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现盈利暨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U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希荻微-U”变更为“希荻微”,A股股票代码688173保持不变,取消特别标识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 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U的起始日期:2022年4月25日。
一、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 U 的情况说明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或“公司”)于2022年1 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87.2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6.51万元,属于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因此自公司上市之日起A股股票简称特别标识为“希荻微-U”。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646,295.3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39,486.94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符合“上市时未盈利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简称将于2022年4月25日取消特别标识,由“希荻微-U”变更为“希荻微”,A股股票代码688173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科创板股票简称特别标识是为特别提示公司是否具有上市时尚未盈利或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等情形,公司A股股票简称取消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