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振江股份”)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由于原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徐小龙、易青春和贺欣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5万股,在本次的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2,563.14万股变更为12,558.14万股,注册资本将由12,563.14万元变更为12,558.14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会议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63.1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58.14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563.1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558.1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改后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