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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贵州燃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0号)核准,贵州燃气公开发行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扣除前期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758.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241.51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7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99,241.51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98,834.22万元的差异主要系尚未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号项目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113201013300112924贵阳市、安顺市、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瑞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21000104013000397126习酒镇至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402000329200244092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河滨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2050142360000003638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022年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瑞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河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前述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号金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11320101330011292441,541.5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瑞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2100010401300039712624,6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40200032920024409218,1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河滨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205014236000000363815,000.00
合计99,241.51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1,424.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1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29,541.5111,040.62
1.1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18,000.007,235.23
1.2安顺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6,800.001,940.65
1.3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4,741.511,864.74
2习酒镇至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6,192.725,450.78
3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33,100.004,932.96
3.1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33,100.004,932.96
3.2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4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
合计98,834.2221,424.36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对《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的《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329号),认为:贵州燃气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州燃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到账的银行回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贵州燃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伟楼雅青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834.2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29,541.5129,541.51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不适用不适用
贵阳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18,000.0018,000.00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不适用不适用
安顺市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6,800.006,800.00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不适用不适用
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4,741.514,741.51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不适用不适用
习酒镇至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6,192.726,192.722021.8不适用(注1)不适用(注1)
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33,100.0033,100.00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30,0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98,834.2298,834.2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三、(二)所述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三、(三)所述内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三、(四)所述内容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三、(五)所述内容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三、(六)所述内容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存在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习酒镇至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2021年1-7月属于建设期,2021年8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准确计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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