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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集团: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21年的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除战略委员会外,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黄松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97年至2002年在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及合伙人,2003年至2013年在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及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黄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田俊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8年3月在武汉市商业银行证券部任证券分析师,1998年4月至 2001年3月在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任证券投资部项目经理,2001年4月至2005年8月在武汉证券公司任营业部财务经理,2005年

9月至2006年9月任新时代证券公司合规部经理,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任索纳克(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7年11月至2019年11月历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专业校外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田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龙超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1990年至2004年在云南财贸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4年至2007年在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所任教授及副所长,2007年至2014年在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任教授及院长。现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大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龙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龙超先生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有充分时间参与公司治理,其任职符合中组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们获取了做出决议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为会议表决做了充分

的准备工作。2021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在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时,我们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二)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发表意见事项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13日针对拟审议的《关于审核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发事前意见。同意将《关于审核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021年1月13日针对《关于审核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审核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6月7日针对拟审议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意见。同意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021年6月7日针对《关于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姓名

姓名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龙超990993
黄松990333
田俊990883
针对《关于2021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2021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6月28日针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8月16日针对《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关于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关于提名顿灿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提名顿灿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11月8日针对《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通过实地考察公司,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定期与公司董事、经营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通过运用我们在财务管理、公司治理、投资等领域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战略发展、规范运作和品牌建设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度,我们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内部控制等事项,从有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在相关的决策、执行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均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1、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公司及各子公司 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且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等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

顺利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客户、合作养殖户正常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2021年6月16日,公司董事陈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一切职务。为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机制正常运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顿灿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提名顿灿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顿灿先生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据此,我们同意《关于提名顿灿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调整或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2021年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是在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调整或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6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利润分配

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投资情况

2021年1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云南神农育种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梳理,修改了部分不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现状的规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同时,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能够较好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障。

(八)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为充分发展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积极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不定期与公司董事会成员就公司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等重大事件,提出合理意见及建议。在董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在任职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更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此页无正文,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田 俊 龙 超 黄 松

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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