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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关联方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性关联交易。

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内容关联方预计交易金额(含税)实际交易金额(含税)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采购电力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50369.31光伏发电量未达预期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采购电力苏州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12027.63由于部分项目未及时完工交付
向关联方提供屋面租赁提供屋面租赁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3524.63由于部分项目未及时完工交付
向关联方提供提供屋面苏州振江新能51.49由于部分项目未
屋面租赁租赁源有限公司及时完工交付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内容关联方预计交易金额(含税)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电力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30
向关联方提供屋面租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屋面租赁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30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电力苏州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50
向关联方提供屋面租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屋面租赁苏州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振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江电力”)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文虎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住 所:江阴市临港街道江市路17号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太阳能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光伏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销售、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维修、维护、运营;室内外装饰工程、光伏电站、防雷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五金产

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力器材、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名称:苏州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能源”)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文虎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 所:太仓市城厢镇胜泾路169号办公楼1楼101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售电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发电机组、光伏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销售、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维修、维护、运营;室内外装饰工程;光伏电站、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经销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力器材、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持有振江电力、苏州新能源50%股权,并担任振江电力、苏州新能源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振江电力、苏州新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振江电力、苏州新能源提供屋面租赁服务,向关联方振江电力、苏州新能源采购电力,各项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定价为原则,交易双方均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

响公司独立性。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公司预计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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