购公司所属江西煤业部分亏损的煤矿资产,同时给公司置入业绩平稳并符合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资产。鉴此,公司与江能集团协商,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其2014年10月25日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进行变更,详见公司2015年12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2015-050号)。
4.鉴于新鸣煤业和贵新煤业仍处于基建当中,未投产;小牛矿业自投产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花鼓山煤业经营业绩不甚稳定,2016年度亏损,2017年度盈利,截止2017年12月31日仍未满足上市公司收购条件,江能集团为履行承诺而由公司收购上述4矿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及全面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与控制股东江能集团协商,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其2015年12月30日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进行变更,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ST安煤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2018-055号)。
5.鉴于新鸣煤业和贵新煤业仍处于基建期,小牛矿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花鼓山煤业因核定产能小于30万吨/年,根据发改能源〔2019〕1377号文属于分类处置煤矿,存在关闭退出的政策性风险,当前情况下江能集团为履行承诺而由公司收购上述4矿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江能集团协商,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其2018年10月26日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进行变更,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2019-066号)。
相关承诺变更为:
(一)对于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煤矿资产,继续以江西煤业收购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具体包括:
1.江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鸣煤业、小牛矿业及贵新煤业的股权,在其矿井基建(技改)竣工达产并连续2年盈利后的一年内转让给江西煤业。
2.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贵州省煤炭整合主体资格,在相关资产符合条件后,整体或单项转让给江西煤业。
3.江能集团持有的花鼓山煤业通过机械化改造、产能核增至30万吨/年且连续 2 年盈利后的一年内转让给江西煤业。
(二)上述资产注入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三)江能集团在完成上述处置之前,实际控制的与煤炭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继续交由江西煤业托管,原托管协议有效期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
(四)2015年12月江能集团以资产置换方式收购公司资产,尚有江西煤业所属景德镇分公司、沿沟煤矿、电力公司、供应公司和洗煤厂,以及所持江西景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等未收购资产,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处置完成。
(五)江能集团作为安源煤业的控股股东期间,除为培育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煤矿(在培育过程中与安源煤业签订托管协议,由上市公司托管)外,江能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煤炭生产、经营相关业务,不会与安源煤业形成新的同业竞争。
第二、江投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情况
江投集团与江能集团战略重组后,江投集团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投物流公司)与公司的煤炭流通业务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况,江投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采取有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管理、委托经营、资产重组、业务整合、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一方停止相关业务等方式,逐步减少以至最终消除双方的业务重合情形。” 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安源煤业收购报告书》。
第三、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进展情况
截止报告期,江能集团、江投集团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进展情况如下:
1.贵新煤业股权已对外转让。
2.沿沟煤矿和洗煤厂由于扭亏无望,2021年已关闭退出,与之相关的景德镇分公司、电力公司、供应公司,以及江西景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已于2021年年末全部对外转让。
3.江投物流公司已注销。
4.尚余新鸣煤业、小牛矿业、花鼓山煤业、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将积极向江能集团提出解决办法,通过由公司收购、去产能关闭、产权处置等方式,切实解决控股股东江能集团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问题。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4日 | 上交所网站安源临时公告2021-020 | 2021年5月15日 | 具体详见《安源煤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0)。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9月13日 | 上交所网站安源临时公告2021-032 | 2021年9月14日 | 具体详见《安源煤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2)。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1月15日 | 上交所网站安源临时公告2021-039 | 2021年11月16日 | 具体详见《安源煤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9)。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2月15日 | 上交所网站安源临时公告2021-044 | 2021年12月16日 | 具体详见《安源煤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4)。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邹爱国 | 董事 | 男 | 53 | 2019-04-17 | 2022-04-16 | 0 | 0 | 0 | 51.17 | 否 | |
总经理(离任) | 2019-04-17 | 2021-01-19 | 0 | 0 | 0 | 否 | |||||
董事长 | 2020-03-13 | 2022-04-16 | 0 | 0 | 0 | 否 | |||||
金江涛 | 总经理 | 男 | 54 | 2021-01-19 | 2022-04-16 | 0 | 0 | 0 | 23.95 | 否 | |
董事 | 2021-05-14 | 2022-04-16 | 0 | 0 | 0 | 否 | |||||
刘珣 | 董事 | 男 | 55 | 2021-05-14 | 2022-04-16 | 0 | 0 | 0 | 43.13 | 否 | |
副总经理(离任) | 2017-12-28 | 2021-05-21 | 0 | 0 | 0 | 否 | |||||
副董事长 | 2021-05-21 | 2022-04-16 | 0 | 0 | 0 | 否 | |||||
彭金柱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53 | 2017-12-28 | 2022-04-16 | 0 | 0 | 0 | 46.79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20-08-21 | 2021-08-26 | 0 | 0 | 0 | 否 | |||||
罗庆贺 | 董事(离任) | 男 | 60 | 2018-01-05 | 2021-10-28 | 0 | 0 | 0 | 是 | ||
虞义华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16-03-25 | 2022-04-16 | 0 | 0 | 0 | 6.00 | 否 | |
余新培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19-04-17 | 2022-04-16 | 0 | 0 | 0 | 6.00 | 否 | |
杨峰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1 | 2019-04-17 | 2021-09-13 | 0 | 0 | 0 | 4.25 | 否 | |
李春发 | 董事 | 男 | 58 | 2020-12-03 | 2022-04-16 | 0 | 0 | 0 | 22.59 | 否 | |
徐光华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2021-09-13 | 2022-04-16 | 0 | 0 | 0 | 1.75 | 否 | |
张保泉 | 董事 | 男 | 42 | 2021-11-15 | 2022-04-16 | 0 | 0 | 0 | 是 | ||
林国尧 | 监事、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61 | 2019-04-17 | 2021-04-29 | 0 | 0 | 0 | 30.94 | 否 | |
李龙根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男 | 56 | 2021-11-15 | 2022-04-16 | 0 | 0 | 0 | 是 | ||
吴培南 | 监事(离任) | 男 | 56 | 2017-12-28 | 2021-10-28 | 0 | 0 | 0 | 是 | ||
王金水 | 监事(离任) | 男 | 50 | 2016-03-25 | 2021-10-28 | 0 | 0 | 0 | 是 |
文敏 | 监事 | 男 | 47 | 2021-11-15 | 2022-04-16 | 0 | 0 | 0 | 是 | ||
游长征 |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离任) | 男 | 53 | 2019-04-18 | 2021-10-28 | 0 | 0 | 0 | 46.35 | 否 | |
监事 | 2021-11-15 | 2022-04-16 | 0 | 0 | 0 | 否 | |||||
陈希雷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8 | 2020-07-09 | 2022-04-16 | 0 | 0 | 0 | 37.40 | 否 | |
谢长生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0 | 2020-07-09 | 2022-04-16 | 0 | 0 | 0 | 25.62 | 否 | |
涂学良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17-12-28 | 2022-04-16 | 0 | 0 | 0 | 45.82 | 否 | |
刘德萍 | 法务总监 | 男 | 57 | 2019-04-18 | 2022-04-16 | 0 | 0 | 0 | 45.44 | 否 | |
李圣德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19-04-18 | 2022-04-16 | 0 | 0 | 0 | 46.45 | 否 | |
付贵平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20-11-17 | 2022-04-16 | 0 | 0 | 0 | 24.77 | 否 | |
张海峰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9 | 2021-08-26 | 2022-04-16 | 0 | 0 | 0 | 5.76 | 否 | |
合计 | 514.18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邹爱国 | 曾任丰城矿务局基建工程处坪湖立风井、建新立风井主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坪湖矿掘进五区主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监理科科长,丰城矿务局办公室文秘科正科级秘书,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兼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江西云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丰城矿务局安全监察局安监处长,江西新洛煤电公司总工程师(正矿级),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乐平矿务局党委常委、局长,江西乐矿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金江涛 | 曾任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杨桥煤矿开拓区技术员、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委政治部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采掘四队党支部书记、工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秘书科秘书、科长,萍乡矿业集团白源煤矿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萍矿集团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副经理、印尼煤电项目部副经理,工程技术部副经理兼印尼朋古鲁煤矿副矿长、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副经理兼印尼朋古鲁煤矿矿长,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业部副经理(正处级)兼印尼朋古鲁煤矿矿长,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
刘珣 | 曾任洛市矿务局党委组织部干事、主任科员、团委副书记(副处级)、龙溪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丰城矿务局河东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正处级),江西新洛煤电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英岗岭矿务局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江西新余矿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法律顾问(期间兼管经营工作)、党委书记,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丰城矿务局党委书记,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彭金柱 | 曾任丰城矿务局尚庄煤矿财务科助理会计师,丰城矿务局财务处成本科长、副主任会计师、副处长,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煤炭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 |
罗庆贺 | 曾任花鼓山煤矿红旗井回采一区小工、大工、班长,回采二区党支部书记,红旗井党总支副书记兼回采二区支部书记,红旗井生产副主任,花鼓山煤矿老棚里党总支部书记,老棚里煤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花鼓山煤矿副矿长兼老棚里煤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花鼓山煤矿矿长、党委书记,江西新余矿业公司党委书记,江西新余矿业公司总经理、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分公司总经理,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企业升级)、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分公司总经理,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28日辞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现已退休。 |
虞义华 | 2008年获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应用经济学院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余新培 | 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中国会计学个人会员、CIMA(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个人会员,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西财经学院会计学教授,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杨峰 | 曾任华侨大学法学院讲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斯沃德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13日申请辞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1年9月13日离任。现任南昌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
李春发 | 曾任八景煤矿五分矿采煤二区技术员,八景煤矿五分矿生产组主管技术员,八景煤矿生科技术员、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代理矿长、矿长,新余矿业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分公司总支部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徐光华 | 2018年入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江西省青年井冈学者。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理事,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澳门科技大学讲座教授,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昱琨教育科技中心投资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保泉 | 曾任山东里能鲁西矿业有限公司职员,山东省任城监狱一监区科员、一监区二分监区指导员、分监区长、一监区副主任科员,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职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江西省能源集团主任科员,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群工作部主任,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主任科员、投资发展部副部长,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部副总经理、科技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林国尧 | 曾任江西省煤炭厅生产协调处科员、主任科员、江西省煤炭厅生产协调处副处长,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处处长、生产处处长,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4月29日辞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现已退休。 | |
李龙根 | 曾任江西省稀土研究所会计、财务科副科长,江西省稀土公司财务会计,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主任、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现任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吴培南 | 曾任萍乡矿务局技校教师、团委负责人、副书记、政工科副科长、科长,萍乡矿务局教培中心行政办主任,萍乡矿务局经营办劳动力市场、劳社办劳动力市场副主任,萍乡矿务局劳资社保处劳动力市场主任、副主任经济师、主任经济师、副处长、处长,萍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劳资社保处处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常委、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萍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年10月28日辞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现任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王金水 | 曾任丰城矿务局尚庄煤矿销售科科员、尚庄煤矿会计,丰城矿务局财务处副科长、科长、副主任会计师、副处长,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安源煤业证券部副部长(负责)。2021年10月28日辞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现任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工会主席。 |
文敏 | 曾任萍乡矿务局安源矿劳资科科员、业务组长、工资科科员、社保科科员、养老保险科副科长,萍乡矿务局劳资处工资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科长,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副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副部长(负责),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煤炭事业部总经理、煤炭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革规划部总经理,华润健康(江西)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游长征 | 曾任坪湖矿通风区实习技术员、抽放队技术员、通风区技术员、通风区副区长,曲江公司通风安全科科长、副总工程师、代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贵州鼎望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陈希雷 | 曾任江西省地方煤矿公司科员,江西省煤炭工业厅副主任、主任科员,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规划发展处副处长,江西省审计厅教育审计处副调研员,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陕西江能澄合西卓煤矿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监事。 |
谢长生 | 曾任丰城矿务局坪湖煤矿财务科科员,江西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科员,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部部长,丰城市剑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丰城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部长、监事。 |
涂学良 | 曾任萍乡矿务局巨源矿技术员、秘书,萍乡矿务局秘书、副科长、科长、局办公室副主任、企改办副主任(副处级),萍乡矿务局杨桥矿党委副书记(负责全面)、党委书记,萍矿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处处长、统战部部长兼新闻中心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师待遇)、党委办室主任(兼),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副总师级)兼宣传部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副总师级)兼宣传部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副总师级)、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刘德萍 | 曾任萍乡矿务局法律事务处干部,萍矿机关政工三党支部书记、法律事务处经济纠纷处理科副科长、科长,萍矿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副主任经济师、副处级法律顾问,萍矿集团公司中兴机械电器制造公司法律顾问,萍矿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萍矿集团公司法务总监(副总师待遇)、法务总监 (总经理助理级),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法务风控部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
李圣德 | 曾任乐平矿务局涌山煤矿生产技术科技术员、二工区副区长、技术员、生产科副科长、开拓区副区长、区长、助工、生产科长、副矿长、代矿长、矿长,江西涌山煤业公司总经理,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安全处高级工程师、生产技术部副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安全监察部副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付贵平 | 曾任英岗岭东村矿回采区实习技术员,生产科技术员,通修区技术员,掘进区副区长兼技术员、区长、党支书,开拓区党支书,采二区区长,生产副总兼生产科科长、采一区区长,安监处处长、生产矿长,英岗岭桥一井筹备组组长,英岗岭局安全局副局长,新洛公司山西矿矿长,新洛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山西矿矿长,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分公司党总支委员、总经理,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张海峰 | 曾任尚庄煤矿生产科科员、财务科科员、主办科员、副科长,丰城矿务局财务处科长,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高级主管、主任会计师、副部长兼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证券部部长。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为其当年在公司实际任职期间的报酬。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培南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8-11-12 | |
王金水 | 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财务总监、工会主席 | 2017-6-22 | |
张保泉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安全环保部总经理 | 2020-12 | |
李龙根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 2019-06 | |
文敏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改革规划部总经理 | 2020-03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为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虞义华 | 中国人民大学 | 教授 | 2009-08 | |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12 |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09 |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1 | ||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10 | ||
余新培 | 广西财经学院 | 会计学教授 | 2017-07 |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10 | ||
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10 | ||
杨峰 | 南昌大学 | 法学院院长、教授 | 2015-05 | |
徐光华 | 江西财经大学 | 教授 | 2005-12 | |
海昱琨教育科技中心 | 投资人 | 2018-10 | ||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03 | ||
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3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和监事薪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工作岗位的内容与性质,本着有利于人员激励和发展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管理责任,确定实行年薪制。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其报酬,绩效工资结合公司实际完成的年度生产经营业绩和年度管理目标综合确定;独立董事采用年度津贴的办法确定其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相关规定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共计514.1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林国尧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辞职 |
金江涛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当选 |
刘珣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当选 |
刘珣 | 副总经理 | 离任 | 辞职 |
刘珣 | 副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推选当选 |
彭金柱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辞职 |
张海峰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杨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辞职 |
徐光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当选 |
罗庆贺 | 董事 | 离任 | 辞职 |
吴培南 | 监事 | 离任 | 辞职 |
王金水 | 监事 | 离任 | 辞职 |
游长征 | 副总经理 | 离任 | 辞职 |
张保泉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当选 |
李龙根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当选 |
文敏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当选 |
游长征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当选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1月19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金江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4月22日 | 具体详见《安源煤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07)。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5月21日 | 具体详见《安源煤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1)。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具体详见《安源煤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具体详见《安源煤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4)。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1月29日 | 具体详见《安源煤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邹爱国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彭金柱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4 |
罗庆贺 | 否 | 5 | 3 | 2 | 0 | 0 | 否 | 1 |
李春发 | 否 | 7 | 6 | 1 | 0 | 0 | 否 | 4 |
虞义华 | 是 | 7 | 1 | 6 | 0 | 0 | 否 | 0 |
余新培 | 是 | 7 | 1 | 6 | 0 | 0 | 否 | 0 |
杨峰 | 是 | 5 | 1 | 4 | 0 | 0 | 否 | 2 |
金江涛 | 否 | 4 | 3 | 1 | 0 | 0 | 否 | 3 |
刘珣 | 否 | 4 | 0 | 4 | 0 | 0 | 否 | 0 |
徐光华 | 是 | 2 | 0 | 2 | 0 | 0 | 否 | 2 |
张保泉 | 否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余新培、虞义华、徐光华、邹爱国、彭金柱 |
提名委员会 | 虞义华、余新培、徐光华、邹爱国、彭金柱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光华、虞义华、余新培、邹爱国、彭金柱 |
战略委员会 | 邹爱国、虞义华、余新培、徐光华、金江涛、刘珣、彭金柱、李春发、张保泉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月2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未审财务会计报告<审阅意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的督促函>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两项议案 | |
2021年3月25日 | 1.审议《公司初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初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审阅意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年报审计沟通意见暨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的第二次督促函>的议案》; 4.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报告》; 5.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六项议案,同意将议案5和议案6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4月27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8月26日 | 审计《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0月2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两项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月19日 | 审议《关于提名金江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4月22日 | 审议《关于增补刘珣先生和金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5月21日 |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8月26日 |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名张海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两项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0月28日 |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会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两项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22日 | 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审议并通过议案 | |
2021年10月28日 |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暨推选主任委员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1月29日 | 审议《关于公司高管2020年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5月21日 |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0月28日 |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1月29日 |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08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17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67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668 |
销售人员 | 77 |
技术人员 | 226 |
财务人员 | 146 |
行政人员 | 1,061 |
其他人员 | 999 |
合计 | 8,17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492 |
大专 | 788 |
高中(含中专、中技、职高)及以下 | 6,897 |
