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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2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 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5:30在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众合科技园区3号楼9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名,现场参会监事2名,通讯方式参会监事1名,监事顾玉林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4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195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5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312万股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7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244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76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640万股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关于提取激励基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制定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全员持股计划。本次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监事会同意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核。

关联监事沈方曦、李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回避2票。

(十三)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过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关联监事沈方曦、李颖回避表决,按照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应将该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1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回避2票。

(十四)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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