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2-01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根据经营需要,2022年公司拟与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经营)租赁业务,与青岛澳柯玛信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商业保理及票据贴现服务业务,与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开展物资配件采购业务,与青岛澳慧冷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数字化项目开发业务,该等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金额合理;同时,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相关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2、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实际经营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关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导致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

合法权益。因此,同意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人关联交易类别交易内容2021年金额(万元)2022年预计金额(万元)
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融资(经营)租赁15,422.1020,000
青岛澳柯玛信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其他商业保理13,551.9250,000
青岛澳柯玛信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接受劳务票据贴现服务31.44200
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购买商品购买商品1,570.532,000
青岛澳慧冷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劳务数字化项目开发124.552,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建莉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A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

2、青岛澳柯玛信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保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丽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3号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3、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南电动车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明注册资本:56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澳柯玛大道澳柯玛产业园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等。

4、青岛澳慧冷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慧冷云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航军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青岛澳柯玛金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投资)持有融资租赁公司39%股权,为融资租赁公司第一大股东。由于金汇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融资租赁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2、信诚保理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澳柯玛控股集团与金汇投资合计持有信诚保理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信诚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由此,信诚保理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3、沂南电动车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冷发展公司”)持有沂南电动车公司100%股权,由于制冷发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沂南电动车公司为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4、澳慧冷云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制冷发展公司持有澳慧冷云公司7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由于制冷发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澳慧冷云公司为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融资租赁公司具备金融监管机构所要求的融资租赁资质;信诚保理公司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审核具备商业保理资质,并配有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团队,具有专业的票据贴现服务与风险控制能力;沂南电动车公司具有专业电线线束等家电物资生产配套能力,具有相应生产资质,能够保质保量进行物资供应;澳慧冷云公司具有丰富的数字化项目开发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项目开发需求。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信诚保理公司、沂南电动车公司、澳慧冷云公司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结合其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合理判断,均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信诚保理公司、沂南电动车公司、澳慧冷云公司已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了《租赁合作协议》、《商业保理合作协议》、《票据贴现服务协议》、《物资采购协议》以及《数字化合作协议》,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融资(经营)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合作开展融资(经营)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公司所提供的营销渠道和客户资源,为公司客户提供融资(经营)租赁支持;公司利用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优势,向其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所需的产品(以下简称“租赁物件”)。该业务合作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合作。公司销售租赁物件时,租赁物件的价格不得高于未使用融资租赁方式而一次性收取相同租赁物件销售的市场公允价格,并保证提供同等的运输、售后等所有配套服务。同时,公司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的租赁物件所负债务承担余值回购担保责任。有关融资利率和租赁费用,根据融资款实际发放日人民银行定价基准利率并参考同行业利率水平确定。

2、商业保理业务

公司与信诚保理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合作开展商业保理业务。信诚保理公司利用公司所提供的营销渠道和上下游供应链资源,为公司的上下游供应链提供商业保理业务金融方案支持。公司利用信诚保理公司的资金优势,向信诚保理公司提供与买卖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应付账款而开展的各类保理业务。该业务合作适用于信诚保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合作。

本次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利率和保理费用,根据人民银行实际发放日定价基准利率和参考同行业利率水平确定。

3、票据贴现服务业务

基于公司向供应商以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方式支付采购货款,供应商对收到的商票有提前变现需求,信诚保理公司配有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团队。为配合供应商及时变现其收取的公司商票,提高供应商资金周转能力,增强公司供应链配套管理能力,公司委托信诚保理公司为需要在公司变现商票的供应商提供服务。

信诚保理公司根据公司开出的商票,就供应商的融资需求提供后续的服务、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供应商的商票提前变现;信诚保理公司负责与供应商进行票面利率的价格谈判和制定,最终执行的贴现价格须经公司审核通过。该业务合作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就上述服务,公司向信诚保理公司按商票贴现金额支付1.6-2%的服务费,供应商年化贴现利率7.8%以上的业务,服务费按2%执行;供应商年化贴现利率在7.4%-7.8%的业务,服务费率按1.8%执行,年化贴现率低于7.4%的业务,服务费率按1.6%,年化贴现利率不能低于7%(含)。

4、物资采购业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沂南电动车公司采购电线、线束等原材料,双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将继续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进行。该业务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5、数字化项目开发业务

为提升公司制冷产品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加快产品的转型升级,公司委托澳慧冷云公司进行相关数字化项目的研发及后续实施、运维、智能硬件配套等。有关定价以具体项目的开发工时费、研发材料费、智能硬件采购费用及通用技术购买等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公允价进行。该业务合作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而进行,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交易对手方所拥有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转型升级发展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货款的快速回收,并借助融资(经营)租赁等金融手段实现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获得更好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供应商资金的周转,增强公司供应链配套管理能力;有助于快速提升公司制冷产品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同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前述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