合计 | 8,17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年薪制,绩效工资结合公司实际完成的年度生产经营业绩和年度管理目标综合确定;公司其他员工的薪酬政策主要是实行以岗位职责及量化考核结果为基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并将绩效工资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及个人业绩挂钩考核兑现。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为全体员工交纳“五险一金”。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按岗位分类的培训体系,采取内训和外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针对不同岗位技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以提升员工的业务技能和安全素养,保障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江西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关要求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32号)精神,2014年4月25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2017年5月31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2020年5月1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持续、清晰、透明的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和科学的决策机制,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但由于贯彻落实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公司自2016年以来,已先后去产能关闭退出矿井12对,导致产能大幅减少,效益下滑严重,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自2017年以来未进行现金分红。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及激励约束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和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考核及奖惩。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及责任,董事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及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对《安源煤业内部控制手册》(2013年版)进行了修订,并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源煤业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整改类问题有两个:一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产品可替代性等方面存在竞争;二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进行自查。公司在报告期整改情况,具体详见“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有效开展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工作,落实履行环境责任。一是大力推进矸石山生态修复,积极创建绿色矿山建设,加大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污染源治理,提升环保达标排放水平。二是公司所属单位在矿井水处理、洗煤厂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矸石山环境治理、绿色矿山建设、环境检测、环保设施运维等方面保障资金投入,对相关设备和设施进行了加强和完善,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所属煤矿均实施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有效防止二次污染和减少水土流失,保护了矿山生态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了煤矿、选煤厂、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防治与管理,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四是完善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投入,化害为利;全面淘汰高耗低效机电设备,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设备,有效减少煤矿生产排放废气对环境的污染。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成立节能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国家有关节能环保各项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管理、环保监督检查、环境风险排查及隐患整改、环境治理、危险废物管理等10个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二是深入现场检查督导所属单位的节能环保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意识。三是制订环保节能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办法,依照规章制度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年度环保节能绩效工资考核。四是积极倡导绿色发展,减少碳排放。公司所属煤矿抽采的瓦斯主要用于煤层气发电和燃气民用;所属煤矿单位全面淘汰燃煤锅炉,采用热泵机组代替燃煤工业锅炉供应热水;工业设备大力推广使用变频技术,淘汰高耗低效机电设备;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节能减排效果明显。2021年主要用能单位能耗共计28,402吨标煤,较上年减少16,381吨标煤。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并重的理念。诚信经营,规范运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和股东利益。
1.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企业安全和谐稳定。
2021年,全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整顿“五个一”活动,培训教育全方面开展,全年组织班组长以上安管人员培训21期,1136名矿领导和管理人员参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两堵一注”囊式带压封孔普及应用;大部分矿井乳化泵开停实现自动化控制;曲江公司矿井钢管混凝土支护见成效,安源、尚庄、流舍矿大倾角皮带安装在线监测,曲江公司西运皮带实现远程集中控制。全公司杜绝了较大及以上事故,连续六年消灭了瓦斯、水害伤亡事故,地面单位消灭了重伤及以上事故,全公司安全态势总体平稳。
2.贯彻落实节能环保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度,公司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施矿山生态保护工程,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全年缴纳环境保护税93.53万元,做到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全年对环保投入2,175.15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所属企业在污水、除尘、抑尘等设备的升级改造, 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对矸石山防染、绿化、修复工程及环境检测、环保监测等方面进行了加强管理,有效防止水土流失,保护了矿山生态环境。曲江公司、尚庄煤矿、山西煤矿、流舍煤矿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各项工作,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定。安源煤矿正在积极开展绿色矿山申报工作。
公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总量减排工作目标,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结合公司环保专项管理规定,积极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大力实施煤矿企业清洁生产,着力推动矿区生态文明建设。将环境保护目标分解下达各单位,落实责任,落实目标。企业主要领导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列入企业绩效考核、年薪考核。建立健全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完善了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投入,有效减少了煤矿生产排放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加强了煤矿、选煤厂、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防治与管理,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所属煤矿生产中产生的煤矸石除用于筑坝、修路、采空区的填充、土地复垦外,还利用煤矸石能作为其它工业原料的特点,与周边相关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即减少了固体废物矸石堆积问题,又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粉煤灰、炉渣用于井下注
浆、建材制砖以及修路等;洗煤煤矸石和煤泥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矸石电厂做燃料;所属煤矿矿井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用于煤矿井下除尘、地面绿化、环境卫生用水和电厂生产循环补充水;全面淘汰燃煤锅炉,采用热泵机组代替燃煤工业锅炉供应热水,工业设备大力推广使用变频技术,淘汰高耗低效机电设备,节能减排效果明显。江储中心加强雨污水净化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的投入,确保废水排放和舶污染物的环保处置达标,规范危废存储工作,努力提升环保工作水平,积极打造长江生态绿港。2021年,全公司杜绝了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显现。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担当,职工福祉显著增强。
2021年7月,河南遭遇极端特大强降雨灾害,公司所属救护总队临危受命赴豫增援排涝救援,连续奋战10个昼夜,圆满完成救援抢险任务,得到地方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褒奖。全年公司按规定开展各类应急演练72次,参与人员4700余人次。报告期,公司深入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共完成“我为职工办实事”项目82个,挤出资金适当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精准帮扶,走访慰问特困职工、困难党员、劳动模范、技能大师、离退休老干部、工伤残职工、工亡遗属等3256人次。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开局之年。上半年,安源煤业一如既往的认真履行帮扶职责,重点围绕返贫、致贫监测,拓展扶贫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等开展帮扶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带领广大群众劳动致富。
二是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脱贫人口返贫和低收入人群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报告期,公司定点帮扶扶贫村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段潭乡西洲村(以下简称西洲村)已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均拥有安全住房,享受医疗、教育救助和防贫保险政策,杜绝了返贫、致贫。
三是大力发展特色扶贫产业,确保扶贫村村集体和贫困人口长期稳定增收。报告期,西洲村扶贫产业可帮助村集体年创收约5万元、贫困户户均可享受分红约3000元;光伏电站可帮助村集体年创收约6万元、贫困户户均创收约3000元,村集体和贫困家庭年收入稳步增长。
2021年6月,江西省结对帮扶点调整后,安源煤业未分配到定点帮扶任务。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详见本公司2019年12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源煤业收购报告书》。 | 2019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7日。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详见本公司2019年12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源煤业收购报告书》。 | 长期、持续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详见本公司2019年12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源煤业收购报告书》。 | 长期、持续有效 | 否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详见本公司2019年12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2019-066号)。 | 2012年02月0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详见本公司2014年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2014-003号)。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详见本公司2014年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2014-003号)。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承担安源股份对拟置出资产担保义务的承诺,详见本公司2014年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2014-003号)。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承担未出具同意函的债权人对上市公司本次置出资产主张权利或者行使追索权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的承诺,详见本公司2014年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2014-003号)。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投集团为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已将其控股子公司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注销。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0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煤销售公司)诉天津市缘申诚煤炭有限公司及包头海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江西省高院2016年12月27日下达(2015)赣民二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被告向原告江煤销售公司支付相关款项10727.7万元、资金占用费4006.4万元,共计人民币14734.1万元。江煤销售公司和包头海顺公司分别向最高院上诉,二审调解,最高院民事调解书对和解协议予以确认天津缘申应归还本金10,727.7万元,资金占用费1,800万元。 | 2017年7月7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36)。 |
2.江煤销售公司诉新余浩翔实业有限公司和新余市抱弘贸易有限公司案,被告欠江煤销售公司货款2,150万元,一审、二审江煤销售公司胜诉。 | 2017年5月11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29)。 |
3.江煤销售公司诉浙江中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余键、黄彩娣、浙江中源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舜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大丰市海港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大丰市元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售公司1,985万元,一审江煤销售公司胜诉。 | 2017年5月11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30)。 |
4.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中心)诉大连恒达动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景德镇景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景德镇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崇礼县新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浮梁县龙鑫土石方开发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黎祖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储备中心13,079万元,一审储备中心胜诉。一审判决生效,已采取财产保全,轮侯查封其土地等资产价值预计大于涉诉金额。 | 2017年5月11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28)。 |
5.江煤销运分公司诉九江鑫宏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鑫宏)、陈箭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返还江煤销运分公司预付款313万元。江西省高院再审判被告九江鑫宏返还原告江煤销运分公司304.94万元并支付利息,陈箭对九江鑫宏本案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并在承担赔 | 2019年5月22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及结果公告》(2019-036)。 |
偿责任后,有权向九江鑫宏追偿。 | |
6.江煤销运分公司诉江西创丰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运分公司货款 964.2万元,一审江煤销运分公司胜诉。 | 2017年10月12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39)。 |
7.江煤销售公司诉萍乡市亿鑫工贸有限公司、萍乡市永朝贸易有限公司、黄秀军、任卉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分别应付江煤销售公司煤款3042.9万元和1,805.9万元,一审达成调解协议。 | 2017年3月7日上交所网站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17)。 |
8.江煤销售公司诉丰城市纳海煤炭贸易有限公司、崔明亮及曾卫国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售公司款项4,767.33万元。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 2017年11月9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50)。 |
9.江煤销售公司诉新余市盛杰工贸有限公司、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廖江闽及沈小铭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售公司货款人民币1,537.35万元,一审江煤销售公司胜诉。 | 2017年11月17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7-056)。 |
10.江煤销运分公司诉萍乡太红洲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付江煤销运分公司款项3,108.98万元,一审江煤销运分公司胜诉。 | 2018年1月3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001)。 |
11.江煤销售公司诉天津世联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返还煤炭货款1,894.38万元,一审江煤销售公司胜诉。 | 2022年1月8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22-001)。 |
12.江煤销售公司诉江西宜禾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返还款项4,331.50万元,一审江煤销售公司胜诉。 | 2022年3月1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2022-005)。 |
1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旭日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原告要求被告一、二赔偿原告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本金人民币3,294.17万元及至全部清偿完毕之日的违约金(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3月28日为1,433.46元,2019年3月29日后的违约金按逾期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 | 2021年12月30日上交所网站《安源煤业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04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运输分公 司 | 成渝钒 钛科技 有限公 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年5月向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368万元及承 | 368 | 否 | 2015年11月30日一审判决原告胜诉。 | 2016年8月25日已向威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22年1月已收 |
担利息。 | 到还款70.6万元。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公司 | 黄柏金、沈利萍 | 合同纠纷 | 2018年1月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货款582.95万元。2019年5月20日江煤销售公司向南昌东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黄柏金、沈丽萍以其承诺的两套自有房产向原告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 582.95 | 否 | 2018年1月法院已受理,2018年7月5日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销售公司不服判决上诉,2019年2月21日南昌中院二审判决被告支付销售公司货款582.95万元及违约金。2019年5月30日法院受理,一审判决被告黄柏金、沈丽萍在抵押房产价值范围内对多经公司应支付原告的债务向原告承担清偿责任。黄柏金、沈丽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2020年5月20日,南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决黄黄柏金、沈丽 | 截止至2021年12月,已收回 全部货款,本案已了结。 |
萍在多经公司不能清偿销售公司货款的情况下,以其提供的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平山县敬业冶炼有限公司 | 侯永军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年6月27日,江煤销售公司向河北省高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10,838万元。 | 10,838 | 否 | 河北省高院判决江煤销售公司一审胜诉。双方上诉,二审达成和解协议 | 截止2021年12月,已收到全部货款,本案已了结。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萍乡太红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年6月27日,江煤销售公司向萍乡市湘东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货款15.64万元。 | 15.64 | 否 | 2018年8月2日一审判决被告偿付原告货款15.64万元。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年9月15日,江煤销售公司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付煤款。 | 373.04 | 否 | 2019年1月22日法院受理,2020年1月20日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年9月17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江煤销售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平潭华荣兰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福建万融七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年4月13日,江煤销售公司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付煤款。 | 724.10 | 否 | 2019年4月19日法院受理,2019年8月12日一审判决被告支付退还原告货款724.10万元及利息。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龚英铜、胡仕东、李年根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年8月16日,江煤销售公司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向原告返还预付款,承担税款损失。 | 178.62 | 否 | 2019年8月16日法院受理,2019年12月11日开庭审理,2020年1月17日一审判决被告龚英铜向原告返还购煤款73.05万元,支付税款损失91.01万元。被告胡仕东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被告龚英铜不服一审判决,向江省南昌市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8月 |
31日法院二审判决驳回龚英铜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年8月10日,江煤物资公司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举证通知书,被告要求江煤物资公司支付原告货款及货款利息。 | 2,270.07 | 否 | 2021年9月18日,经江西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协调,达成和解。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 根据约定,江煤物资公司已支付500万元给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本案已了结。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诉讼情况说明,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8、其他”。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诚信的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煤炭 | 111 | 0.04 | 按合同约定 |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216,845 | 39.96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309 | 0.06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5,239 | 0.97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销售煤炭 | 491 | 0.09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电力 | 1,867 | 12.72 | 按合同约定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57 | 1.89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69 | 2.28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113 | 3.72 | 按合同约定 |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转供电 | 2 | 0.06 | 按合同约定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139 | 0.62 | 按合同约定 | ||||
江煤贵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74 | 0.33 | 按合同约定 |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317 | 1.41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294 | 1.319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12 | 0.05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19 | 0.08 | 按合同约定 | ||||
水城县小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34 | 0.15 | 按合同约定 | ||||
印度尼西亚朋古鲁煤矿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140 | 0.62 | 按合同约定 |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焦炭 | 239,393 | 56.77 | 按合同约定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材料物资 | 231 | 0.05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材料物资 | 10 | 0.00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材料物资 | 77 | 0.02 | 按合同约定 |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建筑、安装工程劳务 | 2,191 | 0.41 | 按合同约定 |
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建筑、安装工程劳务 | 12,355 | 2.34 | 按合同约定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服务 | 991 | 2.38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服务 | 173 | 0.41 | 按合同约定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服务 | 136 | 0.33 | 按合同约定 | |||||
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服务 | 380 | 0.91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服务 | 285 | 0.68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接受服务 | 141 | 0.34 | 合同约定 |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提供劳务 | 提供服务 | 1,440 | 22.11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提供服务 | 1,837 | 28.20 | 按合同约定 | |||||
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其它流出 | 融资租赁服务利息支出 | 645 | 0.92 | 按合同约定 | |||||
合计 | 486,417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且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及时就新的关联交易内容与关联方重新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透明的市场原则,以合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江能集团和江投集团诚信经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87,850.63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87,850.63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87,850.6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76.5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87,850.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共计291,745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02,53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42,315万元;为江储中心提供担保26,9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20,000万元。以上担保具体构成在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共计171,255.63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实际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余额共计76,974.78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担保46,7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担保25,953.85万元,融资租赁借款担保4,320.93万元)。 (2)公司实际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共计31,370.85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担保11,500万元,融资租赁借款担保19,870.85万元)。 (3)公司实际为江储中心提供担保余额共计0万元。 (4)公司实际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余额共计62,910万元。 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21年度江西煤业为其全资子公司储备中心 |
融资提供6,8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江西煤业实际为储备中心提供担保余额共计6,800万元。
三、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2019年度江西煤业为其全资子公司储备中心融资提供21,395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其中:7,000万元1年期,14,395万元按项目借款合同期限确定)。江西煤业实际为储备中心按项目借款合同期限提供担保余额共计9,795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9,68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2,17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89,486,090 | 39.34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20,763,917 | 27,529,497 | 2.78 | 无 | 其他 | |||||
徐开东 | 3,134,500 | 6,647,800 | 0.6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750,100 | 5,886,700 | 0.59 | 无 | 其他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 | 5,369,810 | 5,369,810 | 0.54 | 无 | 其他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01,800 | 5,201,800 | 0.53 | 无 | 其他 | |||||
刘滢 | 4,124,100 | 4,124,100 | 0.42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张洪富 | 3,000,000 | 0.3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UBS AG | 2,859,150 | 2,859,150 | 0.29 | 无 | 境外法人 | |||||
董洪启 | 2,673,600 | 2,673,600 | 0.2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89,486,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486,09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27,529,4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29,497 | |||||||
