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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在销售费用列示变更为在营业成本列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收入准则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实施解答,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2日,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

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自2021年1月1日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起,已对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了调整。 可比期间的影响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度合并报表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254,047,138.430
销售费用-254,047,138.4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4,047,138.4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4,047,138.43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股东权益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会对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同时,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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