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希荻微:希荻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包括徐克美女士、姚欢庆先生、黄澄清先生,其中徐克美女士属于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人士,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各自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 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徐克美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86年至1988年就读于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并取得财务会计大专学历,自1995年至1997年就读于重庆商学院并取得会计专业本科学历,自1997年至1999年就读于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班并获得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自1988年9月至1995年1月担任重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职务;自1995年2月至2001年8月担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部门经理;自2001年9月至2002年4月担任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自2002年5月至今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负责人;自2015年4月至2019年10月担任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600292.SH)独立董事;自2017年9月至今担任重庆四加一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2018年至今担任重庆诚一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自2019年1月至今担任猪八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9月至今担任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希荻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

审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姚欢庆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1989年至1996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并分别获得经济法学士学位、民商法硕士学位,于1998年至2003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并获得法制史博士研究生学位;副教授职称。自1996年7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先生自2007年3月至2021年3月担任北京来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自2009 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青海高级人民法院挂职院长助理;自2013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秀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自2014年1月至2021年6月担任武汉华中元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4年6月至2020年6月担任北京扬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9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05222.SH)独立董事;自 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担任人大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众幸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理事/秘书长;自2022年1月至今担任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监事;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希荻微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黄澄清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81年至1987年就读于北京邮电大学并获得载波通信学士学位,自1999年至2006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并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2013年至2017年就读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获得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自2008年9月至今担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自2008年10月至2018年2月担任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主任、党委书记;自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担任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158.SH)独立董事;自2019年11月至今担任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副理事长;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北京雅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4月至今担任中科全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担任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0205.SZ)独立董事;自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担任云引擎(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事;自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603888.SH)独立董事;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4月至今担任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希荻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 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此外,2021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4次会议,其中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 会议表决情况

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 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我们独立勤勉,诚信履职,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在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并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公司未向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1年2月8日,公司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我们对公司实施的前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的意见,认为前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年5月6日,公司第一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杨松楠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我们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履职经历进行核查,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我们认为2021年未发生公司及股东等相关方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能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 相关信息披露。

(八)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继续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价、审计等相关工作,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九)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规范运作,勤勉尽责地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为董事会最终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有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董事会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公司治理,坚决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发展。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徐克美、姚欢庆、黄澄清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