徐开东 | 6,64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47,8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88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86,700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2 | 5,369,81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69,810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0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1,800 | |||||||
刘滢 | 4,12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24,100 | |||||||
张洪富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
UBS AG | 2,859,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9,150 | |||||||
董洪启 | 2,67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3,6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曾昭和 |
成立日期 | 2000-6-1 |
主要经营业务 | 煤炭开采、洗选、焦化和综合利用,电力生产、供应、输变电,电气设备维修服务,化工、建材、汽车、机械的制造、加工、维修服务,房地产开发,工业和民用建筑施工、安装、监理,建筑物装修,国内国际贸易,矿山事故救援及救护培训,物业服务,系统内产权交易经纪业务,科学研究,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止报告批准报送日持有国盛金控(002670)股权2,148,874股,占已发行总股份的0.11%。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陈德勤 |
成立日期 | 2004-04-18 |
主要经营业务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原名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于2001年11月15日由原江西省煤炭工业厅转制设立。2014年12月2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更名为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改制后更名为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4日完成改制更名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12月10日,江能集团收到江西省国资委通知,拟将江投集团和江能集团进行战略重组。2019年1月15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投资集团和省能源集团战略重组方案》,本次战略重组采取控股合并方式进行。2019年11月18日,江投集团及江能集团收到江西省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省能源集团、省建材集团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江西省国资委将持有的江能集团66.67%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江投集团。江投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控股合并江能集团,江能
集团成为江投集团控股子公司,仍保持独立法人资格,作为债务承担和会计核算的主体。2019年12月27日完成重组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17号,法定代表人曾昭和,注册资金人民币60亿元,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洗选、焦化和综合利用,电力生产、供应、输变电,电气设备维修服务,化工、建材、汽车、机械的制造、加工、维修服务,房地产开发,工业和民用建筑施工、安装、监理,建筑物装修,国内国际贸易,矿山事故救援及救护培训,物业服务,系统内产权交易经纪业务,科学研究,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江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于2004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权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众会字(2022)第03495号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源煤业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源煤业集团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源煤业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事项描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源煤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5.3“应收账款”所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人民币967,132,280.38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人民币421,405,562.23元。管理层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由于安源煤业集团管理层确认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中使用的关键假设涉及重大的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因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对于进入司法诉讼阶段应收账款的后续跟踪;
3、对于按照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划分标准是否适当。同时,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包括历史损失率计算及前瞻性系数选择的合理性进行复核,对坏账准备金额进行重新计算;
4、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收入确认
事项描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源煤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5.36“营业收入”所示当期营业收入人民币9,383,674,161.80元,主要来源于自产煤炭收入、煤炭贸易收入,销售收入在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营业收入是利润表的重要项目,收入确认的真实和准确对利润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将本期的营业收入、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价格、销量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3、检查销售合同,判断履约义务构成和控制权转移时点,以评价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前后期是否一致;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
4、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5、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安源煤业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安源煤业集团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安源煤业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安源煤业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安源煤业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安源煤业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安源煤业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安源煤业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18,612,889.82 | 1,108,563,701.1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98,297,303.40 | 376,270,769.24 | |
应收账款 | 545,726,718.15 | 485,763,967.46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8,292,098.75 | 287,315,682.92 | |
预付款项 | 343,503,901.90 | 296,908,089.7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2,626,823.82 | 112,953,379.5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1,215,089.60 | 86,269,097.1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8,906,656.13 | 135,174,771.89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07,181,481.57 | 2,889,219,459.1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9,203,370.33 | 17,592,726.66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9,411,001.90 | 118,127,153.7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906,310,813.46 | 3,785,222,251.68 | |
在建工程 | 85,101,079.89 | 88,987,294.0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348,950.40 |
无形资产 | 516,373,067.89 | 538,991,155.5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226,604.41 | 9,948,723.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675,284.86 | 39,450,625.1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704,650,173.14 | 4,598,319,929.99 | |
资产总计 | 7,911,831,654.71 | 7,487,539,389.1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89,678,881.57 | 3,132,123,902.0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89,804,210.59 | 1,364,619,148.99 | |
应付账款 | 404,885,231.63 | 493,848,441.5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6,600,005.95 | 79,297,601.6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4,921,742.54 | 108,595,817.28 | |
应交税费 | 70,645,415.68 | 64,617,597.27 | |
其他应付款 | 642,631,795.02 | 647,455,938.4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1,995,927.62 | 353,935,832.42 | |
其他流动负债 | 5,688,106.07 | 10,037,876.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6,026,851,316.67 | 6,254,532,155.7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02,950,000.00 | 247,95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031,274.05 | ||
长期应付款 | 911,608,542.56 | 270,692,509.2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5,774,914.18 | 25,851,002.40 | |
递延收益 | 173,211,217.82 | 181,174,649.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20,575,948.61 | 725,668,160.83 | |
负债合计 | 7,347,427,265.28 | 6,980,200,316.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89,959,882.00 | 989,959,88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3,283,020.38 | 1,863,283,020.3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84,950,835.19 | 85,591,095.26 | |
盈余公积 | 239,970,946.30 | 239,970,946.3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498,914,548.48 | -2,554,061,730.6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79,250,135.39 | 624,743,213.3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4,845,745.96 | -117,404,140.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4,404,389.43 | 507,339,072.5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911,831,654.71 | 7,487,539,389.10 |
公司负责人:邹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海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0,547,837.24 | 101,662,765.3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873,769.00 | 5,718,933.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5,000.00 | 417,920.36 | |
其他应收款 | 792,000.00 | 233,778,360.9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984.6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7,238,606.24 | 341,592,964.2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343,360.68 | 6,625,849.72 | |
长期股权投资 | 4,200,873,580.85 | 3,850,449,670.5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222,729.29 | 5,810,478.25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292,644.84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23,732,315.66 | 3,862,885,998.53 | |
资产总计 | 4,380,970,921.90 | 4,204,478,962.7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45,913,495.84 | 850,656,713.6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58,322.00 | 3,859,415.12 | |
应交税费 | 274,126.44 | 74,220.51 | |
其他应付款 | 296,243,830.47 | 202,269,633.5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805,101.09 | 24,391,615.73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2,894,875.84 | 1,081,251,598.5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200,752.71 | ||
长期应付款 | 23,492,393.2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00,752.71 | 23,492,393.24 | |
负债合计 | 1,279,095,628.55 | 1,104,743,991.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89,959,882.00 | 989,959,88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80,993,057.54 | 1,980,993,057.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6,882,675.36 | 146,882,675.36 | |
未分配利润 | -15,960,321.55 | -18,100,643.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01,875,293.35 | 3,099,734,971.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380,970,921.90 | 4,204,478,962.79 |
公司负责人:邹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海峰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383,674,161.80 | 7,602,781,444.82 | |
其中:营业收入 | 9,383,674,161.80 | 7,602,781,444.8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332,672,913.26 | 7,754,718,857.21 | |
其中:营业成本 | 8,762,013,102.17 | 7,217,997,104.04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0,102,864.37 | 39,954,023.07 | |
销售费用 | 47,709,050.35 | 42,733,593.38 | |
管理费用 | 195,004,002.05 | 194,656,281.76 | |
研发费用 | 26,292,746.46 | 2,799,547.05 | |
财务费用 | 241,551,147.86 | 256,578,307.9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4,826,688.46 | 263,836,444.51 | |
利息收入 | 19,271,237.68 | 10,805,326.63 | |
加:其他收益 | 14,549,086.39 | 58,951,976.9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83,848.12 | 3,282,169.6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2,260,167.92 | 372,613.3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271,121.63 | -73,943,868.6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171.87 | 5,191,938.7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450,401.21 | -158,082,582.3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771,950.04 | 30,780,628.2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8,908,478.13 | 58,285,881.8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4,313,873.12 | -185,587,835.95 | |
减:所得税费用 | 26,608,296.13 | 36,347,727.6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705,576.99 | -221,935,563.5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705,576.99 | -221,935,563.5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147,182.15 | -222,695,201.7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58,394.84 | 759,638.1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7,705,576.99 | -221,935,563.5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5,147,182.15 | -222,695,201.7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58,394.84 | 759,638.1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57 | -0.225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57 | -0.225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邹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海峰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8,807,620.21 | 19,440,377.35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206,450.04 | 153,806.41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8,393,133.08 | 8,250,461.05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2,082,673.12 | 9,324,069.0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023,632.30 | 10,359,928.39 | |
利息收入 | 2,376,034.76 | 1,140,125.65 | |
加:其他收益 | 612.07 | 1,267.9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23,910.29 | 3,691,821.0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564.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40,322.33 | 5,405,129.84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3,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40,322.33 | 5,252,129.8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40,322.33 | 5,252,129.8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40,322.33 | 5,252,129.8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40,322.33 | 5,252,129.8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邹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海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355,448,321.52 | 6,097,978,971.1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7,362.80 | 3,178,974.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38,623,579.87 | 1,730,202,100.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95,539,264.19 | 7,831,360,046.6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451,655,772.00 | 5,183,778,247.8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39,209,234.75 | 710,068,467.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3,406,505.80 | 177,746,178.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3,402,563.76 | 1,660,332,661.6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97,674,076.31 | 7,731,925,555.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865,187.88 | 99,434,491.2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00,000.00 | 4,686,883.4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88,320.14 | 34,221,955.9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88,320.14 | 51,908,839.4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5,020,098.06 | 241,073,579.8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5,020,098.06 | 286,073,579.8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9,331,777.92 | -234,164,740.4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29,473,608.65 | 3,517,841,111.1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9,490,525.92 | 589,009,191.2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68,964,134.57 | 4,106,850,302.3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209,655,450.92 | 3,301,801,012.7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6,739,864.94 | 195,714,814.3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6,215,356.89 | 654,500,691.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92,610,672.75 | 4,152,016,518.1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353,461.82 | -45,166,215.7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027.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875,844.71 | -179,896,464.9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786,237.97 | 355,682,702.9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0,662,082.68 | 175,786,237.97 |
公司负责人:邹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海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319,000.00 | 20,606,80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3,589,016.18 | 2,976,331,809.4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2,908,016.18 | 2,996,938,609.4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0,000.00 | 200,440.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14,848.96 | 1,578,782.2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66,834,035.08 | 2,118,555,225.0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67,428,884.04 | 2,120,334,447.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479,132.14 | 876,604,162.2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00,000.00 | 4,686,883.4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00,000.00 | 17,686,883.4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9,252.50 | 209,0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0,000,000.00 | 4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0,379,252.50 | 45,209,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6,779,252.50 | -27,522,116.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85,000,000.00 | 1,2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850,000.00 | 199,75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4,850,000.00 | 1,449,7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50,000,000.00 | 2,07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551,538.63 | 86,896,639.7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213,269.12 | 187,290,160.6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4,764,807.75 | 2,349,186,800.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085,192.25 | -899,436,800.3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785,071.89 | -50,354,754.6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2,765.35 | 51,117,520.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547,837.24 | 762,765.35 |
公司负责人:邹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海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85,591,095.26 | 239,970,946.30 | -2,554,061,730.63 | 624,743,213.31 | -117,404,140.80 | 507,339,072.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85,591,095.26 | 239,970,946.30 | -2,554,061,730.63 | 624,743,213.31 | -117,404,140.80 | 507,339,072.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40,260.07 | 55,147,182.15 | 54,506,922.08 | 2,558,394.84 | 57,065,316.9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147,182.15 | 55,147,182.15 | 2,558,394.84 | 57,705,576.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40,260.07 | -640,260.07 | -640,260.07 | ||||||||||||
1.本期提取 | 46,273,565.17 | 46,273,565.17 | 46,273,565.17 | ||||||||||||
2.本期使用 | 46,913,825.24 | 46,913,825.24 | 46,913,825.2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84,950,835.19 | 239,970,946.30 | -2,498,914,548.48 | 679,250,135.39 | -114,845,745.96 | 564,404,389.43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92,840,319.00 | 239,970,946.30 | -2,331,366,528.93 | 854,687,638.75 | -111,033,246.17 | 743,654,392.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92,840,319.00 | 239,970,946.30 | -2,331,366,528.93 | 854,687,638.75 | -111,033,246.17 | 743,654,392.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249,223.74 | -222,695,201.70 | -229,944,425.44 | -6,370,894.63 | -236,315,320.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2,695,201.70 | -222,695,201.70 | 759,638.12 | -221,935,563.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130,532.75 | -7,130,532.7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7,130,532.75 | -7,130,532.75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249,223.74 | -7,249,223.74 | -7,249,223.74 | ||||||||||||
1.本期提取 | 60,419,722.67 | 60,419,722.67 | 60,419,722.67 | ||||||||||||
2.本期使用 | 67,668,946.41 | 67,668,946.41 | 67,668,946.4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863,283,020.38 | 85,591,095.26 | 239,970,946.30 | -2,554,061,730.63 | 624,743,213.31 | -117,404,140.80 | 507,339,072.51 |
公司负责人:邹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海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18,100,643.88 | 3,099,734,971.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18,100,643.88 | 3,099,734,971.0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40,322.33 | 2,140,322.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40,322.33 | 2,140,322.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15,960,321.55 | 3,101,875,293.35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23,352,773.72 | 3,094,482,841.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23,352,773.72 | 3,094,482,841.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252,129.84 | 5,252,129.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52,129.84 | 5,252,129.8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9,959,882.00 | 1,980,993,057.54 | 146,882,675.36 | -18,100,643.88 | 3,099,734,971.02 |
