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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11-1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
将投资人民币肆亿柒仟零壹拾伍万伍仟元 (¥470,155,000.00 元)对本公司
参股公司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下称“西港区码头公司”或“该公
司”)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其中以本公司位于盐田西作业区约 28739 平方米
(宗地号 J249-0001)和 23595.2 平方米(宗地号 J245-0001)的两块码头土
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人民币玖仟柒百叁拾肆万壹仟陆百壹拾贰元
(¥97,341,612 元),其余部分以现金出资人民币叁亿柒仟贰百捌拾壹万叁
仟叁百捌拾捌元(¥372,813,388.00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西
港区码头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向深圳盐
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
    3、本次增资所涉及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业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
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
    4、本次增资不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
重大资产重组。
    5、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向西港区码头公司进行增资,投资额为人民币肆亿
柒仟零壹拾伍万伍仟元 (¥470,155,000.00 元),其中以本公司位于盐田西
作业区约 28739 平方米(宗地号 J249-0001)和 23595.2 平方米(宗地号
J245-0001)的两块码头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人民币玖仟柒百叁拾肆万
壹仟陆百壹拾贰元(¥97,341,612 元),其余部分以现金出资人民币叁亿柒
仟贰百捌拾壹万叁仟叁百捌拾捌元(¥372,813,388.00 元)。本次增资完成
后,本公司持有西港区码头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增资完成后,西港区码头
公司增资所得款项将用于建设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承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注 册 号:44030150112329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和管理盐田港西港区码头泊位,并提供相关的配
套服务,包括:(1)集装箱、货物装卸和运输;(2)洗修箱;清洗和修理集
装箱业务;(3)提供与集装箱码头业务有关的电子信息交换服务;(4)经营
仓储业务;(5)经营内陆储存和货运站;(6)码头建设、经营、管理的其他
相关业务。
    基本情况:深圳盐田西港区码头有限公司是由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
司与和记黄埔盐田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和黄盐田”)于 2005 年 4 月 1
日在深圳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营业期限 50 年。本公司为西港区码头公司的
中方股东,持有 35%股权,和黄盐田为西港区码头公司的港方股东,持有 65%
股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 年西港区码头公司
总资产为 159,259.6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969.89 万元,净资产为 145,289.71
万元,营业收入为 21,784.28 万元,净利润为 13,217.97 万元。
    截至目前,西港区码头公司主要负责投资经营 1#-3#多用途泊位。盐田
西港区以承担集装箱运输为主,自 2006 年以来,西港区集装箱吞吐量逐年增
长超过投资建设触发点并超过设计吞吐能力,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为此西
港区码头公司启动了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的各项报批报建等工
作。2008 年 8 月,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发
改交运〈2008〉2195)号文审批同意。根据批文,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总
投资为 383800 万元(含进口设备用汇 15029 万美元),项目资本金为 134330
万元,占总投资的 35%,由西港区码头公司股东按原股比出资,其中深圳市
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 47015.5 万元,和记黄埔盐田港口投资
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增资 87314.5 万元;资本金以外投资 249470 万元,
由合资企业使用银行贷款解决”。
    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位于盐田港西港区现有陆域的西侧,
共建设码头岸线 1142m,其中南侧岸线建设 3 个 5 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
结构按 7 万吨级设计,岸线长度为 1002m;东侧 3#泊位续建段长 140m,水工
结构按 5 万吨级设计,陆域总面积共 46.27 万 m2,设计年吞吐能力 180 万 TEU,
项目建设期 3 年。
    本公司聘请了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
涉及的本公司位于盐田西作业区 28739 平方米(宗地号 J249-0001)和 23595.2
平方米(宗地号 J245-0001)的两块码头土地的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
日为 2011 年 6 月 23 日,上述两块土地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 9,577.16 万元。
    三、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和记黄埔盐田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德富 (J.E. Meredith)
    注册资本:港币 10,000 元
    注册地址:香港葵涌货柜码头南路四号货柜码头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盐田港口的投资工作。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1、定价依据:本次增资金额由本公司与和黄盐田根据盐田港区西作业区
集装箱码头工程投资所需资本金以及国家发改委批复情况确定,增资涉及本
公司位于盐田西作业区的两块码头土地的价值,由本公司与和黄盐田根据深
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2、资金来源:现金支出款项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五、合资经营补充合同(三)主要内容
    1、经双方同意,为建设经营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项目,西港区公司增加
投资额叁拾捌亿叁仟捌百万元人民币(RMB3,838,000,000),增加注册资本壹
拾叁亿肆仟叁百叁拾万人民币(RMB1,343,300,000)。
    2、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对肆亿柒仟零壹拾伍万伍仟元人民币
(RMB470,155,000),本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以自有资金增资,包括人民币现金
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为盐田港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项目范围内的
二块分别约 28739 平方米和 23595.2 平方米的码头场地土地使用权;和黄盐
田按持股比例对西港区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认缴的出资额为捌亿柒仟叁百壹拾
肆万伍仟元人民币(RMB873,145,000),和黄盐田认缴的出资额可以人民币或
等值港币或等值外币现金出资。若和黄盐田以等值港币或等值外币出资,其
兑换率按双方约定的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港币或有关外币
的买卖汇率评价中间价计算。
    3、在西港区公司就本次增资事宜申请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前,双方应缴付
不少于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20%)的出资。
    4、双方均应最迟不晚于西港区公司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完毕变更登记且
本次增资后新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二年内缴清各自对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项
目增加注册资本的全部出资。
   六、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盐田港区西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的建设符合深圳港和盐田港总体规
划,可缓解目前西港区泊位的压力,满足船公司航线箱量增加、大型船舶挂
靠等需求,增加本公司投资收益。
                                 深圳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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