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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争光”)、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争光”)及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争光”)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宁波争光、杭州争光及荆门争光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上述3家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沈建华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经营期限: 2006年11月20日 至 2056年11月19日公司住所: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泥螺山路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食品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离子交换树脂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仅限离子交换树脂)(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争光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604,329,462.90378,731,151.93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249,226,379.2095,296,961.78

净资产

净资产355,103,083.70283,434,190.15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444,051,782.40433,205,636.68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82,638,209.39113,267,477.01

净利润

净利润71,916,489.1996,700,302.13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公司名称: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经营期限: 2012年01月11日 至 长期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美亚大厦1602室经营范围:离子交换树脂销售。杭州争光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26,019,665.4121,874,413.61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14,437,263.5111,782,861.27

净资产

净资产11,582,401.9010,091,552.34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124,636,131.81104,490,425.50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1,478,872.76225,187.12

净利润

净利润1,490,849.56-328,300.42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公司名称: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钟轶泠

经营期限:长期 公司住所: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荆门争光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

荆门争光设立于2021年12月16日。2021年度,荆门争光尚未开展任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沈建华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担保或互相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或互相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同时被担保人经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同意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

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沈建华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为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所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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