公司负责人:邹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海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股[1999]16号《批准证书》批准,由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交通大学、江西省煤矿机械厂、江西鹰潭东方铜材有限责任公司、分宜特种电机厂和萍乡裕华大企业总公司等六家企业于1999年12月30日按发起设立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初股本总额为14,0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40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02年6月17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并于200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397。 |
2006年8月30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份8000万股)每10股定向转增了6.154股的股份,共计转增股份4,923.20万股。此次转增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269,232,000股。 |
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能源集团”,原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更名为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原江煤集团”, 2017年12月14日改制变更为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行政划转方式,于2010年12月24日完成了将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其中丰城矿务局划转股份数70,400,000股、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转股份数64,656,688股、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划转股份数706,188股、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划转股份数353,094股,合计划转股份总数136,115,9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56%)无偿划转至江西能源集团(原江煤集团)直接持有。该次股权划转后,公司总股本仍为269,232,000股,江西能源集团(原江煤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136,115,970股股份,通过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262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2010年8月,公司启动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持有安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玻璃公司”)100%的股权及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车公司”)68.18%的股权和拥有截至2010年7月31日应收玻璃公司的债权及应收客车公司的债权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能源集团(原江煤集团)持有的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50.08%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公司另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西能源集团(原江煤集团)持有的江西煤业50.08%股权与公司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煤业合计49.92%的股权。 |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11年1月20日获得江西省国资委批准;2011年11月14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1年第36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2011年12月2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52 号《关于核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及向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发行80,412,446 股股份、向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33,674,169 股股份、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8,515,462 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145,864 股股份(共计225,747,94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2012年1月20日本公司与江西能源集团(原江煤集团)、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2012年2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
2012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据此,公司办理了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12年7月24日取得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494,979,9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股本494,979,941股。完成此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为989,959,882股。2013年7月22日,公司在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控股股东江煤集团持有股份为433,056,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4%,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72,231,94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60,824,892股(于2015年2月2日解除限售条件)。2015年4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股份共计49,000,000股。减持股份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84,056,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0%。2016年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本公司股份共计5,429,258股,增持股份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89,486,090股,占比公司总股本的39.34%。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邹爱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300716500748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36000011000883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71650074-8。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989,959,882元。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萍乡市昭萍东路3号,公司总部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长街1022号。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煤炭精选加工、煤炭经营(上述三项限分支机构经营),煤层气开发利用,对外贸易经营,矿产品销售,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仓储服务,货运代理,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科学研究、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公司的营业期限:1999年12月30日至2060年9月7日。 本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2022年4月21日。 |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控股子公司 | ||
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 二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二级控股子公司 |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三级全资子公司 |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江西江煤电力有限公司 江西萍安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三级全资子公司 三级全资子公司 三级全资子公司 |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三级间接控股子公司 |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四级间接控股子公司 | ||
与2020年度相比,合并范围变动详见“本章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5.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1 合并范围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
6.2 控制的依据 |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
6.3 决策者和代理人 |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
6.4 投资性主体 |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 |
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6.5 合并程序 |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6.6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
6.6.1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6.6.2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6.6.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
6.6.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处理 |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1 合营安排的分类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
7.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 |
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 外币业务 |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
9.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0.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10.2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3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1)项或第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10.4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10.5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10.6 金融负债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7 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租赁应收款。
(3)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对于适用本项政策有关金融工具减值规定的各类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5)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形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组合: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组合3 账龄组合
5)其他应收款减值
按照10.7 2)中的描述确认和计量减值。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2 保证金类组合
6)合同资产减值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合同资产组合1 账龄组合
10.8 利得和损失
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是一项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投资,且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是一项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是一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其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只有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
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本项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对于本公司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本条第1)规定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债务工具投资),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金融资产的,对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
10.9 报表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债权投资”科目中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长期债权投资,在“其他债权投资”科目列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本公司购入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本公司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列示。
本公司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本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列示。
10.10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10.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 存货的类别 |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等)、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
15.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
原材料、包装物采用计划成本核算,采购入库时按计划价列,计划成本与实际采购成本的差额列材料成本差异,生产领用、发出时按计划价计入成本,月末计算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库存商品、产成品以实际成本计量,库存煤炭商品发出领用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库存其他商品发出领用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低值易耗品购进时按实际成 |
本核算,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
15.3 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
15.4 存货的盘存制度 |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
21.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
21.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21.3.1 成本法后续计量 |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
21.3.2 权益法后续计量 |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
21.3.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
21.3.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
21.3.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
21.3.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 直线法 | 10—40 | 3 | 2.425-9.700 |
动力设备 | 直线法 | 5—20 | 3 | 4.850-19.400 |
传导设备 | 直线法 | 10—28 | 3 | 3.464-9.700 |
机械设备 | 直线法 | 5—15 | 3 | 6.467-19.40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12 | 3 | 8.083-19.400 |
电力专用设备 | 直线法 | 10—35 | 3 | 2.771-9.700 |
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5—15 | 3 | 6.467-19.400 |
铁路专用线 | 直线法 | 40-50 | 3 | 1.940-2.425 |
港务设施 | 直线法 | 40-50 | 3 | 1.940-2.425 |
说明: 公司矿井建筑物按原煤实际产量计提折旧,计提金额为6元/吨,矿井建筑物净残值率为零。 | ||||
使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
其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具体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上表。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28.1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8.2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8.3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
土地使用权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年限平均摊销。采矿权按国家主管部门许可开采年限平均摊销。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设定提存计划 |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
(2).2 设定受益计划 |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34.1.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34.1.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
1)本公司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2)“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
3)“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
4)“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
5)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
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34.2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4.3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1)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2)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3)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4)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5)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驶情况发生变化。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8.1收入确认原则: |
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
38.2收入具体确认政策: 38.2.1本公司的煤炭、机械产品、矿山物资、辅助材料及其它商品的销售收入在商品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完毕,且收到客户出具的结算通知到后予以确认; 38.2.2本公司电力销售收入在向电力公司输送电力时段内确认,并根据供电量及与有关各电力公司确定的适用电价计算; 38.2.3本公司的铁路、储运以及其他服务收入在劳务完成时确认。 |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9.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期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率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39.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9.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40.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0.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0.3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0.4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核算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0.5政府补助退回的处理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2.(3).1 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42.(3).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42.(3).2.1初始确认
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28.使用权资产”、“34.租赁负债”。
42.(3).2.2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2.(3).2.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2.(3).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 根据财政部规定执行 | 详见44.(3)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其他说明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于准则施行日进行以下调整: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请见44.(3)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08,563,701.16 | 1,108,563,701.1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76,270,769.24 | 376,270,769.24 | |
应收账款 | 485,763,967.46 | 485,763,967.46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7,315,682.92 | 287,315,682.92 | |
预付款项 | 296,908,089.76 | 296,908,089.7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2,953,379.56 | 112,953,379.5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6,269,097.12 | 86,269,097.1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5,174,771.89 | 135,174,771.89 | |
流动资产合计 | 2,889,219,459.11 | 2,889,219,459.1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7,592,726.66 | 17,592,726.66 |
长期股权投资 | 118,127,153.78 | 118,127,153.7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785,222,251.68 | 3,785,222,251.68 | |
在建工程 | 88,987,294.04 | 88,987,294.0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不适用 | 12,668,425.20 | 12,668,425.20 |
无形资产 | 538,991,155.51 | 538,991,155.5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948,723.17 | 9,948,723.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450,625.15 | 39,450,625.1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98,319,929.99 | 4,610,988,355.19 | 12,668,425.20 |
资产总计 | 7,487,539,389.10 | 7,500,207,814.30 | 12,668,425.2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32,123,902.06 | 3,132,123,902.0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64,619,148.99 | 1,364,619,148.99 | |
应付账款 | 493,848,441.55 | 493,848,441.5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9,297,601.66 | 79,297,601.6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8,595,817.28 | 108,595,817.28 | |
应交税费 | 64,617,597.27 | 64,617,597.27 | |
其他应付款 | 647,455,938.45 | 647,455,938.4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3,935,832.42 | 357,090,796.94 | 3,154,964.52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37,876.08 | 10,037,876.08 | |
流动负债合计 | 6,254,532,155.76 | 6,257,687,120.28 | 3,154,964.52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47,950,000.00 | 247,95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不适用 | 9,513,460.68 | 9,513,460.68 |
长期应付款 | 270,692,509.24 | 270,692,509.2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5,851,002.40 | 25,851,002.40 | |
递延收益 | 181,174,649.19 | 181,174,649.1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25,668,160.83 | 735,181,621.51 | 9,513,460.68 |
负债合计 | 6,980,200,316.59 | 6,992,868,741.79 | 12,668,425.2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89,959,882.00 | 989,959,88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3,283,020.38 | 1,863,283,020.3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85,591,095.26 | 85,591,095.26 | |
盈余公积 | 239,970,946.30 | 239,970,946.3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54,061,730.63 | -2,554,061,730.6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4,743,213.31 | 624,743,213.3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7,404,140.80 | -117,404,140.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7,339,072.51 | 507,339,072.5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487,539,389.10 | 7,500,207,814.30 | 12,668,425.20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4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1,662,765.35 | 101,662,765.3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718,933.00 | 5,718,933.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17,920.36 | 417,920.36 | |
其他应收款 | 233,778,360.93 | 233,778,360.9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984.62 | 14,984.62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1,592,964.26 | 341,592,964.2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6,625,849.72 | 6,625,849.72 | |
长期股权投资 | 3,850,449,670.56 | 3,850,449,670.5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810,478.25 | 5,810,478.25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不适用 | 12,668,425.20 | 12,668,425.20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62,885,998.53 | 3,875,554,423.73 | 12,668,425.20 |
资产总计 | 4,204,478,962.79 | 4,217,147,387.99 | 12,668,425.2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50,656,713.62 | 850,656,713.6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59,415.12 | 3,859,415.12 | |
应交税费 | 74,220.51 | 74,220.51 | |
其他应付款 | 202,269,633.55 | 202,269,633.5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391,615.73 | 27,546,580.25 | 3,154,964.52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81,251,598.53 | 1,084,406,563.05 | 3,154,964.5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不适用 | 9,513,460.68 | 9,513,460.68 |
长期应付款 | 23,492,393.24 | 23,492,393.2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492,393.24 | 33,005,853.92 | 9,513,460.68 |
负债合计 | 1,104,743,991.77 | 1,117,412,416.97 | 12,668,425.2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89,959,882.00 | 989,959,88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80,993,057.54 | 1,980,993,057.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6,882,675.36 | 146,882,675.36 | |
未分配利润 | -18,100,643.88 | -18,100,643.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99,734,971.02 | 3,099,734,971.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204,478,962.79 | 4,217,147,387.99 | 12,668,425.20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4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13,947,522.90 |
按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 12,668,425.20 |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 9,513,460.68 |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 3,154,964.52 |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 | 5%、6%、9%、13% |
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 | 3%、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 | 2% |
资源税 | 应税煤炭销售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之规定,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100%即征即退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549.91 | |
银行存款 | 290,662,082.68 | 175,765,688.06 |
其他货币资金 | 927,950,807.14 | 932,777,463.19 |
合计 | 1,218,612,889.82 | 1,108,563,701.1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
项 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770,178,030.61 | 778,001,983.32 | ||
矿山治理保证金 | 31,499,229.59 | 23,194,263.90 | ||
其他保证金存款 | 126,273,546.94 | 131,581,215.97 | ||
合计 | 927,950,807.14 | 932,777,463.19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98,297,303.40 | 358,747,769.24 |
商业承兑票据 | 17,523,000.00 | |
合计 | 398,297,303.40 | 376,270,769.2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98,297,303.4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98,297,303.4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8,297,303.40 | 100.00 | 398,297,303.40 | 376,447,769.24 | 100.00 | 177,000.00 | 1.00 | 376,270,769.24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98,297,303.40 | 100.00 | 398,297,303.40 | 358,747,769.24 | 95.30 | 358,747,769.24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700,000.00 | 4.70 | 177,000.00 | 1.00 | 17,523,000.00 | |||||
