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的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对外担保程序规范、制度完善,在《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对象、范围及有关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我们认为:2021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要求和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规范资金
运用内部控制,防止出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
为,相关事项不存在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
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峰 刘林森 徐建新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