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经审阅张健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任职条件、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即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健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付细军、曲咏海、黄卫民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