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的工作中,严格依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关心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关注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是曹建新先生、李庆先生、原红旗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行业、法律和会计领域的专家,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履职经历。
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曹建新先生:自2016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亦是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曹建新先生于2008年获得华南理工大学工学材料学工学博士学位,现为贵州大学教授。
李庆先生:自2016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亦是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庆先生于1989年获得北京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原红旗先生:自2016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亦是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原红旗先生于1999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为复旦大学教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其中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6次,现场会议2次。审议议案共34项。
2021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曹建新 | 8 | 8 | 0 |
李 庆 | 8 | 8 | 0 |
原红旗 | 8 | 8 | 0 |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具了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2021年度,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内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营业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或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往年度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性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按照发改委限定的价格执行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较以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系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助力公益事业发展的表现,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我们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对涉及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审查,对担保对象主体资格、资信状况、担保目的、风险可控情况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因素进行判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2021
年度我们通过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1年度,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审计任务。
(五)利润分配审核情况
我们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们根据新修订《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
2021年,公司选举韦亚松先生作为公司董事。经我们审查,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通过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认为该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八)会计政策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始终保持独立的立场、审慎的态度,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贡献应尽之力。
独立董事:曹建新、李庆、原红旗
2022年4月22日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之第三页,共三页)
独立董事签名:
(原红旗先生):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