合计 | 398,297,303.40 | 100.00 | 398,297,303.40 | 376,447,769.24 | 100.00 | 177,000.00 | 1.00 | 376,270,769.2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7,000.00 | 177,000.00 | |||
合计 | 177,000.00 | 177,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71,770,910.95 |
1至2年 | 21,532,197.04 |
2至3年 | 610,256.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98,464.20 |
4至5年 | 57,140,127.65 |
5年以上 | 414,380,324.54 |
合计 | 967,132,280.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67,895,311.22 | 48.38 | 410,463,101.07 | 97.40 | 57,432,210.15 | 494,751,878.64 | 54.38 | 414,373,668.48 | 97.70 | 80,378,210.1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9,236,969.16 | 51.62 | 10,942,461.16 | 2.60 | 488,294,508.00 | 415,132,670.83 | 45.62 | 9,746,913.53 | 2.30 | 405,385,757.3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99,236,969.16 | 51.62 | 10,942,461.16 | 2.60 | 488,294,508.00 | 415,132,670.83 | 45.62 | 9,746,913.53 | 2.30 | 405,385,757.30 |
合计 | 967,132,280.38 | 100.00 | 421,405,562.23 | 100.00 | 545,726,718.15 | 909,884,549.47 | 100.00 | 424,120,582.01 | 100.00 | 485,763,967.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大连恒达动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29,823,094.20 | 103,858,475.36 | 80.00 | 涉诉 |
天津物资招商有限公司 | 79,676,048.43 | 79,676,048.43 | 100.00 | 涉诉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70,584,974.12 | 39,117,382.81 | 55.42 | 已停产且账龄长 |
江西创丰实业有限公司 | 53,375,110.42 | 53,375,110.42 | 100.00 | 涉诉 |
萍乡太红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1,089,750.24 | 31,089,750.24 | 100.00 | 涉诉 |
萍乡市亿鑫工贸有限公司 | 30,428,947.82 | 30,428,947.82 | 100.00 | 涉诉 |
浙江中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7,445,080.39 | 17,445,080.39 | 100.00 | 涉诉 |
冀中能源张矿集团怀来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13,686,564.01 | 13,686,564.01 | 100.00 | 涉诉 |
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 | 12,728,487.38 | 12,728,487.38 | 100.00 | 涉诉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7,760,775.89 | 7,760,775.89 | 100.00 | 涉诉 |
平潭华荣兰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241,043.02 | 7,241,043.02 | 100.00 | 涉诉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朔州右玉有限公司 | 4,480,400.00 | 4,480,400.00 | 100.00 | 涉诉 |
江西云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686,761.02 | 3,686,761.02 | 100.00 | 进入破产程序 |
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 | 3,074,306.40 | 3,074,306.40 | 100.00 | 涉诉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1,097,015.84 | 1,097,015.84 | 100.00 | 时间较长、单项认定 |
江西安源光伏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 671,858.12 | 671,858.12 | 100.00 | 已停产且账龄长 |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 546,139.00 | 546,139.00 | 100.00 | 时间较长、单项认定 |
萍乡市水煤浆有限公司 | 498,954.92 | 498,954.92 | 100.00 | 已停产且账龄长 |
合计 | 467,895,311.22 | 410,463,101.07 | 97.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71,770,910.95 | 4,717,709.13 | 1% |
1至2年 | 21,512,974.04 | 1,075,648.25 | 5% |
2至3年 | 541,101.10 | 108,220.22 | 20% |
3至4年 | 736,905.17 | 368,452.58 | 50% |
4至5年 | 13,234.58 | 10,587.66 | 80% |
5年以上 | 4,661,843.32 | 4,661,843.32 | 100% |
合计 | 499,236,969.16 | 10,942,461.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414,373,668.48 | 3,910,567.41 | 410,463,101.07 | |||
账龄组合 | 9,746,913.53 | 1,262,416.82 | 66,869.19 | 10,942,461.16 | ||
合计 | 424,120,582.01 | 1,262,416.82 | 3,977,436.60 | 421,405,562.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 | 1,558,075.52 | 银行存款 |
平山县敬业冶炼有限公司 | 1,692,443.90 | 银行存款 |
合计 | 3,250,519.42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171,825,796.31 | 17.77 | 1,718,257.96 |
大连恒达动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29,823,094.20 | 13.42 | 103,858,475.36 |
天津物资招商有限公司 | 79,676,048.43 | 8.24 | 79,676,048.43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73,487,520.16 | 7.60 | 734,875.20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70,584,974.12 | 7.30 | 39,117,382.81 |
合计 | 525,397,433.22 | 54.33 | 225,105,039.7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368,292,098.75 | 287,315,682.92 |
合计 | 368,292,098.75 | 287,315,682.9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3,586,261,723.96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3,586,261,723.96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42,229,512.45 | 99.63 | 295,497,281.85 | 99.52 |
1至2年 | 49,062.30 | 0.01 | 912,847.36 | 0.31 |
2至3年 | 842,847.36 | 0.25 | 13,890.79 | 0.01 |
3年以上 | 382,479.79 | 0.11 | 484,069.76 | 0.16 |
合计 | 343,503,901.90 | 100.00 | 296,908,089.76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26,604,995.97 | 36.86 |
陕西国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2,954,210.80 | 15.42 |
江西陕赣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44,033,894.98 | 12.82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 25,394,725.50 | 7.39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收入稽查处 | 22,632,257.50 | 6.59 |
合计 | 271,620,084.75 | 79.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2,626,823.82 | 112,953,379.56 |
合计 | 112,626,823.82 | 112,953,379.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46,415,685.09 |
1至2年 | 50,889,339.46 |
2至3年 | 8,141,737.0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069,106.78 |
4至5年 | 5,518,081.43 |
5年以上 | 197,506,614.08 |
减:坏账准备 | -202,913,740.06 |
合计 | 112,626,823.8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3,647,927.95 | 29,176,035.54 |
与职工相关(不含备用金) | 731,039.98 | 705,510.58 |
代收代垫运费 | 62,143.27 | |
涉诉款项 | 123,134,585.89 | 128,964,059.40 |
投资集团内关联方 | 16,164,072.76 | 21,441,940.87 |
其他往来款 | 151,800,794.03 | 174,947,721.37 |
减:坏账准备 | -202,913,740.06 | -242,281,888.20 |
合计 | 112,626,823.82 | 112,953,379.5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11,152,818.06 | 131,129,070.14 | 242,281,888.2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38,180.00 | 38,18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92,436.67 | 143,880.71 | 736,317.38 | |
本期转回 | 40,104,465.52 | 40,104,465.52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71,602,609.21 | 131,311,130.85 | 202,913,740.0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42,281,888.20 | 736,317.38 | 40,104,465.52 | 202,913,740.06 | ||
合计 | 242,281,888.20 | 736,317.38 | 40,104,465.52 | 202,913,740.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天津缘申诚煤炭有限公司 | 13,039,574.34 | 银行存款 |
丰城市丰川贸易有限公司 | 11,154,801.78 | 银行存款 |
包头市恒祥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 9,821,088.00 | 物资抵债 |
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4,663,578.81 | 银行存款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沿沟煤矿 | 1,424,519.28 | 银行存款 |
合计 | 40,103,562.21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丰城市纳海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涉诉款 | 49,610,323.59 | 5年以上 | 15.72 | 49,610,323.59 |
包头市恒祥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 涉诉款 | 34,940,673.64 | 5年以上 | 11.07 | 34,940,673.64 |
江西江锂科技有限公司 | 涉诉款 | 22,000,000.00 | 5年以上 | 6.97 | 22,000,000.00 |
新余浩翔实业有限公司 | 涉诉款 | 21,223,115.00 | 5年以上 | 6.73 | 21,223,115.00 |
江西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往来款 | 17,094,475.48 | 5年以上 | 5.42 | 17,094,475.48 |
合计 | 144,868,587.71 | 45.91 | 144,868,587.7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2,511,337.83 | 15,769,905.64 | 56,741,432.19 | 68,155,556.62 | 15,404,981.13 | 52,750,575.49 |
在产品 | 4,572,136.76 | 271,428.44 | 4,300,708.32 | 5,078,485.49 | 5,078,485.49 | |
库存商品 | 24,217,473.02 | 4,044,523.93 | 20,172,949.09 | 30,586,594.23 | 4,160,881.65 | 26,425,712.58 |
周转材料 | 2,014,323.56 | 2,014,323.56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01,300,947.61 | 20,085,858.01 | 81,215,089.60 | 105,834,959.90 | 19,565,862.78 | 86,269,097.1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404,981.13 | 2,146,862.64 | 1,781,938.13 | 15,769,905.64 | ||
在产品 | 271,428.44 | 271,428.44 | ||||
库存商品 | 4,160,881.65 | -116,357.72 | 4,044,523.9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9,565,862.78 | 2,301,933.36 | 1,781,938.13 | 20,085,858.0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于下一年度可抵扣之增值税 | 24,277,308.04 | 30,252,744.91 |
预交资源税 |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875,851.27 | 875,851.27 |
预交附加税 | 30,946.32 | 25,400.67 |
应收政府奖补款项 | 113,722,550.50 | 104,020,775.04 |
合计 | 138,906,656.13 | 135,174,771.89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9,203,370.33 | 19,203,370.33 | 17,592,726.66 | 17,592,726.66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3,796,629.67 | 3,796,629.67 | 5,407,273.34 | 5,407,273.34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19,203,370.33 | 19,203,370.33 | 17,592,726.66 | 17,592,726.66 |
其他说明:
融资租赁系本公司以其部分固定资产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公司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23,000,000.00元。截止本期末,应收租赁保证金23,000,000.00元,未实现融资收益3,796,629.67元;本期确认融资利息-1,610,643.67元。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73,349,921.69 | 4,023,910.29 | 3,600,000.00 | 73,773,831.98 | |||||||
江西陕赣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44,777,232.09 | 859,937.83 | 45,637,169.92 | ||||||||
小计 | 118,127,153.78 | 4,883,848.12 | 3,600,000.00 | 119,411,001.90 | |||||||
合计 | 118,127,153.78 | 4,883,848.12 | 3,600,000.00 | 119,411,001.90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906,310,813.46 | 3,785,222,251.6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906,310,813.46 | 3,785,222,251.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动力设备 | 传导设备 | 机械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力专用设备 | 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 | 港务设备 | 铁路专用线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19,098,453.36 | 234,963,924.13 | 73,799,511.08 | 959,724,296.04 | 64,820,677.64 | 74,254,019.36 | 668,317,912.03 | 282,693,822.03 | 217,245,103.03 | 5,694,917,718.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8,179,134.61 | 11,143,979.98 | 2,466,402.04 | 11,665,499.29 | 5,230,668.78 | 1,705,764.98 | 49,885,071.75 | 280,276,521.43 | ||
(1)购置 | 179,663.00 | 441,017.70 | 573,670.38 | 1,862,687.16 | 3,057,038.2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7,999,471.61 | 11,143,979.98 | 2,466,402.04 | 11,224,481.59 | 4,656,998.40 | 1,705,764.98 | 48,022,384.59 | 277,219,483.1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9,287,852.31 | 8,077,770.94 | 75,638.00 | 81,951,838.95 | 859,532.70 | 1,516,057.81 | 6,390,875.90 | 218,159,566.61 | ||
(1)处置或报废 | 119,287,852.31 | 8,227,620.94 | 75,638.00 | 81,969,830.40 | 859,532.70 | 1,516,057.81 | 6,963,843.00 | 218,900,375.16 | ||
(2)本期其他减少(重分类及核销) | -149,850.00 | -17,991.45 | -572,967.10 | -740,808.55 | ||||||
4.期末余额 | 3,197,989,735.66 | 238,030,133.17 | 76,190,275.12 | 889,437,956.38 | 69,191,813.72 | 74,443,726.53 | 711,812,107.88 | 282,693,822.03 | 217,245,103.03 | 5,757,034,673.5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75,788,810.16 | 160,046,295.83 | 37,144,598.42 | 490,558,790.82 | 45,640,032.84 | 36,917,095.92 | 379,957,320.00 | 21,412,429.65 | 17,014,789.14 | 1,664,480,162.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582,716.13 | 7,634,299.44 | 2,959,334.91 | 42,851,264.60 | 3,733,017.70 | 2,676,379.35 | 35,408,719.56 | 5,495,664.72 | 4,211,151.36 | 141,552,547.77 |
(1)计提 | 36,582,716.13 | 7,634,299.44 | 2,959,334.91 | 42,851,264.60 | 3,733,017.70 | 2,676,379.35 | 35,408,719.56 | 5,495,664.72 | 4,211,151.36 | 141,552,547.7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957,111.84 | 6,235,397.33 | 47,891.95 | 61,326,849.86 | 1,081,379.58 | 866,005.68 | 6,176,073.13 | 95,690,709.37 | ||
(1)处置或报废 | 19,957,111.84 | 6,380,751.83 | 47,891.95 | 61,333,870.98 | 1,081,379.58 | 866,005.68 | 6,627,559.29 | 96,294,571.15 | ||
(2)本期其他减少(重分类及核销) | -145,354.50 | -7,021.12 | -451,486.16 | -603,861.78 | ||||||
4.期末余额 | 492,414,414.45 | 161,445,197.94 | 40,056,041.38 | 472,083,205.56 | 48,291,670.96 | 38,727,469.59 | 409,189,966.43 | 26,908,094.37 | 21,225,940.50 | 1,710,342,001.1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9,373,225.94 | 20,818,725.48 | 1,667,132.10 | 85,605,898.28 | 963,718.02 | 7,973,151.78 | 28,813,452.64 | 245,215,304.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01,901.89 | 5,954,024.78 | 211.50 | 13,050.10 | 10,969,188.27 | |||||
(1)计提 | 5,001,901.89 | 5,954,024.78 | 211.50 | 13,050.10 | 10,969,188.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9,312,283.31 | 1,745,156.14 | 20,409.20 | 14,545,045.74 | 7,564.10 | 0.00 | 172,175.14 | 115,802,633.63 | ||
(1)处置或报废 | 99,312,283.31 | 1,745,156.14 | 20,409.20 | 14,549,810.01 | 7,564.10 | 183,659.23 | 115,818,881.99 | |||
(2)本期其他减少(重分类及核销) | -4,764.27 | -11,484.09 | -16,248.36 | |||||||
4.期末余额 | 5,062,844.52 | 19,073,569.34 | 1,646,722.90 | 77,014,877.32 | 956,153.92 | 7,973,363.28 | 28,654,327.60 | 140,381,858.8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00,512,476.69 | 57,511,365.89 | 34,487,510.84 | 340,339,873.50 | 19,943,988.84 | 27,742,893.66 | 273,967,813.85 | 255,785,727.66 | 196,019,162.53 | 3,906,310,813.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43,936,417.26 | 54,098,902.82 | 34,987,780.56 | 383,559,606.94 | 18,216,926.78 | 29,363,771.66 | 259,547,139.39 | 261,281,392.38 | 200,230,313.89 | 3,785,222,251.6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 | 10,094,233.56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2,879,812.44 | 86,766,026.59 |
工程物资 | 2,221,267.45 | 2,221,267.45 |
合计 | 85,101,079.89 | 88,987,294.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项目 | 53,343,678.90 | 53,343,678.90 | 53,102,259.90 | 53,102,259.90 | ||
曲江矿山环境治理工程 | 23,376,574.43 | 23,376,574.43 | 23,376,574.43 | 23,376,574.43 | ||
白源三水平工程 | 8,060,312.21 | 8,060,312.21 | 8,060,312.21 | 8,060,312.21 | ||
巨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 | 4,848,619.75 | 4,848,619.75 | 4,848,619.75 | 4,848,619.75 | ||
其他工程 | 1,310,939.36 | 1,310,939.36 | 5,438,572.51 | 5,438,572.51 | ||
合计 | 90,940,124.65 | 8,060,312.21 | 82,879,812.44 | 94,826,338.80 | 8,060,312.21 | 86,766,026.5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项目 | 53,102,259.90 | 241,419.00 | 53,343,678.90 | 自筹 | ||||||||
曲江矿山环境治理工程 | 23,376,574.43 | 23,376,574.43 | 自筹 | |||||||||
曲江公司立风井工程 | 94,504,900.00 | 4,179,507.05 | 4,179,507.05 | 自筹 | ||||||||
白源三水平工程 | 8,060,312.21 | 8,060,312.21 | 1,798,418.22 | 借款及自筹 | ||||||||
巨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 | 4,848,619.75 | 4,848,619.75 | 自筹 | |||||||||
其他工程 | 5,438,572.51 | 277,934,076.01 | 272,761,822.73 | 9,299,886.43 | 1,310,939.36 | 自筹 | ||||||
合计 | 94,504,900.00 | 94,826,338.80 | 282,355,002.06 | 276,941,329.78 | 9,299,886.43 | 90,940,124.65 | 1,798,418.22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2,221,267.45 | 2,221,267.45 | 2,221,267.45 | 2,221,267.45 | ||
合计 | 2,221,267.45 | 2,221,267.45 | 2,221,267.45 | 2,221,267.45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668,425.20 | 12,668,425.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0,382.00 | 1,320,382.00 |
(1)新增租赁 | 1,320,382.00 | 1,320,382.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合同变更 | ||
4.期末余额 | 13,988,807.20 | 13,988,807.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39,856.80 | 3,639,856.80 |
(1)计提 | 3,639,856.80 | 3,639,856.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合同变更 | ||
4.期末余额 | 3,639,856.80 | 3,639,856.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348,950.40 | 10,348,950.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668,425.20 | 12,668,425.20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采矿权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48,264,759.00 | 450,207,034.56 | 16,282,526.86 | 914,754,320.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0,000.00 | 190,000.00 | ||||
(1)购置 | 190,000.00 | 190,0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48,264,759.00 | 450,207,034.56 | 16,472,526.86 | 914,944,320.4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5,584,710.97 | 93,909,671.67 | 5,613,566.23 | 365,107,948.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31,328.36 | 12,410,474.3 | 166,284.96 | 22,808,087.62 | ||
(1)计提 | 10,231,328.36 | 12,410,474.3 | 166,284.96 | 22,808,087.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75,816,039.33 | 106,320,145.97 | 5,779,851.19 | 387,916,036.4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655,216.04 | 10,655,216.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655,216.0 | 10,655,216.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2,448,719.67 | 343,886,888.59 | 37,459.63 | 516,373,067.8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2,680,048.03 | 356,297,362.89 | 13,744.59 | 538,991,155.5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倒碴场土地 | 1,256,666.87 | 144,999.96 | 1,111,666.91 | ||
装修费 | 2,186,480.34 | 5,459,625.18 | 795,489.07 | 6,850,616.45 | |
经营租赁土地费用 | 6,190,678.63 | 150,097.32 | 6,040,581.31 | ||
其他 | 314,897.33 | 91,157.59 | 223,739.74 | ||
合计 | 9,948,723.17 | 5,459,625.18 | 1,181,743.94 | 14,226,604.41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064,012.66 | 4,265,978.28 | 15,925,068.10 | 3,981,267.0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已作应纳税所得额调增的尚待发放应付职工薪酬 | 43,629,243.21 | 10,907,310.80 | 68,106,036.22 | 17,026,509.07 |
已作应纳税所得额调增的专项储备 | 16,673,693.10 | 4,168,423.28 | 27,909,086.64 | 6,977,271.66 |
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差异 | 17,947,102.82 | 4,486,775.71 | 6,029,156.77 | 1,507,289.20 |
递延收益 | 38,144,286.52 | 9,536,071.63 | 39,056,951.08 | 9,764,239.99 |
预计负债相关资产与负债形成 | 1,242,900.61 | 310,725.16 | 776,192.80 | 194,048.20 |
合计 | 134,701,238.92 | 33,675,284.86 | 157,802,491.61 | 39,450,625.1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86,438,534.77 | 933,974,097.38 |
可抵扣亏损 | 1,084,867,452.04 | 1,375,428,424.84 |
合计 | 1,871,305,986.81 | 2,309,402,522.22 |
由于受国家去产能宏观因素的影响,公司预计未来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已关停的煤矿计提各项减值准备以及可抵扣亏损,因此未对已关停的煤矿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度 | 309,117,772.32 | ||
2022年度 | 484,921,464.20 | 484,921,464.20 | |
2023年度 | 221,558,239.66 | 221,558,239.66 | |
2024年度 | 141,975,003.27 | 141,975,003.27 | |
2025年度 | 217,855,945.39 | 217,855,945.39 | |
2026年度 | 18,556,799.52 |
合计 | 1,084,867,452.04 | 1,375,428,424.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159,850,000.00 | 199,750,000.00 |
保证借款 | 1,827,298,756.56 | 2,363,662,486.68 |
信用借款 | 767,530,125.01 | 568,711,415.38 |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 135,000,000.00 | |
合计 | 2,889,678,881.57 | 3,132,123,902.06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89,804,210.59 | 1,358,619,148.99 |
合计 | 1,689,804,210.59 | 1,364,619,148.9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 | 34,768,358.93 | 81,210,197.59 |
非关联方 | 370,116,872.70 | 412,638,243.96 |
合计 | 404,885,231.63 | 493,848,441.5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46,600,005.95 | 79,297,601.66 |
合计 | 46,600,005.95 | 79,297,601.6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6,529,144.68 | 713,903,488.99 | 746,593,942.62 | 73,838,691.0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7,472.07 | 90,908,108.40 | 90,883,066.77 | 72,513.70 |
三、辞退福利 | 5,892.70 | 1,166,931.68 | 1,172,824.38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296,571.00 | 296,571.00 | ||
五、其他 | 2,013,307.83 | 59,067,752.81 | 60,070,522.85 | 1,010,537.79 |
合计 | 108,595,817.28 | 865,342,852.88 | 899,016,927.62 | 74,921,742.5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8,205,669.79 | 579,568,377.33 | 601,773,205.90 | 56,000,841.22 |
二、职工福利费 | 19,150,148.01 | 19,150,148.01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5,134,751.79 | 42,549,061.03 | 42,434,529.22 | 5,249,283.6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077,161.30 | 34,263,735.47 | 34,116,574.43 | 5,224,322.34 |
工伤保险费 | 55,468.64 | 8,015,944.61 | 8,048,573.84 | 22,839.41 |
生育保险费 | 2,121.85 | 269,380.95 | 269,380.95 | 2,121.85 |
四、住房公积金 | 3,379,568.47 | 44,042,889.39 | 46,292,266.84 | 1,130,191.0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809,154.63 | 28,593,013.23 | 36,943,792.65 | 11,458,375.2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6,529,144.68 | 713,903,488.99 | 746,593,942.62 | 73,838,691.0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0,313.89 | 88,679,397.42 | 88,670,519.49 | 49,191.82 |
