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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弘高: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于宁的书面辞职报告,并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近日,于宁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于宁先生原任期至2024年11月18日止,辞职生效后将不再在公司任职。根据相关规定,该等独立董事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该等独立董事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于宁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于宁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拟增补郑健龙先生、许正中先生、郝英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选举完成后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将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健龙,男,195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1981年12月至2003年7月,历任长沙交通学院助教、讲师、教授、副院长、院长;200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长沙理工大学教授、校长;2014年3月至今,任长沙理工大学教授、公路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公路养护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原公路养护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2015年11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郑健龙先生还兼任招商公路(001965)独立董事,江苏集萃道路工程技术与装备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健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正中,男,1967年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学科带头人、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先后留学英美长达四年,作为联合国、世界银行专家或受组织委派到过50多个国家进行调查研究,研究领域有宏观经济与政策、创新与产业发展、区域经济与政策、财政经济与政策、国家战略与政策。同时兼任中国科促会副理事长,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首席管理专家,核高基(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水体污染与治理、新药创制专项。联合国、世界银行重大项目咨询专家,香港科技园资深顾问,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等高校兼职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等高校博士后合作导师,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十余项。在《Energy Policy》、《人民日报》等国际国内一流刊物和主流报纸发表文章百余篇,十余篇文章被新华文摘、红旗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先后参加“预算法”、“义务教育法”、“中小企业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与修改工作,多次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

委提出政策建议,获得习近平、江泽民、朱镕基、胡锦涛、温家宝、李克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许多已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多次参加国务院第三方评估和督导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正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郝英翠,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4月生,硕士。现任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曾任北京中京华建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北京云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鑫万佳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科技部评审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英翠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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