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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

董事会对2021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1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经营情况,落实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预计事项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曹寅超担任参股公司吉林省长盛滑动轴承有限公司的董事,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非关联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董事会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方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的监事以及公司内部董事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在1亿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开展申请授信及融资业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中关于增加副董事长履行职务的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的一名董事主持。”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褚晨剑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褚晨剑先生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接受戴海林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俞晓露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俞晓露女士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2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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