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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579,859.35元,按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89,531.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6,505,591.99元,减去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15,798,757.00元,公司期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01,197,163.20元;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70,895,311.3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52,121,285.23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0,128,308.48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分红方案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1年拟不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待股东大会批准)0.0017,579,859.350%
2020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5,798,757.0046,508,426.0433.97%
2019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1,102,914.2067,427,581.3346.1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35.66%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为:“在符合《公司法》及本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5.66%,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1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国内局部疫情时有发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行,公司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兼顾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及其他资金安排,满足新冠疫情下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研发、销售、生产等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寻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更好地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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