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源控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源控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本次发行相关费用总计人民币6,066,037.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933,962.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年12月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3-6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1 | 清远华源年产3,960万只化工罐及印铁项目 | 29,639.64 | 6,736.29 | 30,776.84 |
2 | 咸宁华源年产1,730万只印铁制罐项目 | 9,741.36 | 2,763.83 | 5,998.85 |
合计 | 39,381.00 | 9,500.11 | 36,775.69 |
注:超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部分主要为2018-2021年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和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500.11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6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6,775.6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02.97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08.2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二)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额度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环境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源控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认可并同意,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华源控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搏 张仕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