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2-015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14:00
2、 召开地点:肇庆高新区迎宾大道23号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法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1,30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4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6,901,1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42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400,1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16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413,8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2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700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400,1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16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4%;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73,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4%;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73,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4%;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73,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4%;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73,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4%;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73,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4%;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73,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董事薪酬总额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回避情况:关联股东赵国法、任振雪、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赛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6,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5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6,2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5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4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9%;反对5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6,2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5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91,2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4%;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73,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7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宋晓明、朱哲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