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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2022-020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所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4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截至2021年末从业人员总数:726人。

收入情况:2021年度业务收入45,394.6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326.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973.25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情况:2021年度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4,811.8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希格玛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所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次,7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合伙人杜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敏女士和温重勋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合伙人杜敏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敏女士和温重勋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质量控制复核人曹爱民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曹爱民2020-11-11监督管理措施陕西省证监局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存在问题,被出具警示函。

曹爱民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独立性

希格玛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公司拟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8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工作会议,认为希格玛所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希格玛所具备执行相关审计的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续聘希格玛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拟续聘希格玛会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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