2、失业保险费 | 7,158.18 | 2,228,710.98 | 2,212,547.28 | 23,321.88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7,472.07 | 90,908,108.40 | 90,883,066.77 | 72,513.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10,686,663.97 | 31,002,426.99 |
增值税 | 40,124,656.00 | 13,685,825.00 |
营业税 | ||
消费税 | ||
资源税 | 1,598,650.17 | 3,046,811.18 |
土地使用税 | 1,029,122.75 | 782,292.12 |
房产税 | 891,207.28 | 605,746.2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25,251.47 | 608,359.42 |
教育费附加 | 6,365,346.79 | 4,961,192.07 |
矿产资源补偿费 | 883,914.07 | 883,914.07 |
印花税 | 1,020,278.16 | 834,721.47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5,207,761.77 | 5,222,573.05 |
防洪保安基金 | 123,912.87 | 2,682,499.17 |
其他 | 588,650.38 | 301,236.47 |
合计 | 70,645,415.68 | 64,617,597.27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42,631,795.02 | 647,455,938.45 |
合计 | 642,631,795.02 | 647,455,938.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 | 457,429,588.54 | 458,520,945.92 |
非关联方 | 185,202,206.48 | 188,934,992.53 |
合计 | 642,631,795.02 | 647,455,938.4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26,760,227.33 | 经营借款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9,610,426.43 | 工程借款 |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 6,826,000.00 | 尚未支付 |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河分公司 | 3,970,262.23 | 尚未支付 |
合计 | 317,166,915.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5,382,465.42 | 45,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53,049,850.29 | 308,935,832.42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563,611.91 | 3,154,964.52 |
合计 | 201,995,927.62 | 357,090,796.94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保证借款 | 45,382,465.42 | 45,000,000.00 | ||
合计 | 45,382,465.42 | 45,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利率 | 金额 | |||||
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分行营业部 | 2014-04-22 | 2022-04-10 | 人民币 | 4.900% | 10,00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分行营业部 | 2014-04-22 | 2022-10-10 | 人民币 | 4.900% | 10,00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12-24 | 2022-03-31 | 人民币 | 5.145% | 15,00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12-24 | 2022-08-31 | 人民币 | 5.145% | 10,000,000.00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将于一年内转入损益的递延收益 | ||
待转销项税 | 5,688,106.07 | 10,037,876.08 |
合计 | 5,688,106.07 | 10,037,876.0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02,950,000.00 | 247,95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202,950,000.00 | 247,95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利率 | 金额 | |||||
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分行营业部 | 2014-04-30 | 2024-04-10 | 人民币 | 4.900% | 15,00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12-24 | 2023-3-31 | 人民币 | 5.145% | 15,00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12-24 | 2024-3-31 | 人民币 | 5.145% | 15,00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12-24 | 2025-3-31 | 人民币 | 5.145% | 15,00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九江支行 | 2015-12-24 | 2026-3-31 | 人民币 | 5.145% | 15,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7,031,274.05 | 9,513,460.68 |
合计 | 7,031,274.05 | 9,513,460.68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10,707,478.83 | 259,701,143.39 |
专项应付款 | 901,063.73 | 10,991,365.85 |
合计 | 911,608,542.56 | 270,692,509.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关联方 | ||
应付融资性售后回租租金 | 259,701,143.39 | 910,707,478.83 |
其他说明:
应付融资性售后回租租金系本公司以其部分固定资产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成本合计1,585,582,649.53元。截止本期末,应付租赁最低付款额1,325,993,090.41元,未确认融资费用262,235,761.29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金153,049,850.29元;本期确认融资利息33,716,660.21元。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煤矿技改补助资金-利息收入 | 540,162.90 | 13,364.30 | 90,305.79 | 463,221.41 | |
政府补助 | 10,451,202.95 | 39,863,507.25 | 49,876,867.88 | 437,842.32 | |
合计 | 10,991,365.85 | 39,876,871.55 | 49,967,173.67 | 901,063.73 |
其他说明:
专项应付款核算公司收到的各项财政补贴,对于煤矿安全改造等专项补贴,项目完工后:形成资产的项目,相应补贴结转递延收益;未形成资产的项目,相应补贴计入损益(其他收益)。政府补助情况:
政府补助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转递延收益 | 本期减少额转营业外收入或转其他收益 | 本期减少额其他减少 | 2021年 12月31日 | 备注说明 |
2015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1,700,000.00 | 272,291.53 | 1,972,291.53 | 赣财企指[2015]4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属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煤矿基建投资(支出)预算(拨款) | 6,000,000.00 | 6,000,000.00 | 赣财建指[2016]29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用于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的通知 | ||||
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 | 340,812.72 | 7,885,841.72 | 56,333.53 | 7,866,580.73 | 303,740.18 | 赣财建指[2016]31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 | |
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 | 74,657.18 | 8,961,280.93 | 8,901,835.97 | 134,102.14 | 赣财经指[2017]4号江西省财政厅下达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梯级奖补 | ||
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 | 208,423.60 | 159,548.25 | 48,875.35 | 赣财经指【2019】55号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 | |||
2020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 2,127,309.45 | 19,464,093.07 | 21,591,402.52 | 赣财建指[2020]205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预算 | |||
2020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补助资金 | 3,280,000.00 | 280,000.00 | 3,000,000.00 | 赣财建指[2020]46号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 |||
合计 | 10,451,202.95 | 39,863,507.25 | 439,548.25 | 3,105,208.88 | 46,332,110.75 | 437,842.32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预提复垦费用 | 25,851,002.40 | 25,774,914.18 | |
其他 | |||
合计 | 25,851,002.40 | 25,774,914.18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81,174,649.19 | 439,548.25 | 8,402,979.62 | 173,211,217.82 | |
合计 | 181,174,649.19 | 439,548.25 | 8,402,979.62 | 173,211,217.82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实际使用各年度拨补的安全技术改造补助等财政资金形成固定资产转入的递延收益,按照相关资产折旧年限逐年转入损益(其他收益)。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89,959,882 | 989,959,882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820,418,599.00 | 1,820,418,599.00 | ||
其他资本公积 | 42,864,421.38 | 42,864,421.38 | ||
合计 | 1,863,283,020.38 | 1,863,283,020.38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416,915.62 | 33,052,581.68 | 33,802,019.24 | 667,478.06 |
煤矿维简费 | 2,726.01 | 13,111,056.00 | 13,111,056.00 | 2,726.01 |
生态恢复保证金 | 84,171,453.63 | 109,927.49 | 750.00 | 84,280,631.12 |
合计 | 85,591,095.26 | 46,273,565.17 | 46,913,825.24 | 84,950,835.1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2021年度本公司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生态恢复保证金本年增加数主要系相应专项存款利息收入。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24,879,946.30 | 224,879,946.30 | ||
任意盈余公积 | 15,091,000.00 | 15,091,000.00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39,970,946.30 | 239,970,946.30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54,061,730.63 | -2,331,366,528.9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54,061,730.63 | -2,331,366,528.9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5,147,182.15 | -222,695,201.7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98,914,548.48 | -2,554,061,730.6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231,677,947.20 | 8,714,942,036.33 | 7,446,761,432.13 | 7,149,615,140.74 |
其他业务 | 151,996,214.60 | 47,071,065.84 | 156,020,012.69 | 68,381,963.30 |
合计 | 9,383,674,161.80 | 8,762,013,102.17 | 7,602,781,444.82 | 7,217,997,104.0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主营业务(分行业)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煤炭工业 | 1,750,548,364.99 | 1,333,857,192.48 | 1,448,507,041.52 | 1,231,188,488.63 |
煤炭及物资流通 | 7,481,129,582.21 | 7,381,084,843.85 | 5,998,254,390.61 | 5,918,426,652.11 |
合计 | 9,231,677,947.20 | 8,714,942,036.33 | 7,446,761,432.13 | 7,149,615,140.74 |
主营业务(分产品)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煤炭收入 | 1,393,518,651.91 | 1,001,634,374.05 | 1,082,510,330.40 | 886,538,546.59 |
煤炭及焦炭贸易 | 7,425,110,524.02 | 7,334,651,450.27 | 5,930,964,548.36 | 5,857,702,308.49 |
仓储码头转运 | 348,334,304.08 | 324,096,123.05 | 353,620,304.33 | 335,593,512.33 |
矿山物资销售 | 52,541,801.95 | 42,715,491.43 | 58,412,680.73 | 52,791,352.89 |
煤层气发电收入 | 8,695,409.00 | 8,126,695.38 | 12,376,406.79 | 9,056,429.71 |
机修产品 | 3,477,256.24 | 3,717,902.15 | 8,877,161.52 | 7,932,990.73 |
合计 | 9,231,677,947.20 | 8,714,942,036.33 | 7,446,761,432.13 | 7,149,615,140.74 |
主营业务(分地区)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江西省内 | 6,842,749,081.20 | 6,342,630,706.04 | 5,058,537,943.59 | 4,813,095,373.23 |
江西省外 | 2,388,928,866.00 | 2,372,311,330.29 | 2,388,223,486.54 | 2,336,519,765.51 |
合计 | 9,231,677,947.20 | 8,714,942,036.33 | 7,446,761,430.13 | 7,149,615,138.74 |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单位:元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总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2,168,450,213.73 | 23.11%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570,696,678.91 | 16.74% |
安徽长江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017,151,743.42 | 10.84%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78,733,434.81 | 9.36%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41,003,985.71 | 5.77% |
合计 | 6,176,036,056.58 | 65.82%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环镜保护税 | 832,386.04 | 943,937.2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164,119.69 | 5,896,487.36 |
教育费附加 | 4,365,322.76 | 3,120,385.5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019,936.41 | 2,080,255.96 |
印花税 | 8,472,877.04 | 5,440,908.15 |
房产税 | 1,894,745.96 | 1,539,318.82 |
土地使用税 | 3,743,806.08 | 3,052,347.39 |
车船使用税 | 40,317.46 | 31,973.92 |
资源税 | 28,198,892.79 | 17,848,408.60 |
其他税 | 370,460.14 | |
合计 | 60,102,864.37 | 39,954,023.07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6,666,903.09 | 31,479,300.27 |
运输费 | 585,010.43 | 953,458.01 |
业务费 | 1,654,552.00 | 1,603,982.91 |
差旅费 | 1,389,880.00 | 1,780,877.53 |
办公费 | 772,829.35 | 674,983.03 |
修理费 | 972,825.70 | 1,417,953.89 |
材料 | 321,373.66 | 107,169.59 |
水电费 | 85,814.15 | 171,042.65 |
折旧费 | 978,445.53 | 951,742.89 |
装卸费 | 4,000.00 | 62,148.51 |
会务费 | 13,704.12 | 14,282.83 |
诉讼费 | 1,346,753.65 | 764,772.01 |
咨询费 | 63,356.61 | 10,456.40 |
租赁费 | 58,194.00 | |
其他 | 2,795,408.06 | 2,741,422.86 |
合计 | 47,709,050.35 | 42,733,593.38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2,525,003.60 | 139,641,019.62 |
折旧费 | 9,609,046.39 | 6,635,615.19 |
修理费 | 1,492,815.03 | 728,857.57 |
无形资产摊销 | 11,195,906.24 | 11,246,651.7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07,367.30 | 959,146.72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摊销 | 690,322.92 | 1,094,413.78 |
业务招待费 | 3,049,385.94 | 2,958,251.75 |
差旅费 | 2,855,378.15 | 3,575,041.83 |
办公费 | 3,958,951.86 | 3,652,275.57 |
会议费 | 93,286.10 | 400,527.45 |
水电费 | 2,481,141.77 | 3,268,477.72 |
租赁费 | 151,396.98 | 3,365,950.12 |
诉讼费 | 106,048.36 | 68,420.58 |
排污费 | 331,822.58 | 687,530.80 |
保险费 | 21,907.37 | 22,009.69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942,605.50 | 1,823,183.49 |
警卫消防费 | 137,873.96 | 84,791.35 |
绿化费 | 417,653.29 | 377,674.76 |
汽车费 | 1,477,002.48 | 1,604,425.48 |
交通费 | 109,608.99 | 137,315.96 |
咨询费 | 158,776.57 | 795,827.63 |
其他 | 10,590,700.67 | 11,528,873.00 |
合计 | 195,004,002.05 | 194,656,281.76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278,162.46 | 82,527.25 |
职工薪酬 | 26,004,946.03 | 2,528,547.50 |
水电费 | 100,472.30 | |
技术开发费 | ||
中介机构费 | ||
其他 | 9,637.97 | 88,000.00 |
合计 | 26,292,746.46 | 2,799,547.05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54,826,688.46 | 263,836,444.51 |
减:利息收入 | -19,271,237.68 | -10,805,326.63 |
利息净支出 | ||
汇兑损失 | 40,676.67 | 163,314.36 |
减:汇兑收益 | ||
汇兑净损失 | ||
银行手续费 | 5,955,020.41 | 3,383,875.67 |
合计 | 241,551,147.86 | 256,578,307.91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返还 | 995,232.15 | 945,050.27 |
安全生产补贴 | 3,000,000.00 | 40,294,100.00 |
电能替代补贴 | ||
税收优惠政府扶持发展资金 | 2,036,148.68 | 7,318,900.25 |
递延收益摊销 | 5,739,641.09 | 7,788,012.99 |
煤层气抽采补助 | ||
统计局财政奖励资金 | ||
收财政局拨废水在线监控设施运行补助款 | ||
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补助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23,793.36 | 125,968.56 |
其他税费用返还 | 2,654,271.11 | 2,479,944.90 |
合计 | 14,549,086.39 | 58,951,976.97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83,848.12 | 3,282,169.6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4,883,848.12 | 3,282,169.65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77,000.00 | 428,0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15,019.78 | -2,510,416.0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9,368,148.14 | 2,455,029.4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42,260,167.92 | 372,613.34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301,933.36 | -3,809,409.9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0,969,188.27 | -70,134,458.67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3,271,121.63 | -73,943,868.66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27,171.87 | 5,191,938.72 |
合计 | 27,171.87 | 5,191,938.72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407,905.30 | 161,437.05 | 407,905.3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1,080,525.47 | 839,197.88 | 1,080,525.47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56,333.53 | 19,153,627.54 | 56,333.53 |
罚款净收入 | 888,951.00 | 858,610.57 | 888,951.00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2,510,250.71 | 3,514,052.40 | 2,510,250.71 |
其他 | 8,827,984.03 | 6,253,702.82 | 8,827,984.03 |
合计 | 13,771,950.04 | 30,780,628.26 | 13,771,950.0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煤矿安全改造资金 | |||
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 | 56,333.53 | 19,153,627.54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
合计 | 56,333.53 | 19,153,627.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045,476.40 | 885,231.84 | 6,045,476.4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支付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 | 2,818,748.38 | 19,153,627.54 | 2,818,748.38 |
去产能煤矿停产损失 | 7,104,258.88 | 31,504,985.95 | 7,104,258.88 |
防洪保安基金 | |||
罚款及赔偿金 | 5,703,515.27 | 4,134,575.45 | 5,703,515.27 |
其他 | 7,236,479.20 | 2,607,461.06 | 7,236,479.20 |
合计 | 28,908,478.13 | 58,285,881.84 | 28,908,478.13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832,955.85 | 35,515,408.1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775,340.28 | 832,319.53 |
合计 | 26,608,296.13 | 36,347,727.6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4,313,873.1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078,468.2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37,695.5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33,410.8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254,260.0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376,202.3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622,876.50 |
所得税费用 | 26,608,296.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汇票、信用证保证金 | 448,746,992.92 | 504,671,765.11 |
收到的经营业务保证金,押金 | 48,355,600.00 | 56,621,889.88 |
收到的单位、个人还款 | 18,993,133.07 | 210,870,664.66 |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 | 1,614,800.00 | 1,178,974.69 |
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 8,679,655.34 | 10,805,326.63 |
收到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 56,410,000.00 | |
收到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 3,880,162.67 | 5,557,941.20 |
代收运费 | 368,972,146.09 | 381,346,731.18 |
其他收到的现金 | 539,381,089.78 | 502,738,807.50 |
合计 | 1,438,623,579.87 | 1,730,202,100.85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汇票、信用证保证金 | 304,892,371.08 | 340,122,478.94 |
支付的经营业务保证金,押金 | 16,455,905.51 | 5,346,791.21 |
支付的单位、个人暂借款,备用金 | 12,609,206.02 | 11,465,711.01 |
代垫运费 | 370,317,912.17 | 392,911,864.87 |
支付销售性质费用 | 12,760,596.84 | 15,479,221.01 |
支付管理性质费用 | 20,830,993.26 | 23,177,561.18 |
支付制造性质费用 | 164,651,245.89 | 183,145,761.06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3,890,797.96 | 3,383,875.67 |
支付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 | 110,097,211.84 | |
支付其他营业外支出 | 11,023,932.51 | 13,456,479.98 |
其他支付的现金 | 255,969,602.52 | 561,745,704.85 |
合计 | 1,173,402,563.76 | 1,660,332,661.62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 | 94,009,191.25 | |
收到的融资租赁借款 | 800,000,000.00 | 495,000,000.00 |
其他收到的现金 | 539,490,525.92 | |
合计 | 1,339,490,525.92 | 589,009,191.25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融资租赁费 | 836,215,356.89 | 654,500,691.09 |
合计 | 836,215,356.89 | 654,500,691.09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7,705,576.99 | -221,935,563.5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271,121.63 | 73,943,868.66 |
信用减值损失 | -42,260,167.92 | -372,613.3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1,552,547.77 | 140,027,737.4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639,856.80 | |
无形资产摊销 | 22,808,087.62 | 22,575,742.1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81,743.94 | 1,192,992.4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171.87 | -5,191,938.7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37,571.10 | 723,794.7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4,826,688.46 | 263,836,444.5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83,848.12 | -3,282,169.6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75,340.29 | 832,319.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54,007.52 | 15,075,708.1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9,973,062.91 | -244,340,137.6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6,443,103.42 | 56,348,306.5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865,187.88 | 99,434,491.2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0,662,082.68 | 175,786,237.9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5,786,237.97 | 355,682,702.9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875,844.71 | -179,896,464.9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0,662,082.68 | 175,786,237.97 |
其中:库存现金 | 20,549.91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0,662,082.68 | 175,765,688.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0,662,082.68 | 175,786,237.9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27,950,807.14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398,297,303.40 | 质押票据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494,339,476.96 | 抵押资产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2,820,587,587.50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递延收益摊销 | 5,739,641.09 | 其他收益 | 5,739,641.09 |
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 | 56,333.53 | 营业外收入 | 56,333.53 |
增值税返还 | 995,232.15 | 其他收益 | 995,232.15 |
税收优惠政府扶持发展资金 | 2,036,148.68 | 其他收益 | 2,036,148.68 |
安全生产补贴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2,713.4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23,793.36 | 其他收益 | 123,793.36 |
其他返还 | 2,654,271.11 | 其他收益 | 2,654,271.11 |
合计 | 14,605,419.92 | 14,605,419.9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新设立江西江煤电力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南昌 | 煤炭开采,煤炭经营,对外投资等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丰城 | 煤层气发电及能源综合利用 | 4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乐平 | 煤层气发电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南昌 | 煤炭选洗及加工;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等 | 100 | 设立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南昌 | 矿产品销售等 | 100 | 设立 | |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南昌 | 矿产品销售等 | 100 | 设立 |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南昌 | 煤炭信息服务物流信息服务 | 50 | 设立 |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丰城 | 煤炭采掘销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九江 | 煤炭批发、零售,国内贸易,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等 | 100 | 设立 |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萍乡 | 煤炭开采、销售、洗选加工 |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 | 江西丰城 | 煤炭销售;燃料油等销售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萍安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萍乡 | 国内外贸易、土木工程建筑业 | 100 | 设立 | |
