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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争光股份”)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的特点,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树腾工贸有限公司、宁波汉杰特液体分离技术有限公司、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合计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1、内部控制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合理设置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架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管理体系。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重大交易事项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依法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了法人治理结构中各自的职责权限。公司董事会的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好。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按照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要和自身特点设置技术服务部、生产运营部、销售部、物流部、品质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行政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包括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规定开展工作,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发展战略

公司以成为“国际一流的离子交换树脂制造商”为目标,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及品牌形象。公司将持续遵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客户服务为基础、技术创新为动力、资本市场为助推器的原则。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争光”品牌的建设力度。抓住中国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所带来的发展契机,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确立其在离子交换树脂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围绕“技术创新,品牌营销”发展战略,根据自身特点与优势,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的趋势,力争在技术、规模、效益、管理、人才、服务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人力资源

“重视技术,尊重人才,以研发创新作为企业的发展动力”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硬道理。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招聘、录用、考核、薪酬、奖惩、晋升等人事管理制度,持续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海内外高端

人才引进力度,提高员工素质,改善人才结构,组建一支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梯队人才队伍,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培训和能力培养,将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公司的发展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鼓励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为公司长期服务,为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4)企业文化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创新,持续发展”,保障员工利益,激发员工潜力,提高员工素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坚持“质量为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严格把控质量,做到对客户负责,坚持“和谐为本,关爱环境,合作共赢”,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空间,使企业利益,客户利益、社会利益、员工利益达到和谐和完美。

(5)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过程中,以增效、降耗、节能、减污为环境保护原则,顺应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努力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

2、风险评估与控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讨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对于已识别可接受的风险,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各类风险的应对策略,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同时,公司根据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同时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3、内部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

内。具体如下:

(1)控制措施

①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在制定各岗位职责时充分考虑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在制定具体业务流程及岗位职责时实施了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②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根据具体业务流程及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要求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③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了规范的会计核算和监控系统,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公司已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了会计从业人员,制定了相关的财务制度,涵盖会计基础工作、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财务核算业务,确保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④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了财产日常使用管理及定期清查制度,包括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并且将具体的工作流程及权责划分通过制度进行明确,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⑤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部门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调岗等的依据。

(2)主要内部控制活动

①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订了《财务审批规定》、《资金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财

务报告管理制度》等制度和规定,规范了公司的筹资、投资和资金运营活动。公司对日常资金管理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在货币资金收支管理以及费用报销等环节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以确保资金运营安全。

②销售与收款

公司已制订了《销售管理制度》、《客户管理制度》、《销售合同评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制度和规定,明确了产品的报价、审批、销售及收款程序。销售部门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策略,收集最新市场信息,加强市场预测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指导性。所有市场需求信息会被及时进行数据转化,滚动调节生产、采购、物流的节奏。

③采购与付款

公司设置了采购部专职从事材料物资等采购管理业务。公司已制订了《采购科管理制度》,明确了物资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及付款程序。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通过适当的比价,确定了一批优质的供应商,保证了原材料供应的稳定。货款的支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付款环节权责明确,支付事项都经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④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相应制度,对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借用、调拨、处置等都作了相关规定,并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使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存货等进行定期盘点、核实账面记录,确保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⑤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户存储银行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鉴证报告。

⑥对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的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相应部门。公司重视对子公司的监管,明确规定了子公司管理层的职责、权限,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通过向子公司委派管理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向公司汇报等方式加以监督。公司明确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公司规范子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指定子公司总经理为重大事项报告负责人,确保公司重大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管理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划分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和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确认、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做了详尽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⑧信息披露的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等,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对相关承诺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报告动态并定期披露。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的常规渠道和机制,保障管理经营信息的有

效沟通。公司借助信息管理系统,合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了公司内部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和沟通更迅速、顺畅。公司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职责和方式,并进行了合理授权。

五、内部监督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公司制定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经济活动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审计职权,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一般缺陷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
重要缺陷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重大缺陷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

a、控制环境无效;

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损失<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
重要缺陷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损失<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重大缺陷损失≥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

a、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b、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污染环境;

c、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出现以上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七、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1年度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内部控制整改情况

根据缺陷认定标准,针对公司在开展内部控制过程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完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1)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扩大培训和宣传力度,使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各级人员能建立风险和控制意识,相关执行人员及检查人员能系统地掌握内部控制的程序和方法。

(2)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管理与监督职能,提高公司各类资源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正常有序经营和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3)加大内部审计力度,扎实例行专项审计工作,完善各项内部审计程序和内容,加强风险导向型审计工作实践。

(4)建立健全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监管责任,增加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奖罚措施,切实保障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八、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一)本公司已按照既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计划完成工作,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计划涵盖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和全部过程,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反馈、完善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二)本公司按照逐步完善和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的要求判断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完整和合理,内部控制的执行是否有效。判断分别按照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

(三)本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五)本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全体董事审核并同意。

九、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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