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和股份”)2011年11月14日接
到公司股东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莆田
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房产”)权益变动报告书。在2009年
1月至2011年11月14日期间,君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宇房产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合竞价平台及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达到
4.82%,其中,君合集团减持0.95%,天宇房地产减持3.8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2009年1月),君合集团及天宇房地产合计持有众和股
份股权比例为18.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2011年11月14日),君合集团及天
宇房地产合计持有众和股份股权比例为10.12%。【公司于2010年6月完成非公开
发行股票,君合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宇房产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了约3.4个
百分点。】
截止2011年11月14日收市,君合集团及天宇房地产合计仍持有众和股份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44,019,064股,占众和股份总股本数的10.12%。
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