江西江煤电力有限公司 | 江西 | 江西丰城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50% | -14,602.03 | -1,766,518.12 |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49% | 2,332,766.96 | -39,407,039.12 |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 | 1,327,590.72 | -86,927,175.33 |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0% | -1,087,360.81 | 13,254,986.6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3,355,462.26 | 13,355,462.26 | 16,869,373.37 | 16,869,373.37 | 13,393,836.32 | 13,393,836.32 | 16,878,543.37 | 16,878,543.37 |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209,896,001.11 | 35,188,108.70 | 245,084,109.81 | 327,160,906.69 | 327,160,906.69 | 182,194,384.85 | 37,667,490.86 | 219,861,875.71 | 306,699,421.49 | 306,699,421.49 |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4,172,158.08 | 5,239,961.62 | 9,412,119.70 | 442,407,876.53 | 2,143,460.00 | 444,551,336.53 | 7,051,333.10 | 5,283,129.16 | 12,334,462.26 | 451,989,298.56 | 2,143,460.00 | 454,132,758.56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293,374.01 | 21,628,586.94 | 25,921,960.95 | 3,830,316.61 | 3,830,316.61 | 3,580,076.49 | 23,036,508.25 | 26,616,584.74 | 2,712,672.38 | 2,712,672.3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29,204.06 | -29,204.06 | -29,204.06 | 116,212.55 | 116,212.55 | 117,429.21 | ||
江西赣中煤炭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 627,222,585.81 | 4,760,748.90 | 4,760,748.90 | 1,462,456.78 | 480,812,741.04 | 1,604,722.64 | 1,604,722.64 | 3,399,498.15 |
萍乡巨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6,637,953.60 | 6,637,953.60 | -119,847.64 | 27,199.91 | -305,046.62 | -305,046.62 | -1,089,001.01 |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837,088.88 | -1,812,268.02 | -1,812,268.02 | 1,982,279.92 | 8,350,350.76 | -121,892.68 | -121,892.68 | 2,560,699.88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江西省丰城市 | 江西省丰城市 | 燃气生产和销售 | 45.00 | 权益法 | |
江西陕赣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 45.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江西陕赣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江西陕赣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7,840,324.85 | 352,566,851.93 | 18,726,993.93 | 137,055,527.25 |
非流动资产 | 210,674,367.01 | 2,308,615.33 | 213,369,747.98 | |
资产合计 | 228,514,691.86 | 354,875,467.26 | 232,096,741.91 | 137,055,527.25 |
流动负债 | 64,572,843.02 | 252,392,294.52 | 69,096,915.94 | 37,550,567.05 |
非流动负债 | 1,067,239.58 | |||
负债合计 | 64,572,843.02 | 253,459,534.10 | 69,096,915.94 | 37,550,567.05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63,941,848.84 | 101,415,933.16 | 162,999,825.97 | 99,504,960.2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3,773,831.98 | 45,637,169.92 | 73,349,921.69 | 44,777,232.0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3,773,831.98 | 45,637,169.92 | 73,349,921.69 | 44,777,232.0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90,643,976.91 | 948,958,199.68 | 250,326,273.19 | |
净利润 | 8,942,022.87 | 1,910,972.96 | 7,788,750.13 | -495,039.8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10,972.96 | -495,039.80 | ||
综合收益总额 | 8,942,022.87 | 7,788,750.13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3,600,000.00 | 4,500,000.00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制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进行信用监控及应收账款账龄管理,及时关注重点客户应收款项的变动情况,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等。 本公司主要面临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公司目前的银行短期借款均为浮动利率。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2,579.41万元(2020年12月31日:2,533.91万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 | 煤炭开采、洗选、焦化和综合利用,电力生产、供应、输变电,电气设备维修服务,化工、建材、汽车、机械的制造、加工、维修服务,房地产开发,工业和民用建筑施工、安装、监理,建筑物装修,国内国际贸易,矿山事故救援及救护培训,物业服务,系统内产权交易经纪业务,科学研究,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 600,000 | 39.34 | 39.3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母公司原名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变更为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2017年12月14日变更为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萍乡浮法玻璃厂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安源管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丰城市天壕新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贵州赣兴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大光山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西赣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赣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乐矿实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省煤炭工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新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英矿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焊接材料厂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帮万家分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分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萍乡中煤科达储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水城县小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煤炭 | 5,111,978.67 | |
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煤炭 | 39,745,892.25 | |
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 | 采购煤炭 | 1,111,218.40 |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采购焦炭 | 2,393,934,168.64 | 1,533,479,803.43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公司 | 采购材料 | 2,309,840.84 | 7,900,610.23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135,200.57 |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97,688.58 | 31,095.06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774,840.00 | 1,139,403.41 |
萍乡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帮万家分公司 | 采购材料 | 774,840.00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采购电力 | 29,670,628.16 |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电力 | 38,379,563.00 | |
江西新洛电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电力 | 18,673,133.02 | 18,530,591.51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资产租赁费) | 22,018.36 |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资产租赁费) | 259,591.34 | |
江西省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资产租赁费) | 246,236.64 | |
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资产租赁费) | 3,804,660.70 | 3,099,449.55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过轨费) | 844,814.65 |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过轨费) | 72,378.30 |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726,602.03 | 28,584.91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公司 | 接受服务 | 9,914,632.75 | 6,949,255.80 |
江西省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2,853,288.37 | 3,458,631.28 |
江西煤炭技术经济咨询开发公司 | 接受服务 | 95,000.00 | |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405,660.37 | 801,981.13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服务 | 1,360,943.07 | 583,669.08 |
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123,550,674.48 | 6,580,328.15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建筑 安装服务 | 21,907,420.92 | 36,260,615.22 |
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建筑 安装服务 | 123,550,674.48 | 6,580,328.15 |
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 服务利息支出 | 8,593,020.88 | |
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接受融资 租赁服务 | 6,447,679.43 | 145,000,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销售煤炭 | 10,689,247.39 |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煤炭 | 11,931,136.06 |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销售煤炭 | 2,168,450,213.73 | 1,443,857,396.41 |
江西省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煤炭 | 3,089,463.10 | 7,727,906.16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煤炭 | 52,390,235.57 | 28,451,983.87 |
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煤炭 | 4,913,945.45 | 3,775,094.42 |
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材料 | 188,711.50 | |
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676,028.77 | |
贵州赣兴煤业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7,241,592.93 |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材料 | 13,281,390.52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公司 | 销售材料 | 1,389,591.74 | 1,826,664.38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材料 | 2,940,858.62 | 1,327.45 |
水城县小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材料 | 335,982.29 | 99,115.04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材料 | 3,169,042.23 | 1,772,082.62 |
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743,864.62 | |
印度尼西亚朋古鲁煤矿 | 销售材料 | 1,395,487.97 |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材料 | 188,612.20 |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119,761.06 | |
安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玻璃厂 | 转供电 | 41,213.36 | |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电 |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公司 | 转供电 | 574,719.00 | 663,821.62 |
丰城矿务局总医院 | 转供电 |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转供电 | 692,905.23 | 2,694,114.63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 | 转供电 | ||
湘雅萍矿合作医院 | 转供电 |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电 | 1,130,484.69 | 1,281,238.54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电 | 4,646,569.68 |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转供电 | 18,732.67 | 598,252.09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59,633.03 |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188,146.24 |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18,373,018.91 | 19,440,377.35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147,641.51 | |
贵州贵新煤业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376,146.79 |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14,404,460.17 | 9,755,974.1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1-4-22 | 2022-4-22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 | 2021-12-11 | 2022-12-1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21-2-20 | 2022-2-2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90.08 | 2019-12-30 | 2022-3-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96.51 | 2019-12-30 | 2022-6-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3.03 | 2019-12-30 | 2022-9-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9.63 | 2019-12-30 | 2022-12-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16.32 | 2019-12-30 | 2023-3-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23.10 | 2019-12-30 | 2023-6-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29.96 | 2019-12-30 | 2023-9-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36.92 | 2019-12-30 | 2023-12-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43.97 | 2019-12-30 | 2024-3-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51.11 | 2019-12-30 | 2024-6-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58.34 | 2019-12-30 | 2024-9-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42.15 | 2019-12-30 | 2024-12-30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67.47 | 2020-1-8 | 2022-1-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80.16 | 2020-1-8 | 2022-4-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93.03 | 2020-1-8 | 2022-7-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6.06 | 2020-1-8 | 2022-10-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19.27 | 2020-1-8 | 2023-1-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32.64 | 2020-1-8 | 2023-4-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46.20 | 2020-1-8 | 2023-7-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59.93 | 2020-1-8 | 2023-10-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73.84 | 2020-1-8 | 2024-1-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87.94 | 2020-1-8 | 2024-4-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102.21 | 2020-1-8 | 2024-7-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116.68 | 2020-1-8 | 2024-10-8 | 否 |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84.29 | 2020-1-8 | 2025-1-8 | 否 |
江西煤业丰城分公司 | 1,100.00 | 2021-1-14 | 2022-1-13 | 否 |
江西煤业丰城分公司 | 2,900.00 | 2021-10-26 | 2022-10-25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5,000.00 | 2021-5-20 | 2022-5-18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9,000.00 | 2021-8-4 | 2022-8-4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2,080.00 | 2021-9-22 | 2022-3-17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2,578.40 | 2021-11-26 | 2022-5-26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1,341.60 | 2021-12-20 | 2022-6-20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3,790.15 | 2021-7-8 | 2022-1-8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2,800.00 | 2021-7-19 | 2022-1-19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4,923.10 | 2021-8-5 | 2022-2-5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2,100.00 | 2021-8-11 | 2022-2-11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2,100.00 | 2021-9-7 | 2022-3-7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1,173.90 | 2021-9-15 | 2022-3-15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1,795.15 | 2021-10-20 | 2022-4-20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623.35 | 2021-10-26 | 2022-4-26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 | 648.20 | 2021-12-27 | 2022-6-27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 | 2021-3-18 | 2022-3-17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00.00 | 2021-7-29 | 2022-7-26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 | 2021-1-15 | 2022-1-14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1-6-21 | 2022-6-20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800.00 | 2021-8-24 | 2022-8-23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 | 2021-8-30 | 2022-8-29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0.06 | 2020-6-18 | 2022-1-18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9.06 | 2020-6-18 | 2022-3-18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3.87 | 2020-6-18 | 2022-6-18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52.09 | 2020-6-18 | 2022-12-18 | 否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75.85 | 2020-6-18 | 2023-6-18 | 否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1-5-24 | 2022-5-18 | 否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21-11-8 | 2022-11-4 | 否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21-11-12 | 2022-11-4 | 否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7,910.00 | 2021-12-15 | 2022-6-15 | 否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10-26 | 2022-10-26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1-1-31 | 2022-1-17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1,800.00 | 2021-2-1 | 2022-1-17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4-7-30 | 2022-4-10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4-8-29 | 2022-10-10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1,005.00 | 2014-7-30 | 2023-4-10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4-8-29 | 2023-10-10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4-9-29 | 2024-4-10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5-4-16 | 2024-10-10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1,290.00 | 2015-4-16 | 2025-10-10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5-4-16 | 2024-10-10 | 否 |
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 1,290.00 | 2015-4-16 | 2025-10-1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1-9-17 | 2022-9-16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500.00 | 2021-9-23 | 2022-9-22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 | 2021-10-13 | 2022-10-12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150.00 | 2021-7-1 | 2022-6-28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1-9-1 | 2022-8-12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1-9-1 | 2022-8-26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2021-9-16 | 2022-9-15 | 否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950.00 | 2021-12-2 | 2022-12-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 | 2021-2-8 | 2022-1-2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 | 2021-4-22 | 2022-4-2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500.00 | 2021-4-26 | 2022-4-25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 | 2021-8-9 | 2022-8-8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 | 2021-2-7 | 2022-1-28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985.00 | 2021-3-31 | 2022-3-30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996.00 | 2018-9-29 | 2022-9-29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99.00 | 2018-11-28 | 2022-11-28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21-11-8 | 2022-11-4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21-11-12 | 2022-11-4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1-5-24 | 2022-5-18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10-26 | 2022-10-26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5-12-24 | 2022-3-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5-12-24 | 2022-8-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5-12-24 | 2023-3-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5-12-24 | 2023-8-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5-12-24 | 2024-3-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5-12-24 | 2024-8-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5-12-24 | 2025-3-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5-12-24 | 2025-8-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5-12-24 | 2026-3-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5-12-24 | 2026-8-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5-12-24 | 2027-3-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5-12-24 | 2027-12-31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4-7-30 | 2022-4-10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4-8-29 | 2022-10-10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5.00 | 2014-7-30 | 2023-4-10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4-8-29 | 2023-10-10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 | 2014-9-29 | 2024-4-10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5-4-16 | 2024-10-10 | 否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290.00 | 2015-4-16 | 2025-10-10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9-9 | 2022-03-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9-9 | 2022-09-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9-9 | 2023-03-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9-9 | 2023-09-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9-9 | 2024-03-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9-9 | 2024-09-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9-9 | 2025-03-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9-9 | 2025-09-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9-9 | 2026-03-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9-9 | 2026-09-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9-9 | 2027-03-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9-9 | 2027-09-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9-9 | 2028-03-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9-9 | 2028-09-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9-9 | 2029-03-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9-9 | 2029-09-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9-9 | 2030-03-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9-9 | 2030-09-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9-9 | 2031-03-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9-9 | 2031-09-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10-29 | 2022-04-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10-29 | 2022-10-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10-29 | 2023-04-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10-29 | 2023-10-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10-29 | 2024-04-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1-10-29 | 2024-10-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10-29 | 2025-04-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10-29 | 2025-10-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10-29 | 2026-04-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10-29 | 2026-10-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10-29 | 2027-04-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1-10-29 | 2027-10-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10-29 | 2028-04-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10-29 | 2028-10-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10-29 | 2029-04-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10-29 | 2029-10-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10-29 | 2030-04-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10-29 | 2030-10-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10-29 | 2031-04-15 | 否 |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50.00 | 2021-10-29 | 2031-10-15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14.18 | 340.9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水城县小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40,325.29 | 186,199.25 | 1,257,215.29 | 171,263.06 |
