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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翼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方式融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本议案根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该事项审议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符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同时被担保人均经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

整体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1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内容真实、客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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