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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伊之密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伊之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6,08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9元,共计募集资金179,997,984.36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7,397,984.36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33,986.8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6,563,997.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6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17,656.40
本期发生额补充流动资金B117,660.54
利息收入净额B24.14
应结余募集资金C=A-B1+B2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D0.00
差异E=C-D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与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8011010012537592290.002021年10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656.4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660.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660.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17,656.4017,656.4017,660.5417,660.54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17,656.4017,656.4017,660.5417,660.54100.0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伊之密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410号)。该报告认为:伊之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伊之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伊之密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伊之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伊之密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首祥 袁琳翕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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