应收账款 | 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 | 617,156.25 | 6,171.56 | ||
应收账款 | 江西花鼓山煤业有限公司 | 416,122.70 | 130,406.35 | 416,122.70 | 49,514.04 |
应收账款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171,825,796.31 | 1,718,257.96 | 132,744,380.85 | 1,327,443.81 |
应收账款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沿沟煤矿 | 774,000.00 | 7,740.0 | ||
应收账款 | 江西省丰城新洛电业有限公司 | 717,190.40 | 7,171.90 | ||
应收账款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933,100.00 | 59,331.00 | 5,776,700.00 | 57,767.00 |
应收账款 | 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焊接材料厂 | 1,443.96 | 14.44 | ||
应收账款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分公司 | 16,748,356.46 | 237,098.96 | ||
应收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76,943.45 | 769.43 | 881,741.37 | 8,817.41 |
应收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4,117,055.42 | 41,170.55 | ||
应收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分公司 | 600,000.00 | 30,418.16 | ||
应收账款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173,445.00 | 66,086.00 | 2,431,968.58 | 1,611,166.45 |
应收账款 | 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889,878.88 | 426,533.47 | 439,000.00 | 4,390.00 |
应收账款 | 贵州赣兴煤业有限公司 | 875,300.00 | 41,485.00 | 3,273,200.00 | 32,732.00 |
应收账款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12,150,186.70 | 121,501.87 | ||
应收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57,420.10 | 24,574.20 | 41,815.94 | 418.16 |
应收账款 | 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 640,567.00 | 6,405.67 | ||
预付账款 | 江西赣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800,000.00 | 8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大光山煤业有限公司 | 3,980.80 | 3,980.80 | 3,980.80 | 3,980.80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赣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554,913.74 | 5,549.14 | ||
其他应收款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6,631,416.00 | 1,424,519.28 | ||
其他应收款 | 丰城市天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900.00 | 159.00 | ||
其他应收款 | 丰城新高焦化有限公司 | 26,200.00 | 262.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煤贵州矿业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 456,146.65 | 22,807.33 | 456,146.65 | 4,561.47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14,883,945.31 | 148,839.45 | 13,153,987.23 | 131,539.87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英矿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207,829.83 | 2,078.3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2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西省非煤矿山救援基地 | 400,000.00 | 4,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丰城矿务局物资供应公司 | 868.00 | |
应付账款 | 江西大光山煤业有限公司 | 26,014.00 | 26,014.00 |
应付账款 | 江西赣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7,134.21 | |
应付账款 | 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298.20 |
应付账款 | 江西中煤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焊接材料厂 | 521.80 | 521.80 |
应付账款 | 景德镇乐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沿沟煤矿 | 3,835,997.05 | |
应付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332,646.53 | |
应付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2,430.00 | |
应付账款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 | 12,586,191.58 | |
应付账款 | 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 | 658,440.31 | 137,280.24 |
应付账款 |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149,415.83 | 33,172,375.50 |
应付账款 | 江西省煤矿设计院 | 548,000.00 | |
应付账款 | 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10,756.54 | |
应付账款 | 江西江能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 28,527,645.43 | |
应付账款 |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87,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丰矿集团有限公司 | 59,000.00 | 24,605,956.09 |
其他应付款 |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659,261.91 | 82,215,308.96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煤炭工业物资供应公司 | 6,547,826.17 | 7,525,249.57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20,568,044.76 | 306,760,227.33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029,643.78 | 8,378,223.58 |
其他应付款 | 萍乡矿业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65,665.00 | 573,467.47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00,974.00 | |
其他应付款 | 萍乡中煤科达储运有限公司 | 62,8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041.88 | 3,759,849.8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英矿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8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萍乡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帮万家分公司 | 80,280.00 | 121,710.00 |
其他应付款 | 萍乡矿业集团经贸有限公司 | 30,713.31 | 166,883.1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820.00 | |
长期应付款 | 江西省投资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煤炭技术经济咨询开发公司 | 13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昌江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5,525,480.00 | 3,378,400.00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能源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251,237.02 | 5,383,127.12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403,118.26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6,2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省萍乡市中鼎进出口有限公司 | 56,000.00 | |
应付利息 |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3,712,529.10 | |
长期应付款 | 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43,451,862.2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2022年4月21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617,053.15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09,590.98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4,220,565.25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煤销售公司)就应收新余浩翔实业有限公司货款2,150万元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16年2月22日一审判决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胜诉。担保人新余抱弘贸易有限公司不服,于2016年3月20日上诉,2017年4月12日作出二审判决,新余市抱弘贸易有限公司在其持有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2017年8月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8月20日向南昌中院申请恢复执行。2020年通过法院处置被执行人新余市抱弘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贵州赣林矿业有限公司股权回款27.6885万元的执行款,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剩余账款余额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就应收萍乡太红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5.60万元向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8月3日湘东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结果为江煤销售公司胜诉,且已向法院申请执行。2019年1月8日根据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2019)赣0313执10号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萍乡太红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62188.32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相同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相当价值的财产。2019年5月31日萍乡中院主持召开萍乡太红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司对此款项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就应收天津市缘申诚煤炭有限公司、天津物资招商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朔州右玉有限公司货款合计10,728万元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本案于2016年10月12日开庭,江西省高院2016年12月27日下达(2015)赣民二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煤销售公司胜诉,2017年5月26日,案件三方达成和解,最高院作了民事调解书(2017)最高法民终348号,天津缘申归还本金10,727.7万元,资金占用费1,800万元,包头海顺公司承担给付的连带责任。2017年7月向江西省高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7年9月已查知并冻结账号(合计存款1.68亿元)。2018年4月底萍乡中院前往广州冻结广州敏捷公司银行存款1.3亿元(轮侯包头海顺公司诉广州敏捷公司案广州市中院冻结)。广州敏捷诉包头海顺案二审判决后,广州敏捷公司向最高院提出申请再审,2018年12月最高院已裁定提审该案,并终止原判决的执行。2019年4月萍乡市中院对广州敏捷账户进行了续封。2019年8月28日收到萍乡中院转来的执行款504.34万元。2021年收到萍乡中院执行款1,303.96万元。鉴于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故公司对此款项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于2016年6月就应收浙江中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货款1,985万元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4月25日南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江煤销售公司胜诉。2018年8月15日,南昌中院对担保房产进行拍卖处理,收回款项228万元。2019年7月26日公司与赢火虫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全风险代理协议,按收回金额的20%提取代理费用。2019年11月13日公司追加上海枫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浙江中源案执行事宜。若以现金收回债权,按26%比例提取代理费用;若以物抵债收回债权,按抵债金额的10%收取代理费用。截止至2021年12月,剩余款项1,744.51万元,执行困难,故不转回坏账准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就应收平山县敬业冶炼有限公司货款10,838万元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016年12月27日,河北省高院下达(2016)冀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煤销售公司胜诉且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17年收讫及平账9,337.92万元。2018年收款580万元,2019年收款500万元,2020年收款250万元,剩余账款169.24万元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21年12月,江西销售公司已收回全部货款,本案已了结。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就应收天津世联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货款1,894.38万元于2021年4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1年5月24日,南昌中院受理了本案。2021年12月30日,南昌中院一审作出判决江煤销售公司胜诉。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就应收萍乡市亿鑫工贸有限公司货款3,043万元,萍乡市永朝贸易有限公司货款1,806万元于2017年1月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2月24日双方已达成和解,并约定了还款计划,萍乡市亿鑫工贸有限公司、萍乡市永朝贸易有限公司货款未执行还款,民事调解协议无法兑现,并告知法院对所列资产进行强制执行,但可执行财产很少。2017年收回30万元、2018年收回180万元。2018年底,两债务人欠款余额合计4,638万元。2019年6月完成以酒抵债工作,通过抵债偿还欠款123.54万元。2019年11月萍乡市价格监测认证中心出具第二批抵债酒的价格认定书。2019年12月收到抵债酒4400件,单价269.8元/瓶,合计价值686.27万元(扣除公司垫付包装费26万元)。2020年以酒抵债收回欠款648.65万元。2021年,案件情况无新进展,公司对此款项的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就应收丰城市纳海煤炭贸易有限公司货款4,767万元于2017年1月9日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11月2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生效。2018年2月27日,向南昌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调查得知,崔明亮拥有一套房产,已申请法院对其查封,该房产已抵押给银行,剩余价值很少。2018年12月,法院已划扣到曾卫国银行存款6万余元,2019年2月该执行款62,969.09元已转入公司账户。2019年9月委托江西司达律师所全风险代理。根据相关当事人现状,公司对剩余款项全额计提坏账。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就应收新余市铁鑫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市盛杰工贸有限公司货款1,537万元于2017年1月5日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1月23日向南昌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8年4月南昌中院执行法官前往新余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 |
确认相关账户无存款。根据当事人现状,该案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公司对此款项全额计提坏账。2021年度,无新进展。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就应收江西宣禾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331.50万元于2021年5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7月1日,南昌市中院受理了本案。2022年2月318日,南昌中院一审作出判决江煤销售公司胜诉。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就应收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公司货款582.95万元向南昌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4月20日开庭受理,2018年7月5日,西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本公司诉讼请求。2018年7月江煤销售公司向南昌中院提起上诉,并于2019年3月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货款582.95万元及利息,故对该款项按照账龄计提坏账。 2019年5月20日,江煤销售公司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诉黄柏金、沈利萍担保合同纠纷案,被告应对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欠原告货款582.95万元及违约金在其承诺的两套自有房价值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开庭审理辩论阶段将“连带清偿责任”变更为“抵押担保责任”。一审判决被告黄柏金、沈丽萍在抵押房产价值范围内对多经公司应支付原告的债务向原告承担清偿责任。黄柏金、沈丽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2020年5月20日,南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决黄黄柏金、沈丽萍在多经公司不能清偿销售公司货款的情况下,以其提供的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赔偿责任。截止至2021年12月底,黄柏金、沈利萍已将江西煤炭多种经营实业有限公司所欠销售公司的款项全部清偿,本案已了结。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就应收九江鑫乐预付货款312.93万元,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共计250.35万元,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移送至青山湖区法院审理。2017年12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九江鑫乐返还原告预付款项并支付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2018年3月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九江鑫乐返欠款304.9万元并支付利息至还清欠款日为止。该案再审于2019年3月27日在省高院开庭。2019年5月13日省高院作出判决,陈箭对九江鑫宏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2019年8月向青山湖区法院申请执行。2019年12月8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运输分公司就应收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67.63万元前往四川威远县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手续,但由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涉诉的案件多,金额大,执行难度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67.63万元。2017年9月,该公司债务总额达450亿元以上,现在银行的监控下运行,所有债务等待重组。2019年8月13委托当地四川常城律师事务所负责执行代理事务。截止2022年1月累计收到还款70.6万元。 |
了撤回上诉申请。2017年12月7日,最高院作出裁定,准许撤诉,判决生效。2017年12月28日,省高院将已查封担保人景禹能源公司账户的4000万元划入省高院账户。2018年6月26日省高院作出判决:确认已查封景禹新能源公司帐户4000万元为中海长运渤海石油化工(大连)有限公司所有。该案二审分别于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29日两次开庭审理。最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江储中心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大连恒达案代理律师对大连恒达及其担保人中南公司等冻结资产情况进行调查,并已向江西省高院报告。 2019年1月拟定了中南御花园房地产项目销售款项分配清偿协议,2月21日大部分债权人在清偿协议上已签字确认,仍有2家单位未未签字。2019年5月7日债权人施均进通过司法拍卖取得10套房屋所有权。5月27-28日江储中心对中南御花园项目一期相关土地和房产再次查封。8月12日,省高院执行法官赴景德镇对大连恒达债务担保方龙鑫土石方公司浮国用(2010)第187号地块,53460.8㎡的土地及张黎祖、景德镇中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六家公司的股权进行了续封。2020年1月省高院对河北新兴矿业股权以及土地进行了续封。2020年1月收到担保人浮梁县土石方开发公司支付欠款74万元。2021年大连恒达公司还款23万元。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就与创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南昌市中院提起诉讼,目前,南昌市中院已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江西创丰实业有限公司在被判决应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964.2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017年末已对该款项进行全额计提。2018年3月已向南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与执行法院调查,被告无可执行财产,公司对此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2019年7月开始在《新法制报》刊登悬赏公告,连续八期,但至今未收到线索。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就与太红洲公司进行煤炭业务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开庭审理本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萍乡太红洲矿业有限公司于被判决应向原告江西煤业集团销售运输分公司支付款项3,109万元及利息。2018年2月27日,萍乡中院受理了我方强制执行申请,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目前无财产可供执行。2019年5月31日萍乡中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司已对该款项进行全额计提坏账。 |
本公司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诉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卖买合同纠纷案,被告偿付江煤销售公司373.04万元。2019年1月22日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受理,2019年3月1日开庭审理。2019年7月8日,第二次开庭。2019年11月8日第三次开庭。2020年2月11日收到一审判决书,驳回销售公司的诉讼请求。2020年2月25日销售公司提起上诉。2020年9月17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江煤销售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对此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 |
本公司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诉平潭华荣兰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福建万融七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偿付煤炭货款724.10万元。2019年4月19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2019年8月12日一审判决江煤销售公司胜诉,被告平潭华荣兰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
付退还江煤销售公司货款724.10万元及利息,被告福建万融七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对该款项进行单项计提坏账。
本公司子公司江煤销售公司诉胡仕东、李年根、龚英铜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应偿付原告货款及税款损失178.62万元。2019年8月16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2019年12月11日开庭审理,2020年1月17日一审判决江煤销售公司胜诉,被告龚英铜向原告江煤销售公司返还购煤款730,484元,支付税款损失910,135.09元;被告胡仕东承担共同还款责任。龚英铜不服一审判决,向江省南昌市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8月31日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煤物资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要求江煤物资公司支付货款及货款利息2270.07万元。2021年8月10日,江煤物资公司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2021年9月18日,经江西省国资委法规政策处协调,达成和解,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根据约定,江煤物资公司支付500万元给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本案已了结。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933,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60,151.40 |
合计 | 5,993,251.4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993,251.40 | 100.00 | 119,482.40 | 100.00 | 5,873,769.00 | 5,836,851.40 | 100.00 | 117,918.40 | 100.00 | 5,718,933.0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993,251.40 | 100.00 | 119,482.40 | 100.00 | 5,873,769.00 | 5,836,851.40 | 100.00 | 117,918.40 | 100.00 | 5,718,933.00 |
合计 | 5,993,251.40 | 100.00 | 119,482.40 | 100.00 | 5,873,769.00 | 5,836,851.40 | 100.00 | 117,918.40 | 100.00 | 5,718,933.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933,100.00 | 59,331.00 | 1.00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5.00 | ||
2至3年 | 20.00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0.00 | ||
4至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60,151.40 | 60,151.40 | 100.00 |
合计 | 5,993,251.40 | 119,482.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92,000.00 | 233,778,360.93 |
合计 | 792,000.00 | 233,778,360.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00,0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3,050.53 |
减:坏账准备 | 21,050.53 |
合计 | 792,000.0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800,000.00 | |
代收代垫运费 | ||
涉诉款项 | 13,050.53 | 13,050.53 |
合并内关联方 | 233,778,360.93 | |
其他往来款 | ||
减:坏账准备 | 21,050.53 | 13,050.53 |
合计 | 792,000.00 | 233,778,360.9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3,050.53 | 13,050.53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000.00 | 8,000.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1,050.53 | 21,050.5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3,050.53 | 8,000.00 | 21,050.53 | |||
合计 | 13,050.53 | 8,000.00 | 21,050.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800,000.00 | 1年以内 | 98.39 | 8,000.00 | |
安源区人民法院 | 10,000.00 | 5年以上 | 1.23 | 10,000.00 |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3,050.53 | 5年以上 | 0.38 | 3,050.53 | |
合计 | 813,050.53 | 100.00 | 21,050.5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142,099,748.87 | 15,000,000.00 | 4,127,099,748.87 | 3,792,099,748.87 | 15,000,000.00 | 3,777,099,748.87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3,773,831.98 | 73,773,831.98 | 73,349,921.69 | 73,349,921.69 | ||
合计 | 4,215,873,580.85 | 15,000,000.00 | 4,200,873,580.85 | 3,865,449,670.56 | 15,000,000.00 | 3,850,449,670.5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409,646,063.69 | 3,409,646,063.69 | ||||
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江西省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228,006.19 | 13,228,006.19 | ||||
江西景能煤层气发电有限公司 | 4,225,678.99 | 4,225,678.99 | ||||
合计 | 3,792,099,748.87 | 350,000,000.00 | 4,142,099,748.87 | 15,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丰城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73,349,921.69 | 4,023,910.29 | 3,600,000.00 | 73,773,831.98 | |||||||
小计 | 73,349,921.69 | 4,023,910.29 | 3,600,000.00 | 73,773,831.98 | |||||||
合计 | 73,349,921.69 | 4,023,910.29 | 3,600,000.00 | 73,773,831.98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610,399.2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605,419.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080,525.47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910,567.41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635,815.9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5,242,452.5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19,584.5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84,741.68 | |
合计 | 23,588,423.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80 | 0.0557 | 0.05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6 | 0.0319 | 0.031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董事长:邹爱国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