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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王秀丽)(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12月27日,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任期届满后离任,报告期在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27日。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9次、现场参与会议1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1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事项意见
2021年1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3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同意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1年6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2021年7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年8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均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并通

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任职期间,本人保持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充分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衷心祝愿公司今后继续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王秀丽2022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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