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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久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412,353股,并于2021年10 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21,237,057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1,649,41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3,978,60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0199%,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27,670,80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8.980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835,612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1356%,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4月27日起上市流通。

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35,61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35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3,067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限售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835,6121.1356%1,835,6120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本次解除限售前本次变动数量 (股)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7,184,30678.68-1,835,612125,348,69477.54
其中:高管锁定股00.00000.00
首发后限售股1,835,6121.14-1,835,61200.00
首发前限售股121,237,05775.000121,237,057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4,111,6372.5404,111,6372.5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465,10421.321,835,61236,300,71622.46
三、总股本161,649,410100.000161,649,410100.00

注:由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部分限售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管理,致使股本结构表中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限售股 股份数量存在差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闫 坤

张 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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