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黄勇斌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本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项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22年监事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调研方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