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振江股份:振江股份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施必牢精密紧固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施必牢”)拟与苏州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能源”)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苏州新能源在苏州施必牢建筑物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所,产生的光伏电能由苏州施必牢优先使用。

? 公司拟向苏州企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企简”)租用企简信息平台系统软件。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胡震先生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施必牢建筑物屋面,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清洁能源、推进低碳经济的号召,苏州新能源在苏州施必牢的建筑物屋面上建设约1MW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光伏电能由苏州施必牢优先使用,公共电网作为补充用电。预计年均发电110万kwh(以实际年发电量为准),电价按照同天同时段公共电价的85%结算,苏州施必牢向苏州新能源采购的光伏电能费用按月结算,年采购光伏电能费用金额不超过110万元(含税)。

(二)为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公司拟向苏州企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企简”)租用企简信息平台系统软件,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租赁费用为200万元/年。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震先生持有苏州新能源50%股权,持有苏州企简60%股权,担任苏州新能源监事、苏州企简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苏州新能源和苏州企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苏州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文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太仓市城厢镇胜泾路169号办公楼1楼101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售电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发电机组、光伏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销售、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自动化控制设备的安装;建筑劳务分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维修、维护、运营;室内外装饰工程;光伏电站、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经销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力器材、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苏州新能源未经审计的报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05.38万元,净资产305.38万元,负债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0.65万元,净利润224.70万元。

公司与苏州新能源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2、苏州企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震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4层409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苏州企简未经审计的报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2.36万元,净资产52.36万元,负债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08.05万元。

公司与苏州企简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苏州施必牢提供其建筑物屋顶给苏州新能源建设安装约1MW(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光伏并网电站,节能效益分享期内对项目所发的光伏电能拥有优先使用权。合同有效期内,苏州新能源向苏州施必牢提供的光伏电能的价格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行业定价规则及市场价格为基础,并由双方经协商后确定按照同天同时段公共电价的85%结算,苏州施必牢向苏州新能源采购的光伏电能费用按月结算。按照协议苏州施必牢每年向苏州新能源采购的光伏电能费用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含税),享受电价折扣后,苏州新能源不另外支付屋顶租金。

(二)公司和苏州企简根据自身的业务和管理需要,向苏州企简租用企简信息平台系统软件,租用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软件的租赁用户数为2000人,租赁费用为2,000,000元/年。租赁期内,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应在次年租赁周期结束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苏州企简。苏州企简应向公司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6%。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巩固和扩大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震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4)